作者JORLIN (肥胖型宅男)
看板Insurance
標題[討論] 請問14天再入院
時間Wed Oct 18 21:11:44 2017
請教保險業各位高手
最近家人遇到住院醫療險的申請問題
家人保的是十幾年前的三商美邦醫療險
此次於10/2住院 10/3出院 10/17又入院
由於條文並無載明第一天之起算是由出院(10/3)或出院隔天(10/4)開始
我個人的主張是因為日額只給付一天(10/2號) 顯然是算進不算出
故14天之起算日應當由10/3開始且應當給予10/17該次之給付
但保險業務員在電話中表示要依公司規定
請問一下諸如此類的案例最終我們是否會拿到第二次住院的理賠??
又,面對此類條文不明 最終的裁量權會是甚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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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wl3819: 這是要請實支? 10/18 21:19
推 abcccbbs: 我沒遇過類似案例,但依照文意來看應該是可以拿到第二次 10/18 23:55
→ abcccbbs: 的住院理賠;建議你直接撥打三商看看能不能轉「理賠科」 10/18 23:55
→ abcccbbs: 直接做詢問,就會有很確定的答案了。 10/18 23:56
→ mcintyre: 資訊不足,險種名稱、投保時間?? 10/19 00:52
推 naziaaaa: 拿保單條約第一條去談,「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 10/19 08:47
→ naziaaaa: 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 10/19 08:47
→ naziaaaa: 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10/19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