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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甲乙二方發生車禍,沒對撞,閃車摔車。 甲方 因為強制險過期未保, 但是與 乙方 雙方已經在合解書達成和解,並談妥理賠金額(含強制險)部分。 那 乙方 為什麼還能向 (財團法人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申請通過強制險理賠呢 ? 這樣變成 基金會 又會向甲方提出索賠,但當初和解書理賠金額不是已經包含了。 請問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26.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10935510.A.93B.html ※ 編輯: Sorahane (118.232.126.27), 11/18/2017 00:26:01
abcccbbs: 乙申請特補基金時的聲明書造假,乙需將錢歸還特補基金, 11/18 00:38
abcccbbs: 甲不用再賠一次 11/18 00:39
Sorahane: 剛有看到網路一種說法,因為甲方沒保強制險。 11/18 00:43
Sorahane: 所以和解書有沒有寫"含強制險",都不具備效力。 11/18 00:43
Sorahane: 這樣合法嗎 ? 11/18 00:44
kdash03: 若申請特補的理賠金額超過當初的和解金額,確實是會補賠 11/18 08:56
kdash03: 差額 11/18 08:56
ahello: 甲就沒保強制險,含強制險又不會理賠,只能去特補要 11/19 00:05
SparrowJ: 應該會有差額吧 11/22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