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anut0823 (花生俊)
看板Insurance
標題[討論]
時間Fri Mar 2 19:46:39 2018
2月底買新車 保險只有強制險剛處理好
結果3月1號就被闖紅燈的衝撞
雙方都無酒駕
當下先拍照與報警
警察看完雙方與第三台目擊者行車記錄器
判定是對方闖紅燈又沒減速
因為自己車只有強制險 全險部分因為3/3才開始生效..(造化弄人)
對方車子只有丙式險,今天對方產險業務有來保養廠看車
也拿了保養廠的估價單 但我賣車業務說因為我目前是沒全險狀態
車子維修完的費用我要自己先出 等一個月後肇事責任判出來
對方保險公司才會把理賠金額給我
所以我真的要自己先付修車費嗎?
對方是國泰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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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anut0823 (1.165.140.199), 03/02/2018 19:47:15
→ abcccbbs: 一個簡單的概念 假設你今天車禍受傷 去看醫生 03/02 20:00
→ abcccbbs: 請問醫療費是你先付 然後再向對方請求賠償? 03/02 20:00
→ abcccbbs: 還是你不付醫療費, 要等到調解後 對方來付這筆錢呢? 03/02 20:01
推 owl3819: 不是可以同一天生效怎隔兩天 03/03 14:27
→ s11946046: 當然是先付啊,車廠也怕收不到錢 03/03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