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ackcat358: 寄存證信函給要保人及保險人表示撤銷契約(保§105II) 03/04 01:19
推 Maninck: 樓上不見得用那條會成立,未成年須有法代簽名 03/04 08:00
推 Maninck: 不過就算無法主張105,還是可以辦解約的 03/04 08:04
→ Maninck: 另外不繳錢就沒保障而已,不會有信用評價問題 03/04 08:05
推 pabeni: 什麼是105 03/04 10:33
推 Maninck: 保險法第105條 03/04 11:34
推 BaLaBruce: Ⅰ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03/04 11:36
→ BaLaBruce: ,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03/04 11:36
→ BaLaBruce: Ⅱ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 03/04 11:36
→ BaLaBruce: 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03/04 11:36
→ BaLaBruce: Ⅲ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 03/04 11:36
→ BaLaBruce: 保險契約。 03/04 11:36
推 SUESIGRID: 連絡當初簽約的業務 03/04 15:17
具親戚說法 他跟這個業務處得很差 所以完全不想連絡他
想直接走公司那邊 或是其他管道
※ 編輯: CCT63 (123.241.83.195), 03/05/2018 22:39:11
推 dakook: 問題是小時候保的是幾年了? 03/07 22:25
好像到今年10還11年
※ 編輯: CCT63 (123.241.83.195), 03/07/2018 23:06:41
推 anomaly: 解約金也是給要保人,不是你拿 03/10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