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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3mo6 (ㄚ龐)》之銘言: : 出處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2987423 : 想法評論: : 看到這篇報導的時候覺得很驚訝 : 我以為視障算是相當客觀的評斷標準了(跟巴氏量表之類的比起來) : 視力多少不是機器可以量得出來的嗎 : 是保了怎樣的險才會落到這種狀況? : 若理賠標準是殘廢級數的,應該不會這樣吧? : 又,沒想到這樣的情形還會涉及刑事 : 如果是自殘詐保也就算了 : 這篇的狀況感覺是對保險理賠標準有一些岐見,這樣也算成詐欺嗎? 他犯了幾個錯誤 [瞎了]以後還能跟正常人一樣 還去考取撞球執照 正常使用手機 使用ATM 照相眼睛可以正常聚焦 還有一個就是貪心 保險公司賠了500多萬 結果跟對方求償1000多萬 套某個人講的話 說一個謊要用更多的謊去圓 最後就爆掉了 如果今天他瞎了 那就最好不要在公眾場合出現 也不能跟對方討1000萬那麼多 運動員畢竟不是演員 歹路不可走 殘廢標準認定早期較寬鬆 除了外觀可明顯判斷的缺損外 某些殘廢狀態 都要經過半年 反覆的復健最後醫生才有可能開出來 且現在保險公司越來越嚴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5.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21260754.A.4E4.html
hank0624: 有共通的話題 03/17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