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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請教 依據 第六類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說明: 退休人員無職業者,應先依附配偶或子女以眷屬身分投保。 如情況是 1.一子女有工作 2.二子女無工作,已成年,健保身分是第六類公所地區人口 則父母僅能加保於在有工作子女? 仍不能以第六類地區人口 投保健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165.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23340834.A.281.html
scott2009: 我看過年薪四百萬的還是讓父母去公所加保 04/10 15:37
dreamed: 以前可以 現在不行 04/10 16:21
scott2009: 有大絕招 之前上過新聞 04/10 17:12
scott2009: 低收入戶不願意為了健保簽屬棄養聲明書 04/10 17:13
isokaze619: 子女全都依附其配偶投保 父母就可以在公所獨立投保 04/10 17:31
zivking: 棄養聲明書XD 04/10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