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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跟母親交往十年(無小孩、也無領養小孩,但有兄弟姐妹) ,近二年才結婚登記,但醫療保險是六年前辦的,受益人填寫 法定繼承人。近期在醫院過世,部分的醫療險費用尚未報領。 請問這部分的醫療險理賠誰可以領取。 1、是否能直接配偶領取 2、繼父兄弟姐妹有領取資格嗎(沒有出到任何醫療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224.127.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23691073.A.994.html
JBLs: 除配偶外 沒有小孩 父母優先 再來才是兄弟姊妹 04/14 15:36
orangeing: 所以是配偶加兄第姐妹平分是嗎? 04/14 15:45
hankxtina: 看不懂是誰過世。XD 04/14 16:12
beriaura: 重點應該在於問這問題想要做什麼 04/14 16:15
beriaura: 尤其是狀況2部分,是想讓他們拿到或不想 04/14 16:15
beriaura: 照標準規則來講,被保人已死亡時,未給付之理賠金算遺產 04/14 16:16
Maninck: 依民法吧! 04/14 17:10
JBLs: 同3樓 我也沒看懂誰過世xd 04/14 17:42
mcintyre: 誰過世不是重點,基本上就是以被保險人之遺產處理 04/14 17:46
Chih3300625: 有結婚登記配偶就有50%的特留分 04/14 17:53
lassmika: 就文章看來應是繼父過世 配偶為原po母親 所以母親至少可 04/14 18:44
lassmika: 以分50%剩下應為兄弟姐妹分(因繼父下無子女 上無父母) 04/14 18:44
mimi1010: 以民法第1144條規定下1.你媽(配偶)和你的手足均分2.不會 04/14 18:59
mimi1010: 只要出險時你媽是合法配偶,就是法定繼承人第一順位。 04/14 19:01
mimi1010: 更正:只要出險時你媽是合法配偶,除配偶外的順序如下 04/14 19:04
mimi1010: 直系血親卑親屬(你和手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04/14 19:05
mimi1010: 因此你的情況,繼父的手足們是無法受益醫療保險金的唷! 04/14 19:12
joy: 。繼父與你是否有【認領】或【收養】關係? 04/14 21:11
joy: 沒有的話,繼父應該是沒有子女 04/14 21:15
joy: 所以繼父的兄弟姐妹也可以分到那筆 04/14 21:17
joy: 因該醫療保險金在生前未領,變成遺產,兄弟姊妹是第三順位 04/14 21:20
joy: 母親可領到50%,剩下50%由繼父的兄弟姐妹均分 04/14 21:20
joy: 但注意是否有負債 04/14 21:21
mimi1010: 是的要有辦收養,不然繼父和你只有「直系姻親」關係了! 04/14 21:39
mimi1010: 就會像joy說的,配偶50%,剩下讓繼父的兄弟姐妹們均分了 04/14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