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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律師同學介紹一個案子給我, 涉及相當程度的招攬問題, 今早已提出評議申請, 過段時間大概會陪同去評議,簡單聊聊下。 就稱某S人壽好了(純代名,非指特定公司), 當事人現年已經超過80歲, 長年持續跟某S人壽的A業務投保, 十年下來累積上百張了吧, 直到最近想解約用錢, 才發現過去的許多保單陷入墊繳、失效等狀態。 在A業務員招攬的保單中,存在以下問題: 1、相當數量的非親簽; 2、部分長年期保單,業務稱只需繳兩三年即可不用再繳; 3、業務告知第二年就辦減額繳清,卻未說明會損失本金; 4、業務擅自變更繳費方式; 5、擅自變更通訊地址; 6、變更後造成不少保單因未繳保費失效,結果之後2年又新核保13張保單。 零零總總下來,先不管保費, 直接因不當解約、墊繳、失效、繳清而損失的本金就相當多... 向某S人壽提出申訴, 大概是涉及的金額過高,完全沒有正面討論及協調, 所以只能提出評議,視情況也會開記者會。 ------------------ 坦白說,就是有這種業務員存在, 才會讓保險業務這行社會地位那麼低, 就我個人的想法, 真的很想在確保消費者利益的同時,盡可能讓業務受到應得的懲罰。 因此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 是否有任何建議或相關評議的經驗分享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3.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42011123.A.9C6.html
stdjb: 這種案件建議上法院,對業務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11/12 21:01
stdjb: 評議中心對此類案件幾乎無拘束力 11/12 21:01
坦白說,雖然我是法碩畢業, 但法院在我看來是最沒效益、最不得已的選擇, 有沒有法律上拘束力其實無所謂, 能協助談妥和解、達成目的最重要。
mcintyre: 看保戶要理,還是實質拿回錢 11/12 21:08
總沒有放棄拿回錢的選項吧 XD 務實來看,只要某S人壽退回相關爭議保單的保費或損失, 自然會跟業務員追佣, 以這些保單涉及的佣金來說,差不多算抄家了,也算討回個公道。 ※ 編輯: toro736 (211.23.3.60), 11/12/2018 21:21:06
stdjb: 當然上法院是最後一條路,能夠和解是最好了 11/12 21:34
aeric15: 2,3當時的時間點很難舉證,或是事後用錄音或通訊軟體套 11/13 11:49
aeric15: 話,也可當成證據 11/13 11:49
ChrisBear: ㄎㄎ 我之前處過類似案件保費四五百萬 11/13 15:33
ChrisBear: 後來內部就解決全部退費 11/13 15:33
ChrisBear: 不果我客戶是息事寧人 錢有拿回來就好 11/13 15:33
zivking: ADR很棒,但ADR有其界線 11/13 20:52
zivking: 可是評議不是都書審? 11/13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