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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神通廣大的版大 近期想幫家人投保 但去年家人有去看精神科 醫生的診斷寫「伴有憂鬱情緒之適應疾患」、「重鬱症,單一發作」 目前的想法是先單純保癌症險(ex新安的真心防癌),待5年過後再重新規劃完整的保障 想請教大家 1.癌症險告知曾有精神病史應該不會拒保吧? 2.若在保癌症險時告知精神病史,是否會被註記為拒保對象,導致5年後要投保其他保險 也增加難度?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96.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54945503.A.6CF.html
yongwu: 五年後換別家保,不要違反告知事項,應可以正常承保 04/11 10:48
mcintyre: 五年的說法來源?? 04/11 22:36
iherd: 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就是五年 04/12 12:59
heeroc: 除非家人五年內都不回診,不然告知是很難閃的過(保64) 04/14 03:08
leobrice: 五年內都不能有看醫生跟拿藥 要不會有記錄 04/15 21:02
leobrice: 所以五年前的精神問題 就不用回答了 04/15 21:04
leobrice: 但如果就"即往症" 憂鬱症的病還是不能賠 就是你承保前 04/15 21:06
leobrice: 的疾病 04/15 21:06
leobrice: 我是剛承保通過的人^^ 04/15 21:07
mcintyre: 是否可投保不是只有健康告知事項,因此只看五年未必準確 04/15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