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ngwu: 五年後換別家保,不要違反告知事項,應可以正常承保 04/11 10:48
→ mcintyre: 五年的說法來源?? 04/11 22:36
推 iherd: 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就是五年 04/12 12:59
→ heeroc: 除非家人五年內都不回診,不然告知是很難閃的過(保64) 04/14 03:08
推 leobrice: 五年內都不能有看醫生跟拿藥 要不會有記錄 04/15 21:02
推 leobrice: 所以五年前的精神問題 就不用回答了 04/15 21:04
推 leobrice: 但如果就"即往症" 憂鬱症的病還是不能賠 就是你承保前 04/15 21:06
→ leobrice: 的疾病 04/15 21:06
→ leobrice: 我是剛承保通過的人^^ 04/15 21:07
→ mcintyre: 是否可投保不是只有健康告知事項,因此只看五年未必準確 04/15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