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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 10/28保險簽字,中間各種檢查,拖到11/28完成保險。 在11/28因為檢查回診發現懷孕。 請問這張如果到時生產符合非自願剖腹產,它會理賠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76066692.A.D15.html
OLDbaojing: 懷孕不是「疾病」吧!?疾病是指30天後發生的疾病。到 12/11 20:28
OLDbaojing: 時真的發生了胎位不正等8項原因而非自願剖腹生產,早 12/11 20:28
OLDbaojing: 就很多個月以後了不是嗎 哈! 12/11 20:28
OLDbaojing: 順便弱弱的問,您的業務不見人了嗎?還是已讀不回?才 12/11 20:29
OLDbaojing: 簽完單耶… 12/11 20:29
aa0202: 業務說剛好卡30天尷尬期,80-90%不會理賠 12/11 20:32
dan512215: 又不是這30天生產... 也不是未誠實告知 12/11 20:42
REAW: 你還是換個業務吧 12/11 20:44
OLDbaojing: 請業務好好加強本職學能吧。如果是菜鳥就算了可原諒。 12/11 21:15
OLDbaojing: 如是老鳥~唉~ 12/11 21:15
calebhsu: 借問類似的問題,前一週參加公司健檢,技師口頭說超音波 12/11 21:50
calebhsu: 可能有問題,建議等報告出來後再去追蹤,但大約一個月 12/11 21:50
calebhsu: 左右才會出健檢報告。我目前打算新增保單,1.是否只要 12/11 21:50
calebhsu: 按之前既有的體況告知即可。畢竟報告還沒出來。2.出報告 12/11 21:50
calebhsu: 的時間(未就醫)是否影響理賠?例如在送件30天內,報告 12/11 21:50
calebhsu: 出來但我沒就醫 12/11 21:50
calebhsu: 補充,我原本就打算新增保單,只是還在討論。另員工健 12/11 21:53
calebhsu: 檢是醫院派人到公司檢查,我本人沒有去過這家醫院,也沒 12/11 21:53
calebhsu: 有過健保卡 12/11 21:53
zivking: 一般的健康保險,縱然締約時被保人善意不知已罹患疾病或 12/11 22:23
zivking: 懷孕,依保險法第127條,保險人仍不必負擔保險責任 12/11 22:23
zivking: 因此要看著床的日期 12/11 22:25
quiet93: 不知已罹患疾病,為什麼保險人不用負責?!還是要以就診 12/11 22:33
quiet93: 紀錄為依據阿,不然發現癌症第三期,難道保險公司能說簽 12/11 22:33
quiet93: 約時是不知情第一期所以不用負責?! 12/11 22:33
evolution999: 保險人不必負擔責任?真的假的...z大 12/11 22:38
zivking: 請看保險法第127條的規定 12/11 23:03
zivking: 現在有等待期的醫療險,等待期的保險費都已扣除,什麼第 12/11 23:07
zivking: 幾期云云,那只是情感大於理性 12/11 23:07
quiet93: 那你需要補充如何認定"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不要這樣嚇 12/11 23:25
quiet93: 大家,何必呢 12/11 23:25
quiet93: 關於保險法127條,疾病的認定時點明明超多學說跟實務討 12/11 23:37
quiet93: 論,不是法條寫出來就能認定 12/11 23:37
quiet93: 如果採外表跡象說,不會是在著床時,至少是在經期沒來時 12/11 23:38
beriaura: 懷孕是少數可以採回推法判斷約在哪天發生的狀況 12/11 23:44
beriaura: 假設真的怎麼算都在投保前就懷孕,就有保127之適用 12/11 23:44
beriaura: 實務上,大多數若只差一個月左右,保險公司不會抓太死 12/11 23:44
beriaura: 以10/28簽字來看,保單生效日應當在10月底那邊 12/11 23:45
beriaura: 只要懷孕回推也不在10月底當時,那就有理賠空間 12/11 23:46
beriaura: 至於等待期30天,那應當只受限於疾病定義 12/11 23:46
beriaura: 但依照保127來看,疾病不等於懷孕,故不是用等待期 12/11 23:46
beriaura: 至於學說跟實務部分,本就有幾種方向,就看要採哪個囉 12/12 00:04
mcintyre: 評議中心的評議案處理方式似乎都不是推文中的 12/12 02:51
zivking: https://i.imgur.com/WMfZG8Q.jpg 12/12 03:50
zivking: 葉啟洲,保險法案例研習 修訂五版 P.451 12/12 03:51
zivking: 法律、判決、甚至評議的效力與位階,各位應該要稍有瞭解 12/12 03:52
OLDbaojing: 都100%按法律來以保險公司有利的角度較真執行的話,該 12/12 08:54
OLDbaojing: 保險公司的風評和社會形象會很差。實務執行上不止法律 12/12 08:55
OLDbaojing: ,包括條款有時也要有執行上常有融通空間,以條款來說 12/12 08:55
OLDbaojing: ,非自願剖腹其中一條件是提前破水超過24H且合併感染 12/12 08:55
OLDbaojing: 。 12/12 08:55
OLDbaojing: 個人處理過一案例是只破水8小時,醫生(多半不懂保險) 12/12 08:55
OLDbaojing: 就叫趕快剖腹了(難道要為了保險還讓孩子繼續呆16小時 12/12 08:55
OLDbaojing: 且wait 到感染發生為止?太不人道了吧?) 保戶當然慌 12/12 08:55
OLDbaojing: ,也一切聽醫生的。之後送三家實支,有兩家沒囉嗦下來 12/12 08:55
OLDbaojing: 個人處理過一案例是只破水8小時,醫生(多半不懂保險) 12/12 08:56
OLDbaojing: 就叫趕快剖腹了(難道要為了保險還讓孩子繼續呆16小時 12/12 08:56
OLDbaojing: 且wait 到感染發生為止?太不人道了吧?) 12/12 08:56
OLDbaojing: 保戶當然慌,也一切聽醫生的。之後送三家實支,有兩家 12/12 08:57
OLDbaojing: 沒囉嗦下來了。第三家堅持要100%依照條款,未滿24小時 12/12 08:57
OLDbaojing: 保戶當然慌,也一切聽醫生的。之後送三家實支,有兩家 12/12 08:58
OLDbaojing: 沒囉嗦下來了。第三家堅持要100%依照條款,未滿24小時 12/12 08:58
OLDbaojing: 又未有合併感染,不理賠。我知道,第三家沒錯,他是對 12/12 08:58
OLDbaojing: 的。可是????… 12/12 08:58
OLDbaojing: 法律歸法律,課堂上研究;實務歸實務,社會形象也要顧 12/12 08:59
OLDbaojing: ! 12/12 08:59
OLDbaojing: (送訊不斷卡住導致推文重行sorry) 12/12 09:00
zivking: 樓上不知在胡謅什麼?要情理法你就去跪醫生就好了,買什 12/12 09:09
zivking: 麼保險?保險契約兩個大原則,其中對價平衡就是在保障同 12/12 09:09
zivking: 一危險團體中其他被保人。除非契約明文保險期間追溯至生 12/12 09:09
zivking: 效日前,否則憑什麼要保險公司吞下去?你一開始說本件保 12/12 09:09
zivking: 險業務員如何如何,但你現在所說的又專業到哪裡?不會就 12/12 09:09
zivking: 去學,不要來萬惡保險公司那一套 12/12 09:09
OLDbaojing: 樓上您不妨跟破水八小時的產婦講,您的寶寶要繼續難為 12/12 09:14
OLDbaojing: 他在子宮再呆16小時,且等到感染為止,再叫醫生剖腹! 12/12 09:14
OLDbaojing: 產婦也會跟您說「那買什麼保險!!!」 12/12 09:14
OLDbaojing: 把您課堂和論文的東西帶回課堂和寫您的博士論文出書吧 12/12 09:16
OLDbaojing: !如果您有保戶的話我為您的保戶祈福! 12/12 09:16
OLDbaojing: 還要為那個小 baby 祈福… 12/12 09:21
OLDbaojing: z 叔叔是法學博士,要你繼續呆…聽他的 12/12 09:23
OLDbaojing: 我已舉例且說第三家是對的,這樣還不行嗎? 12/12 09:26
zivking: to q:你所謂的外表跡象說,若是指最高院90年台上89號裁定 12/12 09:30
zivking: ,有學者認為此實務見解逸脫了法條文義,已非法律解釋而 12/12 09:30
zivking: 是法律續造,而葉教授則是認為此見解混淆追溯保險與保127 12/12 09:30
zivking: 條,影響對價平衡並非妥當。再者,今年大法庭制度上路後 12/12 09:30
zivking: ,過去最高院選編的「判例」,若查無判決全文,將不再適 12/12 09:30
zivking: 用拘束法官見解,更遑論上揭裁定不過只是先例而已 12/12 09:30
zivking: 那個o先生,給你一小時收回你的誹謗言論,並於此板道歉, 12/12 09:32
zivking: 否則後果自負 12/12 09:32
OLDbaojing: 您的「甲說」和「葉教授說」,拿到真實社會有多少可以 12/12 09:33
OLDbaojing: 您的「甲說」和「葉教授說」,拿到真實社會有多少可以 12/12 09:33
OLDbaojing: 兌現性?沒關係,您高興就好。我保戶的baby待八小時我 12/12 09:33
OLDbaojing: 您的「甲說」和「葉教授說」,拿到真實社會有多少可以 12/12 09:34
OLDbaojing: 兌現性?沒關係,您高興就好。我保戶的baby待八小時我 12/12 09:34
OLDbaojing: 去跪醫生,您保戶的baby您就堅持照條款和法條來,我們 12/12 09:34
OLDbaojing: 各走各的路,Ok? 12/12 09:34
zivking: /iP6ekzE.jpg 12/12 09:35
OLDbaojing: 好,我收回「OLDbaojing: z 叔叔是法學博士,要你繼續 12/12 09:37
OLDbaojing: 呆…聽他的」這句話。 12/12 09:37
zivking: 你可以查看陳俊元教授在靜宜法學的見解,江朝國教授在台 12/12 09:37
zivking: 灣法學雜誌的論保前疾病與追溯保險一文,你也可以看看 12/12 09:37
zivking: 不但而要收回,而且要道歉 12/12 09:37
zivking: 葉啟洲教授多大能耐我是不知道,但討論保險法沒人輕視他 12/12 09:39
zivking: 的見解倒是真的,除非有眼無珠 12/12 09:39
zivking: 再說一次,o先生請於今日10:32前道歉 12/12 09:40
OLDbaojing: 好,我收回「OLDbaojing: z 叔叔是法學博士,要你繼續 12/12 09:41
OLDbaojing: 呆…聽他的」這句話,並向 z 大致歉此不當語句。 12/12 09:41
zivking: 接受你的道歉,下不為例 12/12 09:43
OLDbaojing: 您就當我是「丁說」吧! 12/12 09:44
zivking: 期待你在專業期刊發表你的見解,if you can 12/12 09:47
OLDbaojing: 我高中畢業,沒那個能耐。那再降一級改「戊說」好了。 12/12 09:57
OLDbaojing: 再次申明,z大我從頭到尾都承認您是對的,並且收回了 12/12 10:14
OLDbaojing: 不當語句且致歉(因為每個人能接受的開玩笑程度不一樣) 12/12 10:14
OLDbaojing: ,我只是說保險公司在執行實務上,還有社會形象的問題 12/12 10:14
OLDbaojing: ,會與法律甚至條款有出入。 12/12 10:14
zivking: 我只補充一句:現在醫生對保險契約的認識超過90%的保險業 12/12 11:00
zivking: 務員 12/12 11:00
hank0624: 回到原po的問題 我認為符合非自願剖腹產 是需要賠的 12/14 00:07
hank0624: 分娩或懷孕 不是疾病,乃自然生理現象 12/14 00:08
hank0624: 非自願剖腹產 我認為除外的除外 理應理賠 12/14 00:09
asos82333: 講個實務上的吧,就是照保險法127條走,只要診斷書妊娠 12/14 02:11
asos82333: 週數推回投保日為保前就是不給付 12/14 02:11
mcintyre: 請update 12/1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