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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小弟在投保前兩個月內曾經因感冒而去看耳鼻喉科 病因寫:"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但在投保時忘記這點 在書面告知事項-兩個月內有無因受傷或生病找醫師做診治,我勾"無" 事後看健康存摺,才發現當時勾錯,趕緊填寫補告知並寄出 想請問像這樣的事前告知不實,於事後補告知 實務上有無可能會造成要求體檢、補病例等,以及加費、除外甚至徹契呢 -- ☆☆認識台灣地理篇選擇題☆☆ (多選題) 沒正確答案喔^.< (全)1.請問北部是指: (A)大安區 (B) 台北市 (C)台北縣市,基隆 (D) 新竹以北 (全)2.請問台北是一個: (A)國家 (B)皇城 (C)統一協會 (D)蛆蛆的家 (全)3.請問基隆相對於台北為: (A)南部地區 (B)鄉下地區 (C)蠻荒地區 (D)未開化地區 (全)4.請問台北到南部需要: (A)上語言學校 (B)台語托福 (C)辦理綠卡 (D)考牛車駕照 (全)5.請問南部到台北需要: (A)偷渡 (B)到大使館面談 (C)薪資證明 (D)門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67.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88094494.A.AB7.html
tims123: 保險公司能做的應該只有依照64條解除契約沒收保費。 04/29 02:06
tims123: 或是不變動狀態吧,其餘的契約狀態變更都需要保戶同意阿 04/29 02:07
cheng1989: 我之前也是小感冒時投保,後來好了,那時業務有拿一張告 04/29 08:48
cheng1989: 知書給我填寫,問題不大也沒加費. 不過我感冒時有先告知 04/29 08:48
cheng1989: 那他就先註記,等病好了再填張單子說明人已好了就可以了 04/29 08:50
beriaura: 保險公司在有不實告知前提下,是可以有解約權力的 04/30 13:58
beriaura: 而該權利會在知悉後維持一個月,或投保後兩年結束 04/30 13:58
beriaura: 在保險公司握有解約權這種絕對權力時 04/30 13:58
beriaura: 他們選擇空間自然很大,畢竟若消費者不同意至少可解約 04/30 13:59
beriaura: 一般會回歸該狀況應有的承保條件去做處理 04/30 13:59
beriaura: 若不願意,保險公司大多會在時限內做解約處理 04/30 14:00
beriaura: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確實為一般常態的感冒名稱 04/30 14:00
beriaura: 基本上只要看診後一到兩個月沒狀況,基本上會正常承保 04/30 14:00
beriaura: 比較要注意的或許是現在疫情關係,有可能會比較放大檢視 04/30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