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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篇文章蠻好笑的,很典型的分到的錢比你預期的少,開始想要找理由咬是業務員 有疏失的例子,說穿了不就是想找理由咬業務員看錢能不能拿多一點嘛 看一下保險法110條,更改受益人的權利是要保人的權利,看文章內容應該奶奶是要保人 ,要更改也是奶奶要主動通知保險公司要更改,不是保險公司主動通知奶奶要更改 保險公司那會知道受益人過世,這一切權利義務關係都在你奶奶身上,業務員根本沒有責 任義務要通知你們受益人這件事情,是你奶奶自己要主動告知保險公司是否要更改受益人 另外,你又如何證明奶奶不知道有這張保單存在,搞不好她一直知道有這張保單存在,在 你爸爸過世的時候她也沒有想改,就是想當死後的遺產分配,就算你認為大伯再怎麼垃圾 ,但在妳奶奶的心裡就是她兒子啊,她搞不好就是不改受益人想當遺產分給你大伯不行嗎 ? 再者,這張保單規劃是你爸花錢繳的保費結果沒跟你講,然後也沒跟你媽講,你奶奶也沒 跟你們講,你們家全家人都沒人知道這件事情,然後你爸每年保費一直繳出去你們家也都 沒人知道,你爸爸跟奶奶瞞著你們這件事情,結果現在這結局卻要一個不是你家族的人來 承擔這個責任,不好笑嗎 回歸理性面以法條來說,保險法110條已闡明你爸過世的時候已經失去受益人資格,所以 當時保單已無受益人存在,妳奶奶又沒去更改,因此按照保險法第113條就是要當作奶奶 的遺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 所以,趕快去辦繼承吧 保險法110條 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 前項指定之受益人,以於請求保險金額時生存者為限。 保險法113條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引述《eve2195 (korumi)》之銘言: : 各位保險版專業的大大好, : 有件事情想請教, : 事情是這樣的,上個月底我奶奶過世。 : 業務通知我大伯,才突然知道我爸爸在生前有幫奶奶保一張保單。 : 被保人:奶奶 : 受益人:我爸(幾年前已過世) : 奶奶有三個兒子,只剩大兒子在世。 : 現在變成這保單視為奶奶遺產,我還要跟其他人分。 : 我在意的點是,今天這個業務員為什麼當初在我爸過世的時候,都沒有通知我或是奶奶 : 改是否要受益人?怎麼會讓一個過世的人當受益人。以至於現在奶奶過世了,我爸繳的 : 單還要跟垃圾大伯平分。 : 然後打去質問他的時候,問他為什麼當初沒有通知我們是否要改受益人,就在那邊支支 : 吾,廢話一堆。 : 請問這個業務員,沒有確實聯繫到受益人相關人更改事宜,是否有業務疏失? : 我真的很氣...南山人壽客服也很爛,只會推託 : 很謝謝下方回覆我的人,給我不同的建議讓我參考! : 除了某些人好像邏輯壞死,很會腦補情節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9.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88439377.A.06A.html
sorawang: 推~原po人真好還願意幫這種人解答 05/03 15:37
atonlexus: 同樓上 05/03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