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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神人,大大,小的父親目前還在醫院接受治療,原本腹部血管瘤要使用血管縫合 器,後來檢查血管有發現其他血管有問題需先處理,使用心導管3隻,這樣總共將近自費2 0萬左右~ 請問這兩筆費用會算在哪個項目裡?如果是醫療雜費只有上限10萬的意思嗎? 感恩 https://i.imgur.com/TLmC9SJ.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90.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01094362.A.BF6.html
joy: 。新光這個實支實付的雜費與手術費是同一個額度 09/27 01:55
joy: 一般手術的狀況下,這些花費應該是在10萬的那個額度 09/27 01:56
joy: 把保單拿出來,看條款中的重大手術是否有符合 09/27 01:56
joy: 根據我看我手上的條款,血管縫合並不屬於重大手術 09/27 01:56
joy: **根據以上,個人判斷是只有上限10萬 09/27 01:59
joy: 雜費已達上限,剩病房費、住院前後門診還有額度 09/27 02:00
BoyceChu: 可詢問保險員重大手術的定義 09/29 12:40
beriaura: 重大傷病部分另一條件就是加護病房了 09/30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