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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syeueyu (阿杰)》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原位癌定期追蹤需告知嗎 : 時間: Fri Feb 26 15:24:17 2021 : : 家裡長輩現在要投保醫療險 : : 但本身有癌症病史(7年前有原位癌)每年都 : 有定期追蹤 都無問題 : : 因為健康告知書有兩年五年的事項詢問 : 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各位大大 : : Q:這樣我健康告知書上面需要告知嗎 因為已經過五年了 : : 感謝各位!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20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14324259.A.2C2.html : → runrunpig: 要保書問診療、治療、或用藥,追蹤當然算診療 02/26 15:25 : 推 Tammi: 不是有定期追蹤嗎,要阿 02/26 17:21 : 推 new8gi: 有追蹤的都要吧 02/27 15:28 : 推 hake13: 沒告之 02/27 16:35 : → hake13: 對不起,回錯了 02/27 16:36 : 推 abcccbbs: 要喔 02/27 21:13 : → ishuen: 有得過癌症持續在追蹤的是不是都會拒保? 02/28 19:41 : → vitoli410013: @ishuen 通常是醫生診斷痊癒,且至少半年,通常五 02/28 21:06 : → vitoli410013: 年,才能申請。 02/28 21:06 : → vitoli410013: 但還是有機會加費、除外或拒保。 02/28 21:06 : → ishuen: 有領過重大傷病卡 醫生癌症會認定痊癒嗎? 03/01 01:30 : → vitoli410013: @ishuen 永久還是有時效性的?兩者有差。 03/01 01:54 : → runrunpig: 部分癌症轉移機率不高、當初僅有原位癌就馬上處理的, 03/01 06:48 : → runrunpig: 還是有機會核保通過的。個人經手過子宮頸原位癌投保醫 03/01 06:48 : → runrunpig: 療實支實付僅除外承保而已,不過時空背景不一樣,核保 03/01 06:48 : → runrunpig: 條件與結果僅供參考就是了,自己在業界的感想是核保越 03/01 06:48 : → runrunpig: 來越嚴格。 03/01 06:48 : → runrunpig: 有類似體況的話,調整好身心狀態比較重要,保險能不能 03/01 06:51 : → runrunpig: 購買就當浮雲吧,不要因此亂買小額終身壽險就是了。業 03/01 06:51 : → runrunpig: 界教育訓練:有體況就是推小額壽險,利用有體況的人迫 03/01 06:51 : → runrunpig: 切想買到保險的心態,但多數人想要的根本也不是壽險... 03/01 06:51 網頁好讀版:https://bit.ly/3rg7jFo (以下僅部分節錄) 發問中提到7年前罹患原位癌,雖然符合惡性腫瘤的詢問事項,但已超過告知期間5年 之期限,因此不需要告知。 健康檢查異常時,醫生僅建議追蹤即可,並不符合書面詢問中檢查或治療的情形,也 代表異常狀態並不嚴重,尚未形成疾病,不至於影響保險人對危險之估計,應該不屬 於告知之範圍。 雖然《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第18點(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提及「追蹤」,但《要 保書填寫說明例示》僅具用以協助要保人填寫告知事項之「行政指導」作用,並無強 制性,不得用來拘束要保人。 參考判決: 《高院88年保險上更(一)第9號判決》:保險公司的詢問事項是健康檢查有異常之情形 時,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是治療,但個案中的診斷醫師,僅是要求被保險人回院追 蹤,並不符合告知要保書中所詢問的內容。 《台南地院103保險第15號判決》:醫生建議「追蹤」,與告知事項中的「治療」或「 檢查」意義是不同的,要保人並未違反告知,保險公司不得據此解除保險契約。 結論: 告知義務的履行將影響到保險契約的效力,違反告知義務,在除斥期間內,保險公司 可以解除契約並沒收保險費,千萬不可以帶著投機的心態,而造成更大的損害。 「追蹤」的定義較為廣泛,容易與「診療」、「檢查」...等詢問相互混淆 (108 評2144評議書),仍需依照個案判斷,不可過於執著於文字的運用,以免製造更多 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96.95.21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14759774.A.E32.html
Maninck: 那算既往症嗎? 03/03 18:12
smallcooo: 推 謝謝分享 03/03 19:41
runrunpig: 請問看了這篇的保戶真的照做了,最後被沒收保費、拒賠 03/03 20:22
runrunpig: 能夠找原文作者負責嗎? 03/03 20:22
wusp88: 癌症追蹤也是會需要其他詳細檢查啊,難道病患給醫師眼睛 03/03 21:53
wusp88: 掃描就能知道癌症有沒有復發嗎 03/03 21:53
runrunpig: https://i.imgur.com/Opad9rC.jpg 03/04 07:38
runrunpig: 上圖來源 評議中心 03/04 07:38
abcccbbs: 好妙的文章…我先給個推。不過有點好奇"追蹤"不算就診 03/05 01:06
abcccbbs: 療?也不算(健康)檢查嗎? 癌症追蹤不用照腸胃鏡…不用 03/05 01:06
abcccbbs: 抽血…不用照x光和斷層掃描嗎…或相關的檢查嗎? 03/05 01:06
runrunpig: B肝定期追蹤、乳房纖維囊腫定期追蹤、子宮肌瘤定期追 03/05 21:18
runrunpig: 蹤,以下開放接力 03/05 21:18
sonas945: 第二個判決和原文狀況完全不同吧... 03/06 07:35
sonas945: 第二個判決在投保前是沒有確診癌症的,只有做鼻咽癌EB病 03/06 07:41
sonas945: 毒篩檢,因數值較高被要求追蹤,所以保險公司才會以「過 03/06 07:41
sonas945: 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 03/06 07:41
sonas945: 他檢查或治療?」來主張告知不實,因為沒有別的項目需要 03/06 07:41
sonas945: 告知啊!但以原文狀況來看,五年內有追蹤癌症,就代表有 03/06 07:41
sonas945: 對癌症安排相關的檢查(診療),和上述狀況完全不同吧! 03/06 07:41
sonas945: 身為前版主,若用「追蹤不用告知」這種論調,豈不反讓保 03/06 07:44
sonas945: 戶陷入告知不實的危機之中嗎? 03/06 07:44
k4653: 這內文文字版跟你討厭的那個網誌內容一樣耶 03/0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