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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小弟近日想要保保險,但有些健康告知的事項不太瞭解自己到底是否符合標 準體或次標準體: 1.曾被診斷有慢性腎臟病(二期),及青光眼,但近日已重新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證 明無上述兩疾病,那還需要告知嗎? 2.去年健康檢查中,空腹血糖值剛好100(正常應<100),建議追蹤,需要告知嗎? 3.去年健康檢查中,胸部X光檢查,右側一放射斑塊與第六肋重疊,建議追蹤以排除為骨 島,這樣需要告知嗎? 剛接觸保險,不清楚從保險公司角度是如何看待自己體況,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5.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22123263.A.4CB.html
withcloud: 先說說要投保什麼險種?以目前體需要健告的難度都很高05/27 23:59
runrunpig: 慢性腎臟病跟青光眼有辦法痊癒?05/28 00:48
慢性腎病應該算是誤下診斷,由原醫師開立診斷證明,證明檢查正常,青光眼是不同位醫 師認為沒有,並開立診斷證明書
hung9025: 第一點狀況可能需要再做詳加敘述會比較好,血糖值部分並05/28 01:47
hung9025: 不能以單一一次血糖值偏高就去斷定為有糖尿病之狀況,這05/28 01:47
hung9025: 部分除非您後續有在做額外之檢查,至於第三點部分,也是05/28 01:47
hung9025: 要看醫生針對健康報告最後一頁所寫的建議內容去判斷是否05/28 01:47
hung9025: 為符合過去兩年內健康檢查之告知範疇05/28 01:47
後面兩點都是都是照實依建議內容所打出來的,都是寫建議追蹤 ※ 編輯: andy352537 (27.242.73.140 臺灣), 05/28/2021 07:01:03 ※ 編輯: andy352537 (27.242.73.140 臺灣), 05/28/2021 07: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