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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前輩 大約4年前 ,在醫院照了核磁共振,確認我左膝前十字韌帶斷了(打棒球)。 但其實不影響走路、騎車,再加上工作、家庭等因素,然後醫生也沒有什麼特別建議, 所以當下決定不開刀。 109年4月,因緣際會下,開始檢視保單,壽險實支實付部分,原本只有富邦, 所以再補強了全球人壽XHR。 幾個月前,只是簡單傳接球,膝蓋又拐到(腿無法伸直,但喬一喬之後,又可以恢復之 前狀態,後續三不五時仍然會拐…),然後發現把它喬回來所花費的時間, 一次比一次多,我開始擔心哪一次拐到後就再也喬不回來, 所以我現在想要處理左膝前十字韌帶。(預計年底) 富邦的保險是89年長輩買的,應該可以理賠沒有問題。但去年保的全球人壽, 請問實務上會因為保險法第127條(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情況)拒絕理賠嗎? 法條文字是用「疾病」,十字韌帶斷裂算嗎?(因為選擇不開刀其實也可以) 法條是出現在「健康保險」章節,「傷害保險」章節反而沒有這些文字? 還是我要主張,因為幾個月前的意外,導致膝蓋狀況比4年前嚴重,才可以理賠? 上面是壽險部分,另外問一下產險,因為產險是一年一約(我的富邦產險是每年10月31) 那產險公司也可以主張保險法第127條,說我的十字韌帶在109年10月31日訂約時已斷, 而拒絕理賠嗎? 以上,感謝各位撥冗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34535030.A.F13.html
runrunpig: 大概有人會自以為專業亂教暗黑密法了 10/18 13:39
runrunpig: 奉勸所有的從業人員,逆選擇的case還是別亂教/接,專業 10/18 13:41
runrunpig: 要用對地方 10/18 13:41
vitoli410013: 事故發生時點就已經早於投保時點了,你覺得可以理 10/18 13:47
vitoli410013: 賠嗎? 10/18 13:47
BoyceChu: 既往症不賠,所以很合理 10/18 13:52
ecologi: 你這根本不是意外造成的傷害... 10/18 14:10
ecologi: 保障範圍(時間)跟是否為一年一約的產險也無任何關聯... 10/18 14:14
withcloud: 逆選擇...還是問你的業務會不會解 10/18 23:23
withcloud: 醫療險保費會漲價不是沒有道理的 10/18 23:24
Tammi: 既往症,保險公司不是包山包海的 10/19 13:38
sakis: 送送看 如果保險公司調查 沒問題 還是有機會理賠 10/19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