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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前輩們大家好 我是透過保經向遠雄和全球人壽投保醫療險,最近在診所做顯微根尖手術。 診所將健保掛號費開醫療收據, 自費的部分則用一般收據註明病患姓名、費用明細、蓋診所章。 保經說自費的部分也需要依衛署醫字第0960203653號函 (全文 PDF:https://tinyurl.com/mjbu96y9 ) 的醫療收據格式開立, 不然保險公司很有可能會不認,而且最好健保和自費的都開在同一張。 但診所說他們自費的部分都是單獨開一般的收據。 想請問診所這樣開立收據合規嗎? 可以要求診所開成一張醫療收據嗎? 還是照原本的收據送件其實也不影響理賠呢? 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83.216.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43194858.A.96F.html
yu0917: 我可以確定分開開是合規矩的。能不能請下來是你跟你保險業 01/26 21:44
yu0917: 務要去處理的事情 01/26 21:44
yu0917: 還是你想要處理那種“健保身份就醫”? 01/26 21:46
yu0917: 反正分開開,也是有患者請得下來啦~ 01/26 21:46
yu0917: 請不下來的原因目前還沒有聽過是因為分開開的 01/26 21:47
Utoto: 了解,謝謝您的說明!我是用健保身分就醫,只是手術包含自 01/26 22:38
Utoto: 費項目~ 01/26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