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是這樣的,目前大家都關注核保與否 其實,你各位可能都沒注意,拒絕理賠這個傳統上,保險公司省錢的精華所在 這裡分享一家的條款,供大家回去檢視一下 不然開心拿到保單了,最後還是…… 注意,條款是寫你各位啊~(應)在十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https://i.imgur.com/NXu7u80.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1387500.A.CDD.html
sky1030: 就你最懂…….差點沒笑死05/01 15:03
zivking: 你保險買太少了,多買一點就知道要保人違反危險通知,保05/01 15:04
zivking: 險人並不因此免除給付責任或得解除契約。而且防疫險怠於05/01 15:04
zivking: 通知或不通知也不會造成損失擴大,0分05/01 15:04
alexmai: 樓上2位大師05/01 15:24
alexmai: 要不要解釋一下,本次各種花式拒保05/01 15:24
alexmai: 各種文字遊戲05/01 15:25
alexmai: 到時候保險公司依條文為準05/01 15:26
alexmai: 是不是向你2位請領理賠呢?05/01 15:26
pandakiller: 那如果還沒完成核保結果你通知他保險公司故意不核保05/01 15:34
pandakiller: 呢?05/01 15:34
還沒核保跟這篇沒關係
pandakiller: 更何況違反通知義務的效果是拒賠嗎?05/01 15:34
你到時候試試 記得分享
engle: 不在十日內通知會怎樣嗎?原po不懂裝懂耶。05/01 15:55
zivking: 大可依風險承受上限拒絕承保。05/01 16:00
zivking: 沒有核保就是拒絕承諾,你求婚別人一定是要答應嗎!05/01 16:02
zivking: 不理賠你不會找律師嗎!情緒勒索,無聊當有趣05/01 16:04
zivking: 核保前發生保險事故也不是沒發生過,一堆意外險沒核保甚05/01 16:13
zivking: 至都還沒派件審查被保人就走的,這有什麼好擔心05/01 16:13
johnyson: 沒承保就沒理賠問題囉,保險公司目前就是會一直改變承保05/01 16:23
我也不知道標題,內容都在講理賠 推文一直說核保是?
johnyson: 內容去卡承保資格阿,簽的當下條件都不算數隨時可以改,05/01 16:23
johnyson: 因為金管會給予承保自由,所以審核中的當然卡到天荒地05/01 16:23
johnyson: 老阿,卡到後面就不了了之囉! 05/01 16:23
REAW: 長知識05/01 16:33
Nomisugiru:05/01 16:37
※ 編輯: alexmai (180.217.16.136 臺灣), 05/01/2022 16:49:50
awei181: 大夥跟他認真就輸了 05/01 16:49
vanillafang: ….閱05/01 16:49
※ 編輯: alexmai (180.217.16.136 臺灣), 05/01/2022 16:51:42
Asuero: 唉 什麼大絕招 你知道有業者每個險種條款都寫五天的嗎?05/01 17:16
Asuero: 請搜尋「保險法」第58條05/01 17:20
issy: 哇,這是你用腳毛想出來的嗎? 05/01 18:36
hank0624: 建議你在書局罰站 看保險法 05/01 18:45
hank0624: 對於事故發生通知的解釋 05/01 18:45
https://i.imgur.com/KdCvVJT.jpg
好了啦,實務上法院說保險公司不能免賠 但是63條寫保險公司可以要求通知義務人 逾期通知的費用損失,顆顆 你們這些人是緊張幾點?公司理賠又不是叫你們理賠 一個核保各種花式拒保,理賠這傳統戰場 怎麼可能放掉這些灰色地帶 ※ 編輯: alexmai (180.217.16.136 臺灣), 05/01/2022 19:05:50 ※ 編輯: alexmai (180.217.16.136 臺灣), 05/01/2022 19:07:57
hank0624: 恩,你說的對05/01 19:19
burnsy0018: 感謝分享 05/01 20:22
as4123: 實務上沒看過保險公司主張這條不賠的,而這也無法成為保險 05/01 21:08
as4123: 公司不賠的充要條件05/01 21:08
你實務上有看過像這次這樣 花式拒保,契撤,擴大解釋或限縮解釋各種 dm或條款的文字嗎? ※ 編輯: alexmai (180.217.5.10 臺灣), 05/01/2022 21:15:30
zivking: 法盲別丟臉了,63條的效果,是要保人未於期限內通知造成05/02 04:07
zivking: 的損害,負賠償責任,你防疫險或醫療險會有什麼損失擴大05/02 04:07
zivking: ,人家都叫你去書局翻書了,還在拿法條沾沾自喜05/02 04:07
你到時候 記得大吼這句 (你們有什麼損失擴大) 記得回來分享 ※ 編輯: alexmai (1.200.11.216 臺灣), 05/02/2022 09:09:52
runrunpig: 就是這種人越來越多 才會讓有能力的人不想在保險版「無 05/02 09:19
runrunpig: 私」貢獻吧 05/02 09:19
hank0624: 嗯~你說的對 05/02 14:59
willy1616: 保險法第63條,當事人一方可用保險法第62條免除通知責任 05/02 18:36
willy1616: 實務上保險業者已可透過各管道資料得知要保人身體現況 05/02 18:38
willy1616: 光用保險法第62條第1、2項就得解掉通知義務 05/02 18:41
willy1616: 保險法第63條少少少見只在保單質借時才有動用之可能 05/02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