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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地方媽媽槓上保險公司關於自創"照顧""陪伴"隔離拒賠的問題,本小魯也來發表 一下小小看法如下: 1.拿著衛生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去問金管會保險局為什麼不賠我,就好比 拿著交通隊開立的違規罰單去問監理所為什麼要罰我一樣,是張飛打岳飛搞笑ㄟ... 2.有權判斷是否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開立隔離通知書的權責機關是各地衛生局, 隔離書上蓋的是衛生局的章,你去問金管會或保險局長做啥? 3.如果要問是否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開立的要件,也應該問衛生局才對,因為單 是衛生局開的,是法定授權具有行政裁量權的有權機關,金管會保險局無權解釋 4.隔離書在未經過撤銷或廢止前,就是具有公法上效力的行政處分,你保險公司憑甚麼 片面拒賠,先去聲請撤單才有正當性拒賠. 5.如果衛生局認錯撤單,受隔離者被拒賠後,就去找衛生局主張信賴保護該行政處分所 導致的薪資損失或精神受打擊痛苦的慰撫金blabla的損失補償 6.保險局長創設所謂的陪同隔離是家長自願,然後隔離單上還白紙黑字寫著法律依據是 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違反的法律效果罰6-30萬不等....挖靠~這是鬼打牆嗎? 以上心得,最後我想說的是地方媽媽加油,這幾天媒體與酸民的圍剿,背負貪圖保險金 的罵名,但投保時相信保險公司dm與各種文宣介紹時客觀顯現的合理期待,是否值得深思, 有權利就有救濟,救濟主張自己權利並沒有錯,要尊重多元的聲音, 但沒搞不清楚狀況就亂汙衊或羞辱,難怪某位南下的前議員會被下架......orz 這才是你們所謂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雖然我真覺得是個屁!! 加油了,我會記得2022年5月有一群為了捍衛自己權益而戰的地方媽媽, 堅持繼續~遍地開花,一場屬於各地地方媽媽的保險革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45.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617982.A.383.html
followaymis: 推 05/15 20:47
followaymis: 賺了至少40年,賠個一年該該叫 05/15 20:47
iele: 到底現在還有哪一家産險公司值得往來的。 05/15 20:51
ncmuhe: 推 05/15 20:51
iele: 新安東京,富邦産,和泰…out 05/15 20:51
xxxcv: 按照金管會對48條的解釋,2021/9針對delta 病毒第二圈框列 05/15 20:56
xxxcv: 隔離的,保險公司大概都可以不用賠了 05/15 20:56
ibanez193: 旺旺感覺也不想陪,申請書也弄了陪同隔離 05/15 20:58
wulowgunself: 推 05/15 21:32
BaLaBruce: 這篇說的問題是方向我認為是正確的,說得不錯 05/15 21:33
robinson: 先前一堆很大聲幫保險公司護航的人跑去哪了 05/15 21:48
hank055112: 人家是在法理上跟你爭論,你只看到邦保險公司說話, 05/15 21:58
hank055112: 慘 05/15 21:58
BaLaBruce: 我是覺得這篇點出的問題真的好啊XD 05/15 22:01
april26: 推推,謝謝說出地方媽媽的心聲 05/15 22:04
moaice: 第4點要發生,其實已經不可能了,因為限制自由的居隔已發 05/15 22:13
moaice: 生,保戶已經受到實質的經濟傷害,如撤銷居隔單,損失是 05/15 22:13
moaice: 要國家附? 05/15 22:13
kilik: 論點很清楚 05/15 22:52
opas1216: 第五、六點,如果今天是家長要陪同居隔,衛生局認錯撤 05/16 00:11
opas1216: 單請問一下會有何補償? 05/16 00:11
opas1216: 會不會是,我單子法源依據開錯,事後補發? 05/16 00:11
opas1216: 原本:家長自願陪同》開一般居隔單 05/16 00:14
opas1216: 未來(假設):不好意思開錯了,法源依據弄錯,重新開一 05/16 00:14
opas1216: 種新的單子 05/16 00:14
opas1216: 現在其實比較尷尬的是「複保險」這件事 05/16 00:29
opas1216: 假設我4/15前後時間點同時投保多間,那誰先審誰先倒楣 05/16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