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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保單理賠怎麼寫 我這是新安東京的 https://i.imgur.com/pTFx969.jpg
符合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都算 https://i.imgur.com/qGERcwU.jpg
之前吵家屬陪同小孩隔離的不賠的就是因為被打臉沒有接觸 現在這個3+4是你確實是「密切接觸者」我倒要看看這些保險機八 要再怎麼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17.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714178.A.FE5.html
hijuu0823: 排除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指接觸確診者,不該上綱到選擇305/16 23:19
hijuu0823: +4隔離,我不是故意接觸的啊05/16 23:19
沒錯啊 一堆人在自嗨啥 我選3+4是政府讓我選的 故意啥小?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2:12
Granderson: 一定凹是故意的啊 這幾天下來還認不清嗎05/16 23:22
先看清楚 之前陪同隔離不賠是沒接觸確診 跟本沒法跟他凹好嗎?現在是密切接觸有什麼 問題?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15
Granderson: 不是你怎麼講 重點是他一定會這樣講05/16 23:23
hijuu0823: 應該是有得吵了~~05/16 23:24
那就來看看吧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49
Maninck: 所以我好奇如果選3+4後,快篩陰是不是可以又不隔了?05/16 23:25
wulowgunself: 不一定喔!除外條款寫的是,被保險人因故意行為而05/16 23:26
wulowgunself: 接受隔離者,不予理賠。在可以選擇0+7或3+4的情況05/16 23:26
wulowgunself: 下,你選擇3+4其實就是故意使自己隔離,這個應該是05/16 23:26
wulowgunself: 保險公司會主張的點05/16 23:26
一樓說的很清楚 而且也不是保險公司想凹就凹 金管會明天一定會再來說明
yoyo0418: 重點根本不在他能不能凹 而是他一定會凹好嗎05/16 23:27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9:32
Maninck: 條款寫的還要包含「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05/16 23:28
wulowgunself: 排除的故意行為中,故意使自己接觸確診者是第三款 05/16 23:28
wulowgunself: 的內容,故意行為使自己隔離是第一款 05/16 23:28
wulowgunself: 阿上面寫錯了,是第三項跟第一項,不是款 05/16 23:29
Granderson: 到現在還以為能跟保險公司講道理是不是太天真05/16 23:30
故意被隔離是用不正當手段讓自己被隔離 我跟我家人接觸是故意的嗎?政府的政策難道 是不正當?算啦不用爭了 明天 就會有解釋了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3:36
wulowgunself: 啊..好像是款,看太快ㄌ05/16 23:31
Maninck: 我猜大家想表達的是,保險公司不賠自然有一套說詞,最慘05/16 23:31
gyaoqwas: 麥當勞是不是啊 05/16 23:31
Maninck: 又是上評議或法院去判05/16 23:32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5:40
justin1128: 而且是確診者填又不是被隔離的填有自願或故意的成份嗎 05/16 23:41
Granderson: 本來就沒要爭 你說的都對 是要表達保險公司會無視 05/16 23:44
wulowgunself: 跟確診者接觸不是故意的沒錯,不過隔離與否是你選 05/16 23:45
wulowgunself: 擇的啊不是嗎 05/16 23:45
wulowgunself: 比起陪同隔離的爭議,我倒覺得現在0+7的爭議小很多 05/16 23:46
wulowgunself: 但政府這個政策還是爛的可以05/16 23:47
set852064: 「確診者填寫」 05/16 23:48
poi96300: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填寫回報的又不是被保險人05/17 00:14
poi96300: 填回報系統是確診者 如何舉證被保險人怎麼故意? 05/17 00:15
沒錯 提到重點
zw0225: 現在居隔單是4/30的版本 說不定明天發 改5/17版 保險公司 05/17 00:46
zw0225: 從版本判定賠不賠 05/17 00:46
star88: 隔離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防止感染給他人嗎?既然不管打 05/17 00:56
star88: 幾劑都會感染,那隔離這件事本身就沒有「故意」的問題, 05/17 00:56
star88: 除非今天有人能出來保證打滿3劑的「保證」沒有感染的風險 05/17 00:56
star88: 保證沒有傳染給他人或自身感染的風險,還硬要隔離才叫故05/17 00:57
star88: 意05/17 00:57
nuc1earsub: 聰明保險仔: 選3+4,實際執行0+7,既可上班賺錢又可05/17 03:29
nuc1earsub: 領保險金,讚讚 05/17 03:29
february2: 樓上行為是腦殘吧 05/17 03:34
nuc1earsub: 出門上班 CDC允許,保險公司如何知道你出門上班? 05/17 03:50
nuc1earsub: 我就說 CDC 幹嘛不出個 1+6 的方案,那個 1還可以自05/17 03:52
nuc1earsub: 選在七天中的第幾天,比如1~3自主4隔5~7自主這樣,反05/17 03:52
nuc1earsub: 正 CDC 擺明在做選民服務了嘛 05/17 03:52
february2: 反正如果出事的會是你們,不干我的事 05/17 03:53
nuc1earsub: 週四五六自主,日隔離,週一二三自主,多完美,週日 05/17 03:54
nuc1earsub: 放假+領保險金 05/17 03:54
nuc1earsub: 就針對廣大的數百萬保險族推個1+6專案嘛 05/17 03:55
february2: 3+4的3天是禁止外出的05/17 03:55
february2: 連居家隔離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可笑 05/17 03:57
nuc1earsub: 3外出的話實務上要怎麼知道?05/17 03:58
zazazas: 現在居隔等於自由心證 05/17 05:46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7/2022 07:22:49
poi96300: 同常被抓到的都是僥倖的人 05/17 08:35
Gangtai: 保險公司垃圾 怎樣都不賠 05/17 08:56
Gangtai: 不是說有接觸都賠嗎 05/17 09:07
petitebabe: 看到新聞 17號開始申請隔離理賠要附小黃卡 05/17 09:09
Granderson: 這不就出來凹了 意外嗎 05/17 09:15
frank112231: 若家人16確診16填報,同住17使隔離,算新制還舊制? 05/17 09:27
ChiaChi2018: “被保險人”的故意 被填報是填報者的故意啊XD 05/17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