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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確診了,有給醫生看診要申請住院日額給付,但因有四次視訊12天用藥在同一家診 所看,後來因症狀無改善又換其他家診所拿藥,第二家診所說病因會寫”急性上呼吸道感 染”,不會寫是新冠肺炎,因為他說我剛開始不是給他看的,那這樣第二家診所的診斷書 用藥看診會理賠嗎?有一定要寫上新冠肺炎病名才能認定嗎?所以那診斷書要怎麼寫比較 好,請醫生寫病患因新冠肺炎陽性確診,持續用藥12天治療這樣可以嗎?謝謝! -- Sent from Cut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72.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4088980.A.134.html
adey: 都只隔離七天,還會理賠到12天嗎? 06/02 13:06
barkids: 你只能問核保單位,各公司內規不一 06/03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