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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嬤過世時,阿公還生存,受益人即告確定,指定受益人三人,阿公領保險金三分之一 2.阿公過世,阿公三分之一的保險金變成遺產,由五個子女共同繼承 3.理賠申請書由其他指定受益人2人各自寫就好,阿公的三分之一由五位子女共同填寫 ※ 引述《sammylee (Blue Sky..)》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要請問一個狀況,因為之前阿嬤過世時有一筆壽險的保險金, : 指定了3個人為受益人,其中之一為阿公。 : 而阿公最近也往生了(阿嬤的保險理賠還沒申請的狀況) : 要請問這個情況下,阿公這一份該怎麼算?? : 問了保險公司,是要阿公的子女(全部)一起填理賠申請單 : 假設有5個子女的情況下,這5位子女平均分得阿公的受益部份。 : > 這樣全部就要填2+5份理賠申請書.. : 還是說阿公的部份因為已經身故了,所以原本阿嬤的受益人只剩下2人, : 由剩下的2人平分? : 狀況有點混亂~~ 不知道有無版友可以幫忙解惑,感謝協助。m(- -)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0.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6085235.A.79A.html
sammylee: 謝謝大大 06/25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