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loveayken: 只限院內用藥的商品,說得多神 06/30 18:33
→ withcloud: 樓上見解滿特別的 06/30 18:36
→ kobeyen: 呃一樓麻煩舉例哪一張更好?? 06/30 18:52
推 zivking: 海外突發疾病保險,保險公司暫停銷售理由不外是害怕國外 06/30 19:07
→ zivking: 疫情,這個沒辦法,畢竟你回國還是要隔離 06/30 19:07
→ zivking: 推薦名單,你可以選歐洲的保險公司投保,畢竟都要去留學 06/30 19:10
→ zivking: 了,基本英文應該要看得懂,到當地還是另外要買保險 06/30 19:10
推 zivking: 至於罐頭保費便宜balabala,請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 06/30 19:20
→ zivking: 準則第9條,老實講,既有實支跟疾病保險其實無引用非台灣 06/30 19:20
→ zivking: 的經驗數據餘地,而且經驗範圍與定價評估法定下,即便費 06/30 19:20
→ zivking: 率自由化,各家差異應該不會差距太大;倘公式固定,只有 06/30 19:20
→ zivking: 經驗費率這個變數,目前各家保費差距甚大,反而應該考慮 06/30 19:20
→ zivking: 是不是有保險公司所收取的保費與危險對價失衡,不過,這 06/30 19:20
→ zivking: 只是學理上討論,但是,這次防疫險風波後,監理單位與業 06/30 19:20
→ zivking: 者應該會改變目前現況(純粹猜測) 06/30 19:20
→ zivking: 台灣的金控公司規模若要改變,應該只有併購了,台新跟新 06/30 19:23
→ zivking: 光就是打算這樣做,三商若是要賣,價格不會太差 06/30 19:23
→ zivking: dYXFJw.jpg 06/30 19:24
→ a3556959: 與危險對價失衡有可能是賣太便宜也可能是賣太貴,這消 06/30 19:44
→ a3556959: 費者沒有數據不得而知 06/30 19:44
→ zivking: 沒錯,但過幾年就要適用IFRS17,各種契約類型的損益分開 06/30 19:50
→ zivking: 計算,應該會更容易辨識。但話說回來,台壽保、遠雄宏泰 06/30 19:50
→ zivking: 全球自身資料庫會比國泰南山富邦大嗎? 06/30 19:50
→ zivking: 而且便宜的失能險才不是保戶權益,如果合法合規,大可繼 06/30 19:51
→ zivking: 續賣才是 06/30 19:51
→ a3556959: 資料庫增大的邊際效益會遞減 06/30 20:12
→ a3556959: 便宜怎麼會不是對保戶好?別人的唉鳳三萬就有,有人買 06/30 20:14
→ a3556959: 十萬不止還要沾沾自喜嗎? 06/30 20:14
推 zivking: 經驗資料在保險業的應用不僅只統計而已。舉例來說,健保 06/30 20:29
→ zivking: 資料庫本身是開放的,只是把足資辨識的個人資料去識別, 06/30 20:29
→ zivking: 疾病發生率、地區流行性、性別年齡與病史關聯,甚至用藥 06/30 20:29
→ zivking: 的反應及效果,都能在資料庫中探勘統計;而保險公司自身 06/30 20:29
→ zivking: 資料庫所搜集的數據,理論上來說包括年齡、地區、性別、 06/30 20:29
→ zivking: 病史、理賠資料等越廣泛,能探勘應用範圍可能性更大。回 06/30 20:29
→ zivking: 到保險訂價,目前應該是採個別公司及公會的經驗率,而保 06/30 20:29
→ zivking: 費區間這麼大,因素到底為何,值得深究,但絕不是區區邊 06/30 20:29
→ zivking: 際效益遞減 06/30 20:29
→ zivking: 便宜如果好,那保險公司為何不繼續賣? 06/30 20:30
→ zivking: 而且,保險公司不在乎保費與危險對價平衡,目的就是在追 06/30 20:34
→ zivking: 求總保費提升,如果不相信,翻一翻個體經濟學就會了解。 06/30 20:34
→ jasonmoon: 我看不懂這篇要表達的結論是什麼 06/30 20:45
推 zivking: 你用iphone舉例很貼切,如果價值固定(經驗費率合理), 06/30 20:48
→ zivking: 最高跟最低價格區間應該是可以想像(如官網訂價銷售,但 06/30 20:48
→ zivking: 通訊行可犧牲利潤),但保險商品價格落差之大,究竟是大 06/30 20:49
→ zivking: 型保險公司經驗費率不合理,還是小型保險公司經驗費率不 06/30 20:49
→ zivking: 合理,確實引人疑竇。至於附加費用,相同商品給保經代報 06/30 20:49
→ zivking: 酬還是高過自家業務員,大型保險公司大樓人員雖多,但平 06/30 20:49
→ zivking: 均到新契約,也跟保險公司平均差不多,更何況大型保險投 06/30 20:49
→ zivking: 資報酬不是小型保險公司可比擬的 06/30 20:49
→ hitrista: 回應一下原PO的第一段, 商品若未報局停售(僅內部停售)是 06/30 21:02
→ hitrista: 可以報局調整費率的, 若已正式報局停售就不能動費率了 06/30 21:03
推 hank0624: z大站在保險經營角度看,寫的真好 06/30 21:33
推 hank0624: 有些人只會比便宜,卻看不到背後的成本與經營結構 06/30 21:35
推 chino91: Z大講得是實話,但是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06/30 23:35
→ oread168: 越出越爛是正常現象 07/01 00:25
→ a3556959: 事實上保險公司跟客戶業務員三者是共享一塊餅的,有一 07/01 01:39
→ a3556959: 方多拿的話另外兩方所能享有的部分就會變少,對於客戶 07/01 01:39
→ a3556959: 特別有益的商品可能對於保險公司的利潤就不是那麼好了 07/01 01:39
→ a3556959: ,是否虧錢個別商品的設計跟精算目前並沒有被有效的披 07/01 01:39
→ a3556959: 露出來,扣除淨危險保費後,剩下的附加費用究竟如何分 07/01 01:39
→ a3556959: 配也不明確,撇除掉宏泰全球遠雄三家公司,若以金控人 07/01 01:39
→ a3556959: 壽進行比較的話就可以看到,台灣富邦元大國泰四家都是 07/01 01:39
→ a3556959: 有賺錢的,元大的財務結構以證券收益為大宗,中信則是 07/01 01:39
→ a3556959: 銀行業大於保險證券板塊,國泰是保險銀行雙引擎,富邦 07/01 01:39
→ a3556959: 則是壽險獲利王,相較之下中信元大總體金控規模並不輸 07/01 01:39
→ a3556959: 富邦國泰太多但是在壽險的獲益就拉開了差距,不就能側 07/01 01:39
→ a3556959: 面印證,國泰富邦基本上就是用超高保費達到更好的壽險 07/01 01:39
→ a3556959: 業收入嗎? 作為國泰富邦的股東固然可以享有財報上的高 07/01 01:39
→ a3556959: 收益,那對於保戶來說是否好又是另一回事了 07/01 01:39
→ zivking: 你至少應該先看過公司法。金控下的銀行、壽險、產險、證 07/01 02:31
→ zivking: 券公司雖然是由母公司(金控)獨資持有的子公司,但是壽 07/01 02:31
→ zivking: 險公司跟母公司、其他兄弟公司,都是擁有獨立的法人格( 07/01 02:31
→ zivking: 例外時可穿透),也就是一個公司就是獨立一個人,而母子 07/01 02:31
→ zivking: 公司的關聯,原則建立在股份持有(經營權);而公司存在 07/01 02:31
→ zivking: 目的何在?傳統上認為是以「營利」為目的(公司法第1條 07/01 02:31
→ zivking: 第1項),所追求的是公司利益最大化,將獲取利益分配給 07/01 02:31
→ zivking: 股東;但追求營利外,因為公司也是社會一份子,公司為具 07/01 02:31
→ zivking: 體決策前,需考量到利害關係人,這就是近年常聽到的企業 07/01 02:31
→ zivking: 社會責任,我國於107年增訂第2項,雖導入社會責任理念, 07/01 02:31
→ zivking: 不過現行法仍強調公司以營利為目的;準此,任何型態的公 07/01 02:32
→ zivking: 司組織,所為的決議都必須以公司最大化為考量,這是經營 07/01 02:32
→ zivking: 者在受託義務下的必然。 07/01 02:32
→ zivking: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分為設計、審查準備銷售程序,商品設 07/01 02:58
→ zivking: 計程序流程的核心在於研擬條款及計算說明書,並經內部評 07/01 02:58
→ zivking: 議、核閱,送主管機關審查、查核;而商品計算說明書事項 07/01 02:58
→ zivking: 包括經驗資料與危險發生率,分為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 07/01 02:58
→ zivking: 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條第2款、第4條第1項第2款、第5條第1 07/01 02:58
→ zivking: 項、第8條、第9條所明定。該準則為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授 07/01 02:58
→ zivking: 權制定,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規定可知,該準則位階為法 07/01 02:58
→ zivking: 律授權制定的法規命令,而且也是公司法第1條第2項所稱的 07/01 02:58
→ zivking: 法令,保險公司自有遵守的必要。 07/01 02:58
→ zivking: 綜上,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既然明定商品應計算事 07/01 03:30
→ zivking: 項,而該準則又是保險公司所必需遵守,個別公司多賺少賺 07/01 03:30
→ zivking: ,除了各憑本事外,應思考的是1.該準則是否有被嚴格執行 07/01 03:31
→ zivking: 。2.主管機關所為的商品審查,究竟是實質審查,還是只是 07/01 03:31
→ zivking: 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為每項事項都實質嚴格審查,形式就是 07/01 03:31
→ zivking: 只檢查該蓋的章有沒有蓋,依這次防疫險亂成一鍋粥及事後 07/01 03:31
→ zivking: 保險公司跟金管會攻防來看,加上公司與商品眾多、機關人 07/01 03:31
→ zivking: 力問題,很難不讓人懷疑只是形式審查。倘若如此,則就可 07/01 03:31
→ zivking: 以理解為何各公司同類型商品價差如此之大,尤其如實支保 07/01 03:31
→ zivking: 險與疾病險,很難不懷疑這種商品是「帶路」商品,檢驗方 07/01 03:31
→ zivking: 式也不難,把各公司商品比較後發現,個別公司的某些商品 07/01 03:31
→ zivking: 價格的特別低(尤其實質、疾病險),但其他的醫療險、壽 07/01 03:31
→ zivking: 險(無論定期終身)、意外險卻跟其他公司差不多,由此更 07/01 03:31
→ zivking: 加證明保險公司會以某些特定商品當作帶路黨,甚至你會發 07/01 03:31
→ zivking: 現,「很多」業務員滿嘴定期險萬歲、雙實支萬歲,但是商 07/01 03:31
→ zivking: 品諮詢推薦還是會偷塞「萬惡終身險」,而且保額也不低, 07/01 03:31
→ zivking: 畢竟單定期疾病險、雙實支,根本很難讓業務員活下來,更 07/01 03:31
→ zivking: 何況市場上這麼多業務員。回到主題,在應計算事項法定化 07/01 03:31
→ zivking: 後,經驗費率跟危險發生率不可能存在巨大差異,預期利潤 07/01 03:31
→ zivking: 也需要考量市場因素,所以理論保費不可能存多大差異,現 07/01 03:31
→ zivking: 今的保費鴻溝反而可能是公司策略。至於某某公司獲利王, 07/01 03:31
→ zivking: 那是人家商品線齊全、多年商譽,以及各子公司賺得的,就 07/01 03:31
→ zivking: 像宏泰只有壽險公司,規模也不能跟南山富邦國泰比,先天 07/01 03:31
→ zivking: 上就無法跟這些公司獲利比較,更何況獲利王是整個集團獲 07/01 03:31
→ zivking: 利結果,單獨業務公司獲利比輸人家就說人家是用高額保費 07/01 03:31
→ zivking: 換取利潤,基本的公司法治跟會計原理讀一下再來好嗎!都 07/01 03:31
→ zivking: 不想說薰衣草本來還想用墓地增資勒 07/01 03:31
推 chino91: 簡單說,羊毛肯定出在羊身上,‘’保險‘’理念本身絕對 07/01 08:55
→ chino91: 是對的,但是加上商業兩個字,就不一樣了,保險公司是盈 07/01 08:55
→ chino91: 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便宜大碗這種事,你覺得公司是傻子 07/01 08:55
→ chino91: ? 07/01 08:55
推 hank0624: 高度不同,看得也不同 07/01 09:27
推 quiet93: 台壽同樣費率,讓你換到完全不賠牙科的,他怎麼會不划算 07/01 09:49
→ quiet93: 啦XD 07/01 09:49
→ quiet93: 至於延長10年費率算好就好,也沒什麼 07/01 09:50
→ a3556959: 現行保險商品改備查制度很久了 07/01 14:11
→ a3556959: 立場不同的話確實沒什麼好說的 07/01 14:12
→ a3556959: 保險公司以營利為目的 07/01 14:14
→ a3556959: 業務員以賺錢為目的 07/01 14:14
→ a3556959: 客戶以購買適合自身需求的商品為目的 07/01 14:14
→ a3556959: 沒什麼對錯,端看立場在哪邊 07/01 14:14
推 zivking: 不要打爛仗!以人身商品來說,分為備查跟核准,這部分你 07/01 15:08
→ zivking: 可以看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不是所有商品都是備 07/01 15:08
→ zivking: 查!業務員雖然要賺錢,但是保險業務員(包含保險經紀人 07/01 15:08
→ zivking: 的業務)為業者手足延伸,本身就負有一定義務,並不是為 07/01 15:08
→ zivking: 了賺錢就把黑的講成白的,例如業務員管理規則的注意義務 07/01 15:08
→ zivking: 、真實義務,就更別說公平待客下的各種子原則,所以不要 07/01 15:08
→ zivking: 因為打筆仗打輸了就推說業務員一切目的就是要賺錢,看你 07/01 15:09
→ zivking: 在保險板也混那麼久,怎可以說出這樣的的話 07/01 15:09
→ zivking: 而且什麼立場不同就更扯蛋了,如果你在銷售保險行業久了 07/01 15:19
→ zivking: ,就知道不同公司不是絕對競爭狀況,但若你一直只是業務 07/01 15:19
→ zivking: 員,一直相信上屬教的,就會存在某種偏見,業務員要思考 07/01 15:19
→ zivking: 、要提升自己變成「執業」,整天吹口哨壯膽只是欺騙自己 07/01 15:19
→ a3556959: 好 07/01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