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ivking: 幫你爭點整理:住院日額保險應否依防疫險於居家照護時比 07/18 03:17
→ zivking: 照住院給付。 07/18 03:17
→ zivking: 我覺得你的主張不錯 07/18 03:34
推 adey: 推實際行動,祝好運 07/18 06:43
推 Maninck: 祝順利 07/18 06:48
→ jasonmoon: 你的主張不會成功,因為依照住院定義,非中重症是不會 07/18 07:18
→ jasonmoon: 住院,所以本就不會理賠,開放比照是金管會要求業者放 07/18 07:18
→ jasonmoon: 寬,你拿放寬結果去挑戰是等於是倒果為因,如果什麼都 07/18 07:18
→ jasonmoon: 要比照放寬,一開始就不會放寬,不全部比照放寬表示是 07/18 07:18
→ jasonmoon: 政府跟業者一開始就有的共識 07/18 07:18
→ zivking: J大應是指住院之必要性,但不可否認,衛生主管機關變更 07/18 08:05
→ zivking: 指引前,無論輕重症都必須住院,此時保險公司並未審酌住 07/18 08:05
→ zivking: 院必要性,只要有住院,無論輕重症也不分防疫險或一般住 07/18 08:05
→ zivking: 院險,都予以理賠;然而指引變更後,卻以無住院必要性而 07/18 08:05
→ zivking: 不給付住院保險金,本質就是前後矛盾行為,屬於權利濫用 07/18 08:05
→ zivking: 。至於而金融主管機關介入,讓確診隔離期間受醫師指示需 07/18 08:05
→ zivking: 服藥者比照住院予以給付住院保險金,但卻因險種不同而有 07/18 08:05
→ zivking: 差別待遇,這部分的確是有可議之處 07/18 08:05
→ zivking: 行政指導合理與否是一回事,但同樣是確診,行政指導若只 07/18 08:18
→ zivking: 限防疫險可放寬比照,涵蓋到法定傳染病的一般住院險卻無 07/18 08:18
→ zivking: 法適用,這樣的差別待遇能否通過比例原則檢驗也頗值懷疑 07/18 08:18
→ jasonmoon: 輕症的住院的必要性是要依照醫生診斷證明書,需不需要 07/18 08:44
→ jasonmoon: 住院應以醫生判定為主,非主管機關介入判斷,但後期客 07/18 08:44
→ jasonmoon: 戶根本沒有醫生診斷證明書可判,醫界亦認定輕症在家休 07/18 08:44
→ jasonmoon: 養即可,中重症仍需住院,這依照衛生署中央指引就有, 07/18 08:44
→ jasonmoon: 所以輕症本就不需住院,為避免民怨,金管會才介入要求 07/18 08:45
→ jasonmoon: 業者防疫險住院日額輕症要開放,這才是整個事實始末, 07/18 08:45
→ jasonmoon: 現在反而拿結果說業者違反公平原則,這不是也是變相侵 07/18 08:45
→ jasonmoon: 害業者財產權 07/18 08:45
推 waakye: 不需要這麼多法條文字,最主要的原因。產險公會還有壽險 07/18 09:02
→ waakye: 公會哪個講話大聲? 07/18 09:02
推 waakye: 假如醫療險都要賠,這絕對又是一場金融風暴。或者最後只 07/18 09:07
→ waakye: 有你還有跟你一起訴訟的人拿到,那金融影響就不大 07/18 09:07
→ waakye: 想跟政府還有業者對幹要很大的心力,在此祝福你 07/18 09:08
→ zivking: 倘若診斷證明是評價是否放寬住院保險金的前提要件,那無 07/18 09:39
→ zivking: 論防疫險或住院險條款都規定需要診斷證明,然目前同樣都 07/18 09:39
→ zivking: 是沒有診斷證明只用數位健康證明跟確診居隔通知,防疫險 07/18 09:39
→ zivking: 有放寬給付住院保險金,一般住院險都沒有,這就是原PO爭 07/18 09:39
→ zivking: 議所在;而縱醫界共識(誰跟誰的共識?)輕症可在家休養 07/18 09:39
→ zivking: 無需住院,可是指引變更前,醫師也是讓輕症住院;指引變 07/18 09:40
→ zivking: 更後,保險公司也沒依照醫界共識還是放寬防疫險的住院給 07/18 09:40
→ zivking: 付啊 07/18 09:40
→ zivking: 這個鍋先是保險公司亂搞亂賣,其後金管會還以無拘束力的 07/18 09:44
→ zivking: 行政指導逼迫保險公司亂賠,而不是堅守契約約定,根本比 07/18 09:44
→ zivking: 泰國的金融監理機關還要爛! 07/18 09:44
推 pork6631: 祝福啦 我OK 你先上 07/18 09:46
→ zivking: 如果違約交割人數跟防疫險跟投保人數一樣多,然後金管會 07/18 09:50
→ zivking: 以行政指導逼迫證券公司放棄追究,但只限買ETF的違約交 07/18 09:50
→ zivking: 割者,不及於買賣一般股票的投資人,有人會覺得這種指導 07/18 09:50
→ zivking: 對嗎?指導內容合理嗎? 07/18 09:50
→ zivking: 禁搭便車任何領域都適用 07/18 09:51
推 Whowadx: 這路不容易 加油 07/18 09:53
→ jasonmoon: 所以我才說你已經拿的開放的利益,然後再質疑保險公司 07/18 10:08
→ jasonmoon: 為什麼你要給我這個利益,其他卻不開放,應該比照辦理 07/18 10:08
→ jasonmoon: ,那結果就會變成,以後保險公司完全不開,因為我開了 07/18 10:08
→ jasonmoon: 反而變成妳的把柄。有時候拿了利益就安靜,不要扯到最 07/18 10:08
→ jasonmoon: 後未來保險公司底線限縮 07/18 10:08
→ zivking: 蛤,難道你認為這樣的行政指導應該維持?讓法院確定指導 07/18 10:13
→ zivking: 的效力,如果合法,差別待遇就得合理,如果不合法,消費 07/18 10:13
→ zivking: 者不但不能主張不法的平等,而且還能虎虎重來,不對嗎? 07/18 10:13
→ jasonmoon: 我主張回歸契約,減少行政指導,但本案開放融通防疫險 07/18 10:30
→ jasonmoon: 險日額有利於保戶,我只是不贊同既已開放防疫險日額, 07/18 10:30
→ jasonmoon: 保戶再拿已開放的利益要求其他比照,有點本末倒置 07/18 10:30
→ zivking: 這是兩個層次問題,如果不能解決第一層次,就會有第二層 07/18 10:38
→ zivking: 平等問題 07/18 10:38
→ m36580: 相對剝奪感作祟 07/18 11:40
推 youyu0914: 依照醫療處置,輕症、無症狀確實不需住院治療,隔離在 07/18 12:21
→ youyu0914: 家是為了公共衛生利益,非必要醫療處置,不是嗎? 07/18 12:21
→ smallb: 倒果為因阿,傳染病防治措施跟一般疾病的處置要分開看啦 07/18 14:43
→ klmer19104: 防疫險放寬認定,勞保給付放寬認定,是放寬... 07/18 16:51
→ klmer19104: 回歸保單條款,一般醫療險無住院事實本來就不會有理賠 07/18 16:52
→ klmer19104: 未住院而居家照護表示為輕症或無症狀,不存在無法照護 07/18 16:55
→ klmer19104: 中重症還是會收治到醫院,一般醫療險還是會給付... 07/18 16:56
→ klmer19104: 這幾點...應該是很難打贏官司.... 07/18 16:56
推 goldhan: 支持 07/18 19:12
→ BoyceChu: 只要醫生建議住院就有賠 07/18 19:27
→ hitrista: 祝你成功! 07/18 20:30
→ hitrista: 成功的話, 下一代的住院醫療險應該會貴個10倍吧 07/18 20:32
→ hitrista: 等疫情過後, 痛苦的就是未來才買醫療險的人了XD 07/18 20:35
→ hitrista: 羊毛出在羊身上... 07/18 20:36
→ zivking: 真的傻眼,依條款無住院事實不賠沒錯,但這樣的約定包括 07/18 23:49
→ zivking: 防疫險與一般住院險,但現在是防疫險放寬比照住院,一般 07/18 23:49
→ zivking: 住院險卻不放寬比照,相同事實相同條款約定,卻有不同處 07/18 23:49
→ zivking: 理,這是原po爭議所在,人家都把條款節錄下來,一堆還在 07/18 23:49
→ zivking: 輕症無症狀不需要住院bala bala,根本打不到重點,消費 07/18 23:49
→ zivking: 者都比從業人員認真。再說一次,如果行政指導是合法的, 07/18 23:49
→ zivking: 放寬比照的適用應及於所有住院給付的保險,若行政指導內 07/18 23:49
→ zivking: 容有違誤,連防疫險的放寬比照都不應允許 07/18 23:49
→ BoyceChu: 雖同條款,但不同商品與保障範圍,能並論? 07/19 01:34
→ BoyceChu: 而且放寬不是只針對防疫險嗎 07/19 01:35
→ zivking: 哦,所以那家住院險範圍不包括法定傳染病? 07/19 02:31
→ hitrista: 如果真要講排除日間住院這件事,是因為後來示範條款規 07/19 07:40
→ hitrista: 範一定要寫清楚有含沒含這塊,若有含費率就要反應 07/19 07:40
→ hitrista: 原PO找到舊的住院定義,103年示 07/19 07:47
→ hitrista: 範條款就改了喲~ 07/19 07:47
→ hitrista: 所以買舊商品(條款未註明含或不含)的人,是可以要求 07/19 07:49
→ hitrista: 保險公司給付日間住院的 07/19 07:49
→ zivking: 保險契約的示範條款也是行政指導,同樣沒有拘束力 07/19 07:50
→ zivking: 而且日間住院爭議不是費率,而是契約解釋 07/19 07:56
→ hitrista: Z大我知道你懂很多,但你說的是因,我講的規範要對價是 07/19 09:10
→ hitrista: 果,請參閱金管保壽字10202131810號之修正條文對照表的 07/19 09:10
→ hitrista: 說明,費率配合修款反應 07/19 09:11
→ hitrista: 錯字...配合“條”款反應 07/19 09:12
→ stefanelman1: 我的都是繳交十年以上的可以轉換日額的實支實付跟 07/19 09:22
→ stefanelman1: 終生醫療險、還有住院日額的醫療險 總共應該六張... 07/19 09:24
→ zivking: h~重點不在費率,而是在保險範圍,原po所稱的保費更貴、 07/19 09:36
→ zivking: 勞保亦放寬認定傷病給付等等,都是用來堅強他的主張,而 07/19 09:36
→ zivking: 核心的討論是,法定傳染病是否在住院險保險範圍,答案若 07/19 09:36
→ zivking: 是肯定,則問與防疫險差別待遇是否合理! 07/19 09:36
→ zivking: BTW,那個函完全沒有拘束力也無法律依據 07/19 09:38
推 hitrista: 講到重點,若真無約束力及法律依據,為什麼歷年各種變 07/19 12:15
→ hitrista: 更保險公司只能照做?Z大怎麼看應注意事項規範的送審商 07/19 12:15
→ hitrista: 品應檢附之文件及其內容? 07/19 12:15
→ hitrista: 我是覺得原PO要論述的話,不需要強調日間住院的限制, 07/19 12:25
→ hitrista: 因為這是金管會要保險公司改的,條款要寫清楚,設計要 07/19 12:25
→ hitrista: 對價(改條款文字是小事,但實際是否對價就視各保險公 07/19 12:25
→ hitrista: 司良心了,文件說有就是有) 07/19 12:25
→ hitrista: 原PO可看一下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12點,除非 07/19 13:04
→ hitrista: 較示範條款有利於被保險人,應比照示範條款及現行法令 07/19 13:04
→ hitrista: ,因為該次示範條款變更生效日是103/5/1,所以生效日起 07/19 13:04
→ hitrista: 新買的保單住院定義要寫清楚含不含日間住院(沒寫就不 07/19 13:04
→ hitrista: 能賣) 07/19 13:04
→ zivking: 你說的注意事項是如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這個是 07/19 13:04
→ zivking: 保險業送審保險商品時應檢附之文件及檔案清單,係監理機 07/19 13:04
→ zivking: 關為業務處理方式的一般性規定,沒有「直接」對外發生法 07/19 13:04
→ zivking: 規範效力,乃是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8條制 07/19 13:04
→ zivking: 定。而「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是依據保險法第144 07/19 13:04
→ zivking: 條第1項所制定,原因是保單條款、保險費及其他所需的資 07/19 13:04
→ zivking: 料乃技術性、細節性事項,立委基於專業考量,將此部分以 07/19 13:04
→ zivking: 法律授權方式,委由主管機關制定補充,這就是法規命令, 07/19 13:04
→ zivking: 屬於廣義的法律,保險公司當然應該受拘束。 07/19 13:04
→ zivking: 再說一次,示範條款既無法律依據,也沒有拘束力 07/19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