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ivking: 不懂怎走回頭路去搞日間住院?前一篇的禁止差別待遇的主 07/26 08:51
→ zivking: 張比較有理由 07/26 08:51
推 onlystory: 1HI有融通,確診會理賠 07/26 08:53
→ zivking: 他寫這麼多篇,要的是相同的事務會有相同處理,應該不是 07/26 09:01
→ zivking: 個案融通 07/26 09:01
→ uponsky: 到底多缺錢這麼執著 還是買很多? 07/26 09:16
推 TBBT: 要貼判決也整理一下格式,這判決重點在保單定義住院沒有區 07/26 10:20
→ TBBT: 分日間住院,才有爭議,而隔離就不是醫院啊,為什麼期待公 07/26 10:20
→ TBBT: 權力去介入契約自由?如果你的政府是隨意逼迫業者的,不是 07/26 10:20
→ TBBT: 很可怕嗎? 07/26 10:20
推 m36580: 你們自救會有去諮詢過法律、保險等專業人士嗎?理由觀念 07/26 10:21
→ m36580: 很多似是而非,建議先找專家幫你們看一下吧 07/26 10:22
→ zivking: 這跟公權力無關啊! 07/26 10:22
→ TBBT: 保險公司願不願意通融理賠是他的營業自由,最好是政府可以 07/26 10:22
→ TBBT: 因為南山的通融就通令所有公司都一起通融理賠,那長榮海運 07/26 10:22
→ TBBT: 領40個月年終的時候,怎麼不叫所有企業都跟上? 07/26 10:22
推 m36580: 如果又有立委去施壓金管會就難說囉 07/26 10:29
→ zivking: 痾….強調私法自治的話,為什麼你保險商品的條款費率需要 07/26 10:39
→ zivking: 照主管機關的規定制定,為什麼成屋或預售屋買賣甚至洗衣 07/26 10:39
→ zivking: 服政府都要規定應記載跟不得記載事項? 07/26 10:39
→ zivking: 住院依條款需有住院的事實,既然保險公司都開了門(不管 07/26 10:43
→ zivking: 是不是甘願)讓有治療事實的居家照護比照住院,那些非防 07/26 10:43
→ zivking: 疫險的住院保險,保險公司有什麼理由差別待遇?這才是問 07/26 10:43
→ zivking: 題所在 07/26 10:43
推 TBBT: 要求不同的保險公司對所有確診患者平等待遇,我真心看不懂 07/26 11:10
→ TBBT: 這訴求?每家公司不同商品都收一樣的保費嗎?為什麼其他人 07/26 11:10
→ TBBT: 通融理賠,所有保險公司都一定要跟上? 07/26 11:10
→ zivking: 我也不明白,同樣是同一壽險公司的商品,條款明明要件相 07/26 11:32
→ zivking: 同,防疫險放寬有治療事實即可比照住院,一般住院險卻說 07/26 11:32
→ zivking: 不合住院事實堅守契約文義,這要不是保險公司精神錯亂, 07/26 11:32
→ zivking: 要不就是欺負客戶。私人契約間要求等則等之,這不就是標 07/26 11:32
→ zivking: 準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看不懂的原因何在? 07/26 11:32
推 TBBT: 他可以優於契約約定不能低於契約條款,高興多給是他的自由 07/26 11:49
→ TBBT: ,但他不多給就是沒有請求權啊?一直把公法概念套進這樣的 07/26 11:49
→ TBBT: 私契約裡才叫錯亂吧?即便同一間公司,一樣的條款要件,他 07/26 11:49
→ TBBT: 保費費率也不見得一樣,即便什麼都一樣沒有請求權就是沒得 07/26 11:49
→ TBBT: 請求啊。 07/26 11:49
→ ahello: 那就通通不要融通理賠,照條款走 07/26 11:51
→ zivking: 那裏是這樣說,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就是在解決民事的問題啊 07/26 11:57
→ zivking: !你今天在保險公司上班,老闆說妳懷孕後勞動契約就解除 07/26 11:57
→ zivking: ,這是公法問題還是私法問題?像本件糾紛在不在契約的約 07/26 11:57
→ zivking: 定,所以不是民法第72條違法公序良俗,不能說契約約定無 07/26 11:57
→ zivking: 效,但相同的約款只放寬防疫險不放寬住院險,相同事務沒 07/26 11:57
→ zivking: 有合理理由而恣意差別待遇,這就是民法第184條1項後段的 07/26 11:57
→ zivking: 背於善良風俗方法;是不是損害,雖容有不同意見,但確實 07/26 11:57
→ zivking: 是背於善良風俗方法 07/26 11:57
→ zivking: 本來依照條款不應該給付的,但你卻網開一面給防疫險優惠 07/26 12:00
→ zivking: ,這就是我在第一篇所說的,要嘛就取消放寬,要嘛保險公 07/26 12:00
→ zivking: 司就得一視同仁,費率並非重要,而是同樣保險範圍,同樣 07/26 12:00
→ zivking: 的停止條件,就要有相同的判斷結果 07/26 12:00
推 Maninck: 就上法院吵吧,在這爭這些也不會有結果 07/26 12:05
→ Maninck: 金管會自己也說只放寬防疫險,講白了這次疫情就是亂了套 07/26 12:06
→ zivking: 嘴炮嘛,M大您說是不是(撒嬌),但這樣討論是有益的( 07/26 12:07
→ zivking: 扶眼鏡) 07/26 12:07
推 Maninck: 這只會case by case 很難變通案 07/26 12:09
→ Maninck: 沒看到補充型長照,業者態度直接大轉變,幹嘛沒事配合 07/26 12:10
→ zivking: 可是金管會本來就不能干涉了,不是嗎?再說金管會沒說不 07/26 12:11
→ zivking: 能放寬到其他保險,而且依輕重相衡法理,毋寧說金管會都 07/26 12:11
→ zivking: 說保費低的就這樣處理,至於保費更高、生效更久的契約, 07/26 12:11
→ zivking: 保險公司好自為之,不要等我再插手 07/26 12:11
→ zivking: 所以要限制金管會權力啊,雖只沒有拘束力的指導,但卻亮 07/26 12:13
→ zivking: 出其他行政手段威嚇 07/26 12:13
推 TBBT: 上面那段有一個很大的謬誤,因為懷孕解除勞動契約,是違法 07/26 12:13
→ TBBT: 是低於契約保障的問題,勞基法是由社會法性質的法規。而保 07/26 12:13
→ TBBT: 險公司通融理賠是在特定條件下給予優於契約約定的理賠,兩 07/26 12:13
→ TBBT: 者性質差很多好嗎?公法即便處理民事問題也是公部門跟人民 07/26 12:13
→ TBBT: 之間的民事問題,什麼時候可以介入私人之間的民事契約了? 07/26 12:13
→ TBBT: 那我鄰居房子買五百萬,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其他屋主以同樣 07/26 12:13
→ TBBT: 價位賣我? 07/26 12:13
推 Maninck: 所以補充型長照,已經開始不配合啦,配合沒好處 07/26 12:13
推 m36580: 融通理賠的性質是原保險契約之外另成立之和解契約,何來 07/26 12:23
→ m36580: 背於善良風俗?難道所有融通理賠都違法? 07/26 12:25
→ zivking: no,僱主違反平等權以懷孕或結婚後作為解僱事由,這應該 07/26 12:26
→ zivking: 讀法律都讀過這一段,當然現在勞動法有明文規範,讓這類 07/26 12:26
→ zivking: 行為稱為違反強制規定,但若無此立法,即無法處理,處理 07/26 12:26
→ zivking: 方式就是上面說的。以前民法1089條規定父母對子女親權行 07/26 12:26
→ zivking: 使意思不一致時,以夫之意思為主,或夫妻以夫之住所為住 07/26 12:26
→ zivking: 所,子女從父姓等,都是一路血跡斑斑由大法官作成解釋。 07/26 12:26
→ zivking: 所以,保險契約相同範圍相同要件卻遭差別待遇,這就是背 07/26 12:26
→ zivking: 於善良風俗的方法? 07/26 12:26
→ zivking: 上面問好打錯 07/26 12:26
→ zivking: 你的融通是個案融通,但這次放寬規定就是依照金管會的行 07/26 12:29
→ zivking: 政指導才放寬有治療事實才比照住院理賠,不是保險公司一 07/26 12:29
→ zivking: 時佛心放寬,縱佛心放寬也不能恣意差別待遇 07/26 12:29
→ zivking: T大拿私經濟行為跟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比較,本來就是風牛 07/26 12:32
→ zivking: 馬不相及,更何況,基本權第三人效力也不是公權力介入私 07/26 12:32
→ zivking: 人糾紛 07/26 12:32
→ zivking: 本來就不能讓金管會做這樣的行政干涉,是保險公司不爭氣 07/26 12:33
→ zivking: 小m大,相同事情沒有相同處理就是背於善良風俗方法,你 07/26 12:35
→ zivking: 用懷孕解僱來想想,就知道為什麼了 07/26 12:35
→ zivking: 有問題大家討論嘛,請容我晚上再一起加入 07/26 12:37
推 m36580: 大法官在審查是否違反平等原則時尚有審查密度之高低區分 07/26 12:47
→ m36580: 懷孕解僱涉及工作權、生存權的保障,融通理賠有涉及這些 07/26 12:48
→ m36580: 重要的基本權嗎? 07/26 12:49
推 m36580: 保險公司配合政府減輕醫療負擔之政策而予以融通理賠,其基 07/26 12:57
→ m36580: 於理賠總額之負擔能力考量,就融通範圍予以限縮不合理嗎? 07/26 12:59
→ stefanelman1: 謝謝 Z大的提醒 我會提到住院日額 不是要走回頭路 07/26 12:59
→ m36580: 一般民眾當然可以認為不予融通理賠之保險公司未善盡其社會 07/26 13:00
→ stefanelman1: 而是 雙方爭執事項 在於住院必要性 我才援引其他 07/26 13:01
→ stefanelman1: 案例法官的心證 07/26 13:01
→ m36580: 責任而拒絕再次選擇該保險公司,但據此要求必須融通理賠 07/26 13:02
→ m36580: 我是覺得說不太過去啦 07/26 13:02
→ stefanelman1: 葉啟洲老師的書 裡面也有提到既然之前的契約未區分 07/26 13:05
→ stefanelman1: 全日住院與日間住院,依保險法第54條2項規定,應採 07/26 13:06
→ stefanelman1: 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如果保險公司認為此一解釋 07/26 13:06
→ stefanelman1: 保險人擬定保險條款的本意,亦應從保險條款的修正 07/26 13:07
→ stefanelman1: 不合保險人擬定保險條款的本意,亦應從保險條款的 07/26 13:08
→ stefanelman1: 修正加以解決。 07/26 13:09
→ stefanelman1: 保險公司可以在條款載明如果保戶住不進去醫院,居家 07/26 13:09
→ stefanelman1: 照護,保險公司概不予以理賠。明文排除。 07/26 13:10
→ stefanelman1: 某樓很專業啊 還是要推薦專業的律師或保險員? 07/26 13:50
噓 cheng1989: 你舉的那幾家壽險賣的有理賠日額的保單, 是因為當初它 07/26 14:00
→ cheng1989: 在銷售時就以'防疫保單'為其特色做推銷,我的業務也是以 07/26 14:01
→ cheng1989: 此為號召向我推銷逸定安心的. 既然它們當初以此為賣點 07/26 14:02
→ cheng1989: 向保戶推銷,事後保戶要以防疫為由要求理賠也只是要求它 07/26 14:04
→ cheng1989: 兌現當初向保戶承諾的理賠項目罷了. 07/26 14:05
→ cheng1989: 而且它當初以防疫為號召,若事後反悔不認,保戶提告還拿 07/26 14:10
→ cheng1989: 得出當初的傳單當證據, 但你一般醫療險呢? 07/26 14:11
推 TBBT: z大這樣的說法應該是適用在金管會對保險公司下的指示,是否 07/26 14:12
→ TBBT: 侵害到保險公司的基本權吧?怎麼會衍生到保戶可不可以要求 07/26 14:12
→ TBBT: 保險公司通融理賠? 07/26 14:13
→ zivking: 不是,金管會的指導行為沒有拘束力,這叫行政指導,這部 07/26 15:18
→ zivking: 分跟干涉基本權完全無關,重點是保險公司既接受這樣指導 07/26 15:18
→ zivking: ,就得考量其他相同保險範圍跟給付要件的契約,不能說金 07/26 15:18
→ zivking: 管會明示只有防疫險,我就棄其他契約的消費者不顧。各位 07/26 15:18
→ zivking: 慢慢討論,很有趣的,但不要把融通視為恩惠,而是要考慮 07/26 15:18
→ zivking: 優惠為何只給a不給b 07/26 15:18
→ zivking: c,一般住院險保險範圍並無排除法定傳染病的,這是契約 07/26 15:20
→ zivking: 的約定 07/26 15:20
推 TBBT: 重點在優惠只給a不給b,完全是他的自由,除非今天這優惠是 07/26 15:25
→ TBBT: 行政處分、行政給付等等公法上的給予,不然到底憑什麼要求 07/26 15:25
→ TBBT: 他等者等之?這是我最不懂的點。 07/26 15:25
→ zivking: 這樣說好了,各位業務員,有些公司會有職級劃分,職級高 07/26 15:30
→ zivking: 的佣金%數比較高,比較低的%數比較低,你這月業績跟職級 07/26 15:30
→ zivking: 高的相同,險種年期分佈比例也一摸一樣,但只是因為他職 07/26 15:30
→ zivking: 級比你高,佣金就比你多,這樣會說這是保險公司的自由嗎 07/26 15:30
→ zivking: ? 07/26 15:30
推 TBBT: 當然是保險公司的自由啊!這有什麼疑問嗎?要怎麼給薪自然 07/26 15:33
→ TBBT: 是他的自由,但他如果沒照勞動契約給薪,可以請他依約給付 07/26 15:33
→ TBBT: 薪資,他高興多給別人獎金,我也沒辦法要求他多給我啊! 07/26 15:33
推 m36580: 融通理賠都叫優惠賠款了,為什麼不是一種優惠? 07/26 15:35
→ TBBT: 何況職級高薪資較高那也是產業常態,但我不是保險業不知道 07/26 15:35
→ TBBT: 保險業如何啦,公務員就是職級越高加給越高,但做的事基本 07/26 15:35
→ TBBT: 沒有差距 07/26 15:35
→ zivking: 像上述這種情形,基於等著等之,是不是應該相同處理,撇 07/26 15:42
→ zivking: 除契撤、跟公司欠款、勞健保自付額,各位稅前佣金應該要 07/26 15:42
→ zivking: 一樣吧?但結果只因職級不同卻造成所得結果差異,這種結 07/26 15:42
→ zivking: 果是因為公權力侵害嗎?不是,是你跟政府以外的第三人( 07/26 15:43
→ zivking: 私人)所造成,學理上稱基本權第三人效力,那可以直接引 07/26 15:43
→ zivking: 用憲法第七條跟保險公司主張平等權嗎?學說分為不可以適 07/26 15:43
→ zivking: 用、直接適用、間接適用三說,我國實務是採間接適用,透 07/26 15:43
→ zivking: 過民事法律的概括條款來涵蓋,所以業務員可以跟公司主張 07/26 15:43
→ zivking: 這樣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現在有工作平等法,應該有規定平 07/26 15:43
→ zivking: 等要求(這部分那條可以自己翻一下),所以可以直接用特 07/26 15:43
→ zivking: 別法或民法第71條違法強制規定,職級不同佣金不同的約定 07/26 15:43
→ zivking: ,無效,並請求二職級佣金差異金額 07/26 15:43
→ zivking: T大你認真的?所謂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不可以主張權利, 07/26 15:49
→ zivking: 像之前航空公司有人上街主張權利,有人當乖寶寶,如果爭 07/26 15:49
→ zivking: 取得到結果,那那些乖寶寶可否一併比照?答案是不可以, 07/26 15:49
→ zivking: 這叫禁搭便車!想想看,一樣的業績,何以有不同佣金結果 07/26 15:49
→ zivking: ,這就是差別待遇,可不可以差別待遇,可以,但要合理理 07/26 15:49
→ zivking: 由,業界習慣不會是合理理由,保險公司說不出來,這就是 07/26 15:49
→ zivking: 恣意差別待遇 07/26 15:49
→ zivking: 我們純粹以承攬業務員討論,不討論僱傭關係 07/26 15:50
推 TBBT: 薪資要求平等我覺得扯更遠啦,就我處理過的勞資爭議我真的 07/26 15:56
→ TBBT: 沒碰過這種事主張平等原則有贏面的,通常這邊會爭的是這方 07/26 15:56
→ TBBT: 面的福利給予是契約約定還是恩給制,恩給就不用談沒有平等 07/26 15:56
→ TBBT: 問題,契約約定那就要舉出考核等等計薪方式來要求 07/26 15:56
→ zivking: 沒碰過主張平等權的勞資爭議?之前勞基法婦女不得上夜班 07/26 15:59
→ zivking: 規定,才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而已(字號自己查,記不起來) 07/26 15:59
→ zivking: 業務員不是絕大多數不是僱傭契約,而是承攬契約,少數僱 07/26 16:01
→ zivking: 傭承攬混合制,你可以看釋740,所以恩給制在這裡沒出場餘 07/26 16:01
→ zivking: 地 07/26 16:01
→ zivking: 會舉報酬(佣金)差別待遇,目的在強調同樣業績(相同事 07/26 16:05
→ zivking: 務)不同報酬(不同處理;保險給付也是,相同的保險範圍 07/26 16:05
→ zivking: 跟給付要件,卻因是否為防疫險而有不同結果,這就是差別 07/26 16:05
→ zivking: 待遇,保險公司說不出理由,就是恣意,消費者要求等則等 07/26 16:05
→ zivking: 之當然天經地義 07/26 16:05
推 TBBT: 807但那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剛剛不是在說同工同酬?為何又 07/26 16:07
→ TBBT: 跳到性別工作權限制?禁止女性夜間工作是法規限制人民基本 07/26 16:07
→ TBBT: 權,當然可以用平等原則,那個的對象是勞基法違憲,回到防 07/26 16:07
→ TBBT: 疫險保險公司不通融理賠是公法限制人民基本權嗎? 07/26 16:07
→ zivking: 同樣都是平等權啊,三重審查標準沒聽過? 07/26 16:09
→ zivking: 第三人效力之前也是要三重審查標準啊 07/26 16:10
推 TBBT: 保險契約跟勞基法不是同樣類型的東西吧?何況通融理賠是優 07/26 16:10
→ TBBT: 於保險契約的,沒有限制基本權的問題啊? 07/26 16:10
→ TBBT: 白話說政府有義務要對所有人民公平,但你老闆、隔壁鄰居、 07/26 16:13
→ TBBT: 保險公司沒有要對所有人公平的責任,對他們主張平等原則就 07/26 16:13
→ TBBT: 是莫名其妙 07/26 16:13
→ zivking: 請參吳庚的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增訂七版第134-138頁 07/26 16:15
→ zivking: 王澤鑑民法總則2014增訂新版第61頁 07/26 16:20
→ zivking: 更正:是64頁 07/26 16:21
→ zivking: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2011版第229到237頁 07/26 16:26
→ zivking: 「但你老闆、隔壁鄰居、保險公司沒有對所有人公平責任」 07/26 16:51
→ zivking: ,T大你自己沒發現這句話不論法律上的說理,不覺得與現 07/26 16:51
→ zivking: 今社會價值衝突嗎? 07/26 16:51
→ zivking: 至於你說的處理勞資爭議沒遇過沒主張平等權的,就是上面 07/26 16:53
→ zivking: 書單裡的實例 07/26 16:53
→ zivking: 不得不說,原po的法律意識真的很棒,加油,要堅持 07/26 16:54
推 TBBT: 我只能說我們感受到的社會價值覺得是不一樣的,你所謂的公 07/26 17:29
→ TBBT: 平跟我的合理顯然也是不同的,能念吳庚老師的書其實我滿佩 07/26 17:29
→ TBBT: 服的,老王的應該大家都看過,我依舊是不認為那是同一件事 07/26 17:29
→ TBBT: 啦,還是謝謝你的回覆。 07/26 17:29
→ zivking: 吳庚那本是小大一用書,王澤鑑法律思維至少都大三至研究 07/26 17:38
→ zivking: 所看的,怎麼說反了? 07/26 17:38
→ stefanelman1: 陳敏 行政法 比較可怕 厚到可以當兇器 07/26 17:50
推 TBBT: 我憲法、行政法老師不用書啊,吳那本最新一版的編修他是作 07/26 18:22
→ TBBT: 者,因為他不用所以我們不翻不是很大學生嗎? 07/26 18:22
→ zivking: 所以你是上陳淳文還是盛子龍的課?法律學門至少大科我還 07/26 18:28
→ zivking: 沒聽過不用上課不用書本的,搞到連基本權第三效力這種小 07/26 18:28
→ zivking: 大一基礎都不知道? 07/26 18:28
推 TBBT: 欸欸欸 話講清楚喔,這堪稱攻擊了齁,不是說理性溝通嗎?不 07/26 19:47
→ TBBT: 溝通也不用這樣攻擊吧! 07/26 19:47
→ TBBT: 有沒有指定教科書跟上課用不用書是兩回事,我們上課不用拿 07/26 19:49
→ TBBT: 出課本的大科可沒少過 07/26 19:49
→ hitrista: 是不是該回到原PO的議題?感覺有點歪樓了 07/26 19:50
→ zivking: 這算攻擊?基本權第三人效力還爭執是不是公權力干涉、融 07/26 20:15
→ zivking: 通優於保險契約?白眼都翻到後腦勺了 07/26 20:15
→ zivking: 更傻眼的是承攬報酬還會有恩給制,是當成小費嗎?上課不 07/26 20:20
→ zivking: 用書,回家也要看啊,難不成法律系只背法條而已喔 07/26 20:20
推 TBBT: 所以在這樣的主張下保險公司侵害了保戶什麼基本權?而主張 07/26 20:24
→ TBBT: 應該全部通融給付時,要保護的是什麼法益?對保險公司的基 07/26 20:24
→ TBBT: 本權沒有侵害嗎? 07/26 20:24
→ zivking: 所以你真的上過盛子龍還是陳淳文的課?真的是考試晉用的 07/26 20:26
→ zivking: 公務員負責處理勞資爭議? 07/26 20:26
→ m36580: 所以z大你是律師?法官?法學教授? 07/26 20:30
→ zivking: 我認為相同事務卻不同處理,同樣的保險範圍跟給付條件卻 07/26 20:33
→ zivking: 存有差異,若無正當理由就是恣意,侵害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07/26 20:33
→ zivking: 給付期待利益,可試著依民法第184條1項後段主張背於善良 07/26 20:33
→ zivking: 風俗方法,請求賠償因未獲得保險金的損害 07/26 20:33
→ zivking: 我目標是保險業務員 07/26 20:34
推 TBBT: 需要看畢業證書嗎?後面這些問題我真的覺得過了?你都說我 07/26 20:36
→ TBBT: 學藝不精我就不破壞老師名聲了,我個人沒學好不代表我老師 07/26 20:36
→ TBBT: 有問題。我不是公務員,而公務員一樣也會處理勞資爭議啊! 07/26 20:36
→ TBBT: 沒聽過勞工行政?各公務機關也都會有勞資問題,那就需要公 07/26 20:36
→ TBBT: 務員處理啊。 07/26 20:36
→ zivking: 我沒說你破壞老師名譽,言重了!但勞工行政不用了解性別 07/26 20:38
→ zivking: 工作「平等」法喔? 07/26 20:38
推 TBBT: 還有承攬報酬跟恩給那邊我們的時序是混在一起的你講承攬報 07/26 20:39
→ TBBT: 酬我說薪資給付,不是我搞混好嗎? 07/26 20:39
→ TBBT: 還有我也不是勞工行政好嗎?而性工法是拿來處理女性勞工在 07/26 20:43
→ TBBT: 職場上較為弱勢的性別平等,如生理假 育嬰假這類的東西,跟 07/26 20:43
→ TBBT: 你提的頂多只有男女要同酬不可以因為性別有薪資的差異這點 07/26 20:43
→ TBBT: 有關,其他都是保護女性措施啊 07/26 20:43
→ zivking: 等法? 07/26 20:47
→ m36580: 為什麼歪樓到性別工作平等法...... 07/26 20:51
→ zivking: 人家再談勞務報酬還有人說多給是恩給制XDD 07/26 20:51
推 TBBT: 我還很常用你進去看看 07/26 20:51
→ zivking: 因為有人說他處理勞資爭議沒人主張用平等權的 07/26 20:52
→ TBBT: 他只是想顯示我什麼都不懂在亂講話吧(攤手) 07/26 20:52
→ TBBT: 你進勞動法庭跟法官說我要主張平等權看會不會被洗臉啊 07/26 20:53
→ zivking: pg 07/26 20:57
推 TBBT: 薪資我明明有寫可以看清楚我的回文嗎? 07/26 21:00
→ zivking: 素喔,招攬新契約的對價是薪資喔? 07/26 21:01
→ m36580: 打住!! 這裡吵性別工作平等法沒意義啊... 07/26 21:02
→ zivking: 是的,小m大 07/26 21:03
推 TBBT: 看你遇到的法官人好不好啦,好一點的會跟你說要從勞動契約 07/26 21:03
→ TBBT: 、工作規則、薪級表、考核結果這種東西出發,人直接一點的 07/26 21:03
→ TBBT: 我也聽過,法官請原告不要把法庭當歐式自助餐的。 07/26 21:03
推 TBBT: 我退下 打擾各位了 07/26 21:05
→ zivking: 是齁!依法審判、依程序審判都不是憲法基本權啦 07/26 21:07
推 qqstory: 7/25號 受理 剛查 7/27變已結案 07/27 00:05
推 waakye: 我只知道你們再這樣吵下去,遲早有一天會時效完成 07/27 18:03
→ azureC: 著手申請中,說可以 07/29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