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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重點:調解對方如果是明台,絕對不要第一次調解就和解 事發經過:肇責方違停開車門未注意後方機車,造成我方傷害,初判表顯示我方無任何肇責 調解前與肇責方保險公司確認過許多細節,來往確認信件諸多,確保資料準備完善 當天肇責方保險公司遲到,開始談調解,詳述內容表示不含強的理賠金額,我們在那個當下 才了解原來肇責方的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是分開的。 接下來我方討論過後認為明台理賠的金額再加上我方往後申請強制險的理賠金額後應該會符 合預期,便決定簽下調解書。 結果,這就是惡夢的開始 首先明台當下表示必須收走所有我們的醫療單據,以提供內部查核,我們也全數交給對方。 當我們日後申請強制險時才發現悲劇了,所有醫療單據明台不願意還給我們,我們必須多花 一筆費用去申請收據補發,真的很不爽,可以感覺到明台不曉得什麼時候會給你沖坑,真心 推薦不要第一次調解就和解。 我們努力好說歹說,他們才勉強「影印」給我們,想當然醫院是不可能看影本給副本,強制 險保險公司也不接受影本。 我們只好透過關係請人將我們給的醫療文件帶出明台,並且請人當天帶回,我們只能在文件 離開明台的幾個小時內到醫院申請完畢。 但是到醫院申請時,才發現更多的悲劇,明台將醫療文件裁切過了,醫院對於裁切過的文件 ,不予以副本申請。最後還是只能申請收據補發。 當時尚未開庭調解時,與接洽人員書信電話往來非常多次,但是明台完全沒有告知強任分開 ,我方當下才知道這件事,不曉得明台有何居心。無法理解。 當我們致電到強制險保險公司告知我們資料被扣留在明台時,對方也是非常不解,認為既然 不含強,憑什麼留我們的醫療資料?要求我們去申訴明台。 第一次與明台調解就和解的我,搞得自己一堆麻煩,還要多出一筆費用,只因為當下就相信 明台。果然還是要在第一回合按暫停,回去想一想,慢慢研究哪裡有問題,再來第二回合比 較恰當 希望強制性理賠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58.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62624195.A.D8D.html
a74102583: 其實你弄的太麻煩了,直接金管會申訴會親自拿到妳家還 09/08 19:38
a74102583: 你 09/08 19:38
s11946046: 你確定你的收據強制險都可以賠嗎?強制險不是收據通通 09/08 20:29
s11946046: 賠喔 09/08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