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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我媽媽去做PCR篩檢,但5/9才收到簡訊通知PCR陽性 5/9,我去做PCR篩檢,5/10才收到簡訊通知PCR陽性 5/9填寫媽媽疫調資料的時候,有問同住家人最後接觸日是什麼時候,我填寫了5/9。 結果最後衛生局發給我的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時間是5/10~5/12(傳染病防治法48條第一 項規定) 而確診的隔離通知書是5/9~5/16(傳染病防治法44條第一項規定) 申請富邦防疫險理賠時 富邦回覆說由於"接觸"隔離的日期在"確診"隔離期間,所以只理賠確診,不理賠隔離。 現實面,我確實是5/8先接觸且被隔離,5/9才確診,請問如何證明是先接觸匡列隔離,才 確診? 目前想到的方法:附上我媽媽的確診隔離書,上面有日期,也有地址,用這個證明5/8就已 接觸確診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51.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64176878.A.1FE.html
cheng1989: 我的隔離文件裡有附家人的確診隔離單,有日期和隔離地點 09/26 16:30
cheng1989: 的那2頁. 一是證明時間先後, 二是證明雙方為同住家人. 09/26 16:31
t21: 無解吧,理論你的接觸日是八號才對吧 09/26 20:10
lotowater: 你簡訊有留著嗎?要看得出來收到的先後順序,看理賠人 09/26 20:44
lotowater: 員接不接受 09/26 20:44
mygod870830: 我也遇到一樣的問題,居隔書(5/3)晚指隔書(5/2) 09/27 23:08
mygod870830: 一天,不知道現在能透過什麼方式修改為正確日期 09/27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