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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36歲女,在有體況的狀態下(雷諾氏症、蕁麻疹,項目雖不在健康告知事項內,不過最近 門診紀錄約一年前) ,原先保險有十幾年前舊的南山雙實支HS10+HS20,若想增加保險於實支實付、癌症、重大傷 病,是否不建議解約南山其中一個實支換台壽呢? 若是不建議,是否直接以全球規劃第三實支、重大傷病及癌症呢?謝謝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8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76512585.A.E70.html ※ 編輯: polardog (223.137.182.52 臺灣), 02/16/2023 10:00:45
Answerme: 不在健康告知事項不用告知02/16 10:20
shepherdspie: 我覺得直接買全球了,解舊買新風險相對高,解約也不02/16 10:39
shepherdspie: 能馬上投保新保單,萬一這期間有什麼病跑出來得不償02/16 10:39
shepherdspie: 失02/16 10:39
※ 編輯: polardog (223.137.182.52 臺灣), 02/16/2023 10:46:31
wayn2008: 時間不一定能趕上,只能說南山害死你 02/16 11:21
Answerme: 台新實支實付也不排老三 02/16 12:21
Answerme: 台新實支也不排斥當老三 更正 02/16 12:21
bluekizuki: 幫一樓補充後面"但承保前之既往症,承保後依然不賠" 02/16 20:54
max70937: 如果是保險法127條不是既往症而是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 02/16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