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swerme: 辛苦了推06/05 22:35
推 Answerme: 建議最常出現的徵求業務類等違規可循小組長代理期間模式 06/05 22:44
→ Answerme: 設置底檢舉文,統一於檢舉文内推文留下文章代碼+違規樣06/05 22:44
→ Answerme: 態+違規ID06/05 22:44
→ Answerme: 節省板主處理過量站内信時間06/05 22:45
→ Answerme: 也支持一律不接受站内信檢舉06/05 22:47
※ 編輯: awei181 (101.12.50.69 臺灣), 06/07/2023 13:32:30
→ awei181: 目前板規內容優化中,將之前錯漏處修正,若板友對三.罰06/08 09:49
→ awei181: 則的處分額度高低無意見的話,即不再做調整,新版板規預06/08 09:49
→ awei181: 計本週六(10日)公告施行。另檢舉事宜,依板友Answeme 06/08 09:49
→ awei181: 建議,已置底檢舉區,方便板友推文檢舉。06/08 09:49
推 zivking: 舉手,想請教發文被置頂後,本板規容許再編修內文嗎(除06/08 16:32
→ zivking: 修正錯字不影響原文文義之外)?06/08 16:32
推 zivking: 又,現行板規明定「禁止指向個人的營利『或』業務推薦介 06/08 16:42
→ zivking: 紹行為」,由此可知,目的在排除營利行為,而營利行為並06/08 16:42
→ zivking: 不限招攬保險行為,藉由文章內容直接、間接連結社群網站06/08 16:42
→ zivking: 有營利行為的粉絲團,本板是否應該禁止?06/08 16:42
→ zivking: 且板規亦明定「發文、推文」自介為業務、自表業務身分等06/08 16:53
→ zivking: 明(暗)示,至少水桶365天,但自介若為「合法執業之保險經06/08 16:53
→ zivking: 紀人」,或者為「未合法領有執照之經紀人」,是否構成水06/08 16:53
→ zivking: 桶365天要件?抑或者本板只規範處罰合法登錄的保險業務06/08 16:53
→ zivking: 員? 06/08 16:53
推 Answerme: +1,也希望重新針對保險板規提及的"個人的營利行為"直接06/08 17:02
→ Answerme: 以本板設立走向,明定範圍在為其本人經營或其服務的保險 06/08 17:02
→ Answerme: 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延伸各通訊處及團隊導購各型保險商品 06/08 17:02
→ Answerme: 之營利06/08 17:02
→ zivking: 謝謝樓上捧場06/08 17:04
→ Answerme: 除此範圍外非為其經營及服務保險行號導購保險商品之利益06/08 17:04
→ Answerme: 皆不需受保險板限制06/08 17:04
→ zivking: 那到時一定很多組雙簧演出XD06/08 17:06
→ zivking: 好期待A大開示,如何界定是本人經營或服務範圍?06/08 17:10
推 Answerme: 有心分身帳號還是逃不過我們的火眼啦,保險板也就是做到 06/08 17:11
→ Answerme: 避嫌就好,不需要連非商品導購的文章都計較人家的收入06/08 17:11
→ Answerme: 實際從業就會留下紀錄看有沒有人要揭穿罷了,論壇就給個06/08 17:13
→ Answerme: 基本底線定義清楚就好06/08 17:13
→ zivking: 以前總懷疑民代素質那麼差,憑什麼制定規範人民的法律? 06/08 17:13
→ zivking: 後來才知道,真正草擬法案的,其實是受過專業教育的法案06/08 17:13
→ zivking: 助理06/08 17:13
→ zivking: 不用分身帳號,只要找搭檔就好,例如保經業務搭檔壽險公06/08 17:14
→ zivking: 司業務06/08 17:14
→ zivking: 既然要設下限制,至少平等原則跟明確性原則都要謹守06/08 17:16
推 Answerme: 之類的 存心要在這裡演好雙簧也是要下苦心 有火眼金睛在06/08 17:17
→ Answerme: 不好混06/08 17:17
→ zivking: 而且對特定人網開一面,卻禁止專業經驗都處於劣勢的一般 06/08 17:19
→ zivking: 消費者徵求業務,不就本末倒置?06/08 17:19
→ Answerme: 總之只能認ID的情形 下,支持非本人經營非本人服務的保 06/08 17:19
→ Answerme: 險行號,其他非導購保險商品收入不限制 06/08 17:19
→ zivking: 會誤判吶06/08 17:21
→ zivking: 那如何界定服務範圍?我們應該是討論板規,而不是討論超06/08 17:22
→ zivking: 能力吧?06/08 17:22
推 Answerme: 就意見表達完了 供討論06/08 17:22
→ Answerme: 非其服務的保險行號 服務就是在職才算06/08 17:23
→ zivking: 應該禁止所有與營利的行為,才能呼應本板公益目的的要求 06/08 17:24
→ zivking: 那怎麼界定在職?06/08 17:24
→ zivking: 要實名制,發言者都要出示公會的登錄紀錄?06/08 17:25
推 Answerme: 何必呢,你是士農工商醫生賣菜賣麵包來這裡分享保險文章06/08 17:27
→ Answerme: ,人家認出來去找你買菜買書訂閱文章看病吃麵包,又不是 06/08 17:27
→ Answerme: 為了賺保險商品利益06/08 17:27
→ Answerme: 不需要計較別人這種非導購保險商品收入06/08 17:29
→ zivking: 那板規何必強調公益、又何必對公益釋疑並例示?06/08 17:29
→ zivking: 如何界定導購?06/08 17:29
→ Answerme: 我和你的2種看法可以給大家討論,最後看投票折衷或如何06/08 17:30
→ Answerme: 都可06/08 17:30
→ zivking: 不過我覺得你說的很好,實名揭露自己登錄的公司,或者合06/08 17:36
→ zivking: 法執業的證照名稱跟證號,這也是公開的一種方法,避免沒 06/08 17:36
→ zivking: 有登錄業務員從事招攬行為,或者,未領有保險經紀人執照06/08 17:36
→ zivking: 卻從事經紀人業務之行為 06/08 17:36
→ awei181: 謝謝板友zivking及Answerme的建議,思考一下內容如何修06/08 17:39
→ awei181: 正讓人易懂,晚上在這更新,若明日無其他意見,始併同修06/08 17:39
→ awei181: 正。06/08 17:39
→ Answerme: 原板規也算有說明了,就是不管你什麼身份發文推文不可以06/08 17:39
→ Answerme: 指向特定業務,從此方向再清楚解釋也可06/08 17:39
推 zivking: 板規既要修正,就要從規範目的跟體系化著手,平等原則跟06/08 17:42
→ zivking: 明確性原則是最起碼的要求 06/08 17:42
推 Answerme: ok06/08 17:47
推 Answerme: 徵求業務文需求如果真的很大,是可以參考營業員broker板06/08 17:52
→ Answerme: 聯署開板也不錯,推薦大家開板06/08 17:52
→ Answerme: 我也願意參與你們聯署歐 06/08 17:54
推 zivking: 可以啊,保險板就留下來討論法理跟理賠就好06/08 17:58
→ zivking: 反正業務員都只在菜單文下面推文跟站內信06/08 17:59
→ zivking: 一邊檢舉徵業務文章,一邊捍衛營利行為,這價值觀也太錯06/08 18:01
→ zivking: 亂了06/08 18:01
推 Answerme: 一直計較別人的收入又不是靠賣你保險商品,板規這樣不準06/08 18:06
→ Answerme: 許文章推文指向特定業務就夠了06/08 18:06
→ zivking: 難怪中國的瘋狂小楊哥不斷授權轉貼影片,他要流量轉貼的06/08 18:14
→ zivking: 人要營利,真的是產業鏈啊 06/08 18:15
推 Answerme: 就珍惜生命 戒斷中國流量片06/08 18:22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6/08/2023 22:06:23
→ awei181: 參酌板友zivking及Answerme建議後,新修訂上述編號五(罰 06/08 22:07
→ awei181: 則三.1關於「業務」及「指向個人的營利」一詞之解釋敘明06/08 22:09
推 Answerme: 辛苦了推06/09 00:51
推 zivking: 那文章被「板主認定」置頂後,原作者可否再編修內容呢?06/09 03:42
→ zivking: 當然著作人的著作權應予以尊重,但板主置頂意義在板主看06/09 03:52
→ zivking: 完文章後認為重要予以標註置頂,倘容原作者再任意編修,06/09 03:53
→ zivking: 無異將板主文章置頂行為視為對著作人主觀意思的背書,故06/09 03:53
→ zivking: 建議板規增訂:「經板主認定置頂前,板主應先取得發文者 06/09 03:53
→ zivking: 同意;經著作人同意置頂後,禁止再行編修標題及內文」,06/09 03:53
→ zivking: 以彰顯板主置頂的權威性,與保險板公益客觀性。06/09 03:53
推 Answerme: 不需要 文章置頂不代表原文作者要放棄文章編修 除非內文06/09 09:55
→ Answerme: 觸犯板規處照板規處理即可 06/09 09:55
推 Answerme: 既找不出增修違規處,不需刻意搬龍門硬增規則使其違規06/09 09:58
推 Answerme: 若不能適應PTT各討論板向來皆有持續更新置頂置底文的存06/09 10:08
→ Answerme: 在,可直接回覆其更新內容有何不適合繼續置底,自然會有06/09 10:08
→ Answerme: 公論06/09 10:08
推 zivking: 你是不是擔心以後沒生意做啊?06/09 10:18
→ zivking: 什麼叫龍門?06/09 10:18
→ zivking: 置頂後再任意編修,不就把板主當空氣?06/09 10:19
推 Answerme: 我意見表達完了 保戶也不用賣保險商品啦 供大家參考 06/09 10:20
推 zivking: 有人要講著作權,限制置頂後再行編撰,影響你那個著作權06/09 10:21
→ zivking: ?06/09 10:21
→ Answerme: 你直接去回覆置頂文看更新內容那裡不適合,說不定大家也 06/09 10:21
→ Answerme: 認同,自然就不會再置頂,不需要找不出毛病硬設規則06/09 10:21
推 Answerme: ptt不是第一天保險板也不是唯一有持續更新置頂文,持續06/09 10:23
→ Answerme: 更新是作者願意分享自己的時間和資料整理06/09 10:23
推 zivking: 我說啦,置頂本來就說板主的裁量權限,置頂後再任意編修06/09 10:23
→ zivking: ,就是把板主當空氣06/09 10:23
→ Answerme: 你願意也可以產出超越其他置頂文的文章,自然就會置頂你06/09 10:24
→ Answerme: 的 06/09 10:24
推 zivking: 那你就錯了,規則不是這樣用的06/09 10:25
→ Answerme: 期待你多逛逛ptt,多發一些超越置頂文的好文06/09 10:26
推 zivking: 硬設?明明就寫手、保經業務產業鏈,還怕被搓破?一般消06/09 10:29
→ zivking: 費者不知板規徵求業務,馬上風風火火檢舉,放大抓小,把 06/09 10:29
→ zivking: 保險板當成禁臠,粉絲團還強調PTT ID僅此一家06/09 10:29
→ zivking: 上次某網友心得文不小心搓破寫手收費諮詢,下面一堆業務06/09 10:30
→ zivking: 如驚弓之鳥,真的笑死人06/09 10:30
推 Answerme: 既然你都知道誰是公開id的人,可以直接舉證的事情就舉證06/09 10:31
→ Answerme: ,不需要提不出證據挑不出毛病就硬要推新板規06/09 10:31
推 zivking: 檢舉跟板規建議有何直接關聯?06/09 10:32
→ zivking: 請問檢舉是向金管會檢舉還是跟板主檢舉?06/09 10:33
→ Answerme: 人家放棄匿名id的身份,也更方便你可以直接用實名查證, 06/09 10:33
→ Answerme: 何樂不為06/09 10:33
→ zivking: 硬要模糊焦點,真是司馬昭之心06/09 10:33
→ Answerme: 你想舉證他違反什麼地方就向什麼地方舉證,何樂不為 06/09 10:33
→ zivking: 板規有規定匿名嗎?還是現在要修正板規規範實名制嗎?06/09 10:34
推 zivking: 有些人以檢舉為樂,可不見得每個人都喜歡做這種事06/09 10:35
→ Answerme: 既然都說不出來置頂文作者和內文更新,違反了什麼規,硬06/09 10:35
→ Answerme: 設規則就純粹想使其違規而已06/09 10:36
→ zivking: 建議修正板規,你沒看懂標題文字嗎?06/09 10:37
→ Answerme: 我也意見表達完了 供大家參考06/09 10:37
→ zivking: 還好吧,比起整天以檢舉徵求業務為樂,修正板規不讓專業 06/09 10:38
→ zivking: 板成為保經業務禁臠,我覺得更有正當性跟必要性06/09 10:38
→ Answerme: ok06/09 10:38
→ awei181: 目前爭議點有二:1.zivking建議文章經板主置底後,禁止06/09 10:58
→ awei181: 原貼文者再行編修標題及內文。2.Answerme建議文章經板主 06/09 10:58
→ awei181: 置底後,原貼文者仍可持續依現狀更新內容,唯更新後內容06/09 10:58
→ awei181: 仍需符合板規。針對上述1、2之建議,其他板友有新見解請06/09 10:58
→ awei181: 推文說明06/09 10:58
→ Answerme: 參考06/09 11:17
推 zivking: 人家是單純的「資訊整理」,本板的置頂文章可是「主觀的 06/09 11:25
→ zivking: 評論」,兩個基礎不同,根本沒有可比性06/09 11:25
推 Answerme: 你多逛逛 看你是想限制評論還是限制編修06/09 11:28
推 zivking: 主觀的評論經板主認可置頂後,若再容原著作人任意編修, 06/09 11:29
→ zivking: 不但將板主當作空氣,無異為文章無限背書,這就是需要禁06/09 11:29
→ zivking: 止再行編修的目的,不然就回自己粉絲團,你要怎麼編修沒06/09 11:29
→ zivking: 人管得著,既要從PTT引流量,又要保險板讓你隨意編修,這06/09 11:29
→ zivking: 就是把保險板當禁臠06/09 11:29
→ zivking: 我主張「文章置頂後禁止編修」,怎樣06/09 11:30
推 zivking: 明明就是可以連結有「營利行為」的粉絲團06/09 11:32
推 Answerme: 你多看清楚 置頂文既沒有違規導引粉絲團,所以你也舉不 06/09 11:33
→ Answerme: 出那裡違規,相反在其他網站粉絲團願意自主揭露在PTT帳06/09 11:33
→ Answerme: 號本來就不違規而且還能提供讀者實名查證06/09 11:33
推 zivking: 沒人在乎引不引導06/09 11:35
→ zivking: 在乎的是:「經板主認定置頂後」,板主置頂本身就是一種 06/09 11:36
→ zivking: 審查行為,審查後豈容再任意編修,否則就開放手動置頂啊06/09 11:36
推 Answerme: 總之你自己先多逛逛06/09 11:37
推 zivking: 都講那麼多還在刻意曲解為「有無違規引導」、「實名」、06/09 11:38
→ zivking: 「揭露身分」,很難想像不讓人懷疑目的何在!06/09 11:38
推 zivking: 保經業務員真的要自立自強,PLP他也不會把資源釋出06/09 11:39
推 zivking: 再多的討好,只是顯示自己可割可棄沒有價值06/09 11:41
推 Answerme: 以上做個保戶我都不需要啦,保經業務需要開板歡迎找我聯06/09 11:53
→ Answerme: 署,專板成立前需要置頂設暫時徵業務專區我也支持,唯獨 06/09 11:53
→ Answerme: 關於文章有違任何規則請明確舉出,舉不出違規不同意再設06/09 11:53
→ Answerme: 規則而使人違規06/09 11:53
推 zivking: 沒人在乎你是不是單純保戶,對的事就是要做 06/09 11:59
推 Answerme: 你對你全部都對06/09 12:00
→ zivking: 板主都整理好爭點,就是「文章置頂後是否可在編修?」06/09 12:00
→ Answerme: 那就參考啊06/09 12:01
→ Answerme: 其他板就是可以編修更新 管你有沒有評論06/09 12:02
→ zivking: 不知道你為何一而再、再而三刻意曲解為「哪有違規請明確06/09 12:02
→ zivking: 指出」 06/09 12:02
→ zivking: 現在又放大絕:「你全都對」06/09 12:02
→ zivking: 這叫討論?06/09 12:03
→ Answerme: 你對啊 你舉不出違規的都對06/09 12:03
推 zivking: 不容許刪除編修他人文章,依舉重明輕法理,編修置頂文章06/09 12:06
→ zivking: 亦不容許06/09 12:06
→ zivking: 我們討論是「板規是否修正禁止編修置頂文章」,你再三曲06/09 12:07
→ zivking: 解為有無違規,是不是急了?06/09 12:07
推 Answerme: ok 很棒 你找出違規了 提供文章代碼違規態樣,違規ID,06/09 12:07
→ Answerme: 祝福你檢舉成功06/09 12:07
→ Answerme: 期待違規文章被儘速處置06/09 12:08
推 zivking: 再者,如果依你邏輯,他板沒有規定,本板就不得禁止,那P 06/09 12:08
→ zivking: TT授予各板板主修訂板規就是無意義行為06/09 12:08
→ Answerme: 期待你檢舉的違規文章被儘速處置06/09 12:09
→ zivking: 現在轉移話題了,你是不是急了? 06/09 12:09
→ zivking: 我們有討論到檢舉嗎?06/09 12:09
→ Answerme: 期待你善用板規和站內信及置頂檢舉區06/09 12:11
推 zivking: 我跟你最大差別,是你熱衷檢舉,而我是針對板規修正提出06/09 12:12
→ zivking: 建議06/09 12:12
→ Answerme: 很好啊 你找出違反的板規了就快讓違規文章消失06/09 12:12
→ Answerme: 你只是知道根本檢舉不成 文章内根本沒有修改任何他人推06/09 12:14
→ Answerme: 文,胡亂湊板規檢舉也不會成立而已 06/09 12:14
→ zivking: 我們不是在討論板規修訂嗎?06/09 12:14
→ Answerme: 那就參考啊06/09 12:14
→ Answerme: 其他板就是可以編修更新 管你有沒有評論06/09 12:15
推 zivking: 那PTT賦予各板自行制訂意義何在? 06/09 12:17
→ zivking: 而且你都是舉業務員橫行的板當例子06/09 12:17
→ zivking: 檢舉區是你的領域,我們不敢涉足06/09 12:18
→ zivking: 主觀的評論涉及價值判斷,板主審查後置頂,那表示板主審06/09 12:19
→ zivking: 查後同意06/09 12:19
推 Answerme: 業務需要的是專板 歡迎來聯署06/09 12:19
→ zivking: 不跟你玩了,我要來吃飯了 06/09 12:19
→ zivking: 你發起連署啊06/09 12:20
推 zivking: 你發起,我馬上幫你連署,工作權是受憲法保障基本權,「06/09 12:21
→ zivking: 合法登錄」或「合法領有牌照登記執業」的業務跟經紀人都 06/09 12:21
→ zivking: 有工作權利06/09 12:21
推 Answerme: 你先吃飯吧06/09 12:21
→ Answerme: 別人的飯碗別人會著急06/09 12:22
→ zivking: 哦,「合法領有執照登記執業」經紀人是營業自由啦,更正06/09 12:22
→ zivking: 一下06/09 12:22
→ zivking: 當然著急啊,吃飯是人性尊嚴,更高於憲法基本權保障06/09 12:23
→ Answerme: 急就慢慢吃 06/09 12:24
→ max70937: 不贊成增加禁止編修規定,若板主覺得作者編修後不符合06/09 13:01
→ max70937: 板規,板主可移除置底。06/09 13:02
→ awei181: 參酌板友zivking、Answerme及max70937等人建議後,新修06/09 14:17
→ awei181: 訂上述編號六【一、主旨(四)優質文章及置底相關說明】 06/09 14:17
※ 編輯: awei181 (101.12.50.69 臺灣), 06/09/2023 14:20:41
推 Answerme: 辛苦了 推 06/09 14:51
→ awei181: 板規已更新公告,此公告鎖定推文,有相關意見站內信板主 06/10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