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ivking: 五年內投保的保單? 06/09 20:57
→ findvienna: 108年投保,111得到Cancer,但保單條款沒有五年內06/09 22:45
→ findvienna: 罹癌不理賠的 06/09 22:45
→ findvienna: 條款 06/09 22:45
※ 編輯: findvienna (223.137.36.107 臺灣), 06/09/2023 22:46:30
推 yesnoKEN: 回原po:請繼續看下去~ 06/09 22:56
→ yesnoKEN: 1F要說的應該不是有關保單條款的問題~ 06/09 22:56
→ funnyhouse: 評議105年評字第001137號,應對本案有幫助。 06/09 23:03
推 ayaka16: 上面那個評議,投保時有告知乳房良性腫瘤才被註記 06/09 23:45
→ ayaka16: 本件投保時似乎沒有告知 而且評議也認為排除相關治療的 06/09 23:46
→ ayaka16: 註記是合理的 06/09 23:46
推 ayaka16: 有跟一樓一樣的疑問 06/09 23:47
→ ayaka16: 評議常常都只說本中心專家 法院都不太甩 有時候很困擾 06/09 23:48
推 zivking: 問你五年內是因為只有五年內才會調病歷,超過五年調病歷 06/09 23:53
→ zivking: 實益不大 06/09 23:53
推 ayaka16: 原則上有乳房纖維囊腫的婦女,以後得到乳癌的機率比沒有 06/09 23:55
→ ayaka16: 纖維囊腫的人高一.七倍至四倍,纖維囊腫有多種不同形式 06/09 23:55
→ ayaka16: 的組織病理變化,故其發生乳癌的機率也因而不同(網路衛 06/09 23:55
→ ayaka16: 教資訊) 06/09 23:55
推 zivking: 乳房纖維囊腫,雖說是很常見的「症狀」,在有告知情況下 06/09 23:56
→ zivking: ,醫療險或癌症險,至少是除外或加費 06/09 23:56
推 ayaka16: 又良性乳房纖維瘤及囊腫轉化為乳癌之機率為零。想知道評 06/09 23:59
→ ayaka16: 議中心這段話根據,怎麼跟衛服部醫院提供的上面醫學資訊 06/09 23:59
→ ayaka16: 不太一樣 06/09 23:59
推 zivking: 業務員不是醫師,不要介入醫療判斷領域 06/10 00:03
推 zivking: 108年投保,111年罹癌,調病歷後會檢視有無違反告知義務 06/10 00:05
→ zivking: ,再來檢視是否為投保前疾病;既然會問你每年乳房檢查, 06/10 00:05
→ zivking: 很大可能就是查明被保人是否可能「明知」有病徵 06/10 00:05
→ zivking: 至此,都屬於保險人「保險調查」範圍,應無不可 06/10 00:05
推 zivking: 但是,切結書就很不合理。既然保險人調查後發現無違反告 06/10 00:08
→ zivking: 知義務、非投保前已存在疾病或非新生疾病,那就鼻子摸著 06/10 00:08
→ zivking: 該給付就給付,沒有簽切結書再行給付的道理 06/10 00:08
→ zivking: 新光要你簽,你就請保險公司以「書面」向你說明簽切結書 06/10 00:11
→ zivking: 的理由及依據,接下來就靜待保險公司出招 06/10 00:11
推 baboosh: 現在都是求共好 鼓勵健康檢查的 這種要求怪怪的 06/10 17:24
推 skipbeat1005: 所以是投保前就有纖維瘤的意思嗎? 06/11 00:14
→ skipbeat1005: 如果是這樣看起來新光是在做理賠時的核保評估,有 06/11 00:14
→ skipbeat1005: 纖維瘤史保癌症險是有可能會被要求除外的 06/11 00:14
→ skipbeat1005: 以上如果有錯還請指正 06/11 00:14
推 Erider: 如果20幾歲開始一直都有定期檢查乳房纖維囊腫,那108年投 06/13 01:12
→ Erider: 保時,2年內是否因為健康檢查異常,接受醫師治療/診療/用 06/13 01:12
→ Erider: 藥,包括要求定期追蹤 06/13 01:12
→ Erider: 這在投保時都要照實告知,附疾病問卷+附纖維囊腫等病歷 06/13 01:12
→ Erider: 按照要保書上照實告知,因為既有的腫瘤而病變、手術,其 06/13 01:12
→ Erider: 實不再理賠範圍的 06/13 01:12
→ Erider: 原PO當初投保是否有寫疾病問卷+附病歷,收到除外通知? 06/13 01:12
→ Erider: 這部分要釐清 06/13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