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罰則三、2修訂為2-1
新增罰則三、2-2「發文內容顯不符合本板主旨所述本板公益之文章或以保險商品停售資
訊行暗度陳倉之文章或推文者。」
違者刪文、刪除推文
累犯、情節重大者劣退、刪除推文,併視情節處以水桶30天至365天
上述新增規定,於公告增列板規後施行,以符合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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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長雲暗雪山,孤城遙望玉門關
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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