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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期間在國道上發生追撞(我方後車/對方前車),無人受傷 按照經驗應該是我方肇責較大,所以做完筆錄後我馬上辦理第三人責任險出險,交由保險 公司負責 結果連假過後收到對方私下聯絡,表示他有挫傷並開立證明(但筆錄當下沒有說受傷,他 也沒向我的保險員說明),希望與我私下談和解條件 言談間讓我感覺是想用興訟威脅我走和解程序,藉機索取其他賠償(如精神賠償) 我自己先告知保險員對方另外有驗傷,並請保險支付醫療費用,但不知道接下來需要怎麼 處理 請問是否真的需要調解/和解?我該有何主張?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44.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96305329.A.73E.html
dopeyaeen: 先請對方準備醫療收據啊,然候開調解委員會就好了,有 10/03 13:08
dopeyaeen: 保險什麼都不用怕 10/03 13:08
kwinner: 你全責100% 10/03 15:50
baboosh: 走保險呀 私下和解 有必要買保險? 10/03 16:43
withcloud: 出險,委託理賠,關心對方,開價就讓他開 10/03 18:27
fangdale: 讓保險去判吧~應該負擔就負擔,不該的就不用理 10/04 01:55
toyamaka: 什麼年代了還再講保險處理就好 10/04 07:16
qDaniel: 你第三人有體傷嗎 有的話也是給保險公司 10/04 08:54
mobetam07670: 有保險請交給保險 10/04 16:02
meteor1109: 調解是必要流程,但合理範圍內的體傷、車損等等會有我 10/07 19:07
meteor1109: 方保險公司理賠,私下告知可能只是聯絡不到你的理賠人 10/07 19:07
meteor1109: 員而已,趕快請理賠跟對方聯繫就好了 10/07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