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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醫療險迎大變革 金管會:未來理賠將以損害填補為限 網址:https://lurl.cc/8Rl4Yx 節錄: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證實,未來實支實付醫療險將朝損害填補原 則進行改革,即各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以保戶實際支出為上限;現行規定投保限額3張, 未來新制上路,將回歸各保險公司核保機制把關,並在理賠加入損失分攤機制。 蔡火炎解釋,未來保險公司新保單將落實損害填補原則,但在新制前賣出的實支實付醫療 險,還是會按原先契約約定及理賠原則處理,換言之,新制並不溯及既往舊保單。 蔡火炎也針對本次改革做出回應表示,相關上路時程要先經保險局內部會議,再和壽險公 會及產險公會針對細節及配套措施進行討論,目前尚無確定時間表。 想法評論: 以收據數額為範圍給付的叫損害保險, 以手術等級賠償的叫抽象保險; 損害以填補損害為原則本來天經地義, 釋字576已經錯一次了, 金管會還弄個三實支上限, 違反層級化法律保留, 根本大錯特錯! 學者狗吠火車這麼多年, 還不如防疫險一次讓保險公司紮實肉痛ㄧ次。 至於不溯及既往, 分為真正跟不真正, 實支幾乎都是一年一約, 依大法官對18%的邏輯, 該年度約滿後就是新的契約, 到時候怎麼解釋, 可真的好玩了。 就算未來突破法理, 一年一約也算不能溯及既往, 那也沒關係, 超過損害額的保險給付, 就是屬於所得應要課徵所得稅, 理由是量能原則, 還有保險金不課稅的立法理由在保護遺族, 而不是利用保險事故而賺錢。 我們一定看得到, 實踐損害保險以填補損害為原則的那一天, 東市買駿馬,你在西市也買駿馬, 買那麼多不如認真算看看, 你的損害保額(俗稱雜費)有多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4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03656678.A.292.html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2/27/2023 13:58:59
hank0624: 以後若立法成功,就有機會溯及既往了。12/27 14:09
zivking: 附約是一年一約,其實沒有溯及既往問題,這個去看18%大法12/27 14:12
zivking: 官怎麼說就知道12/27 14:12
hank0624: 站在保險原理,上法院真的就只能看法官心證了12/27 14:16
這幾年還是有實支適用複保險的裁判呦!
sate: 重點是保險公司費率會降嗎?12/27 15:22
Jin63916: 要怎麼突破釋字576?
12/27 15:23 那J576既然說人身保險不適用複保險,那金管會憑什麼限制你只能買三張? 限制人民權利須以「法律」定之,是經過國會讀會通過的法律哦,那金管會憑什麼限制你 只能買三張? 如果你認為人身保險不適用複保險規定,那你要問金管會憑什麼要限制你買幾張?
rexlin: 這件事之後照保險局玩法一定會鬧超大的12/27 15:50
rexlin: 要照這樣還搞三+一張跟分攤比,到底有多白爛才會這樣12/27 15:51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2/27/2023 16:00:56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2/27/2023 16:02:43
jacky8192: 若要損害填補,要如何判斷購買實支實付足額的問題?12/27 16:51
這端看自身需求,包括環境、病史、基因跟經濟能力。 不過,要說明的是,損害填補原則就是以損害額為天花板, 假設損害額(健保不給付跟部分負擔)是50萬, 現有三張實支保險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保額分別為12萬、12萬、20萬, 加起來保額共44萬,所以三家都賠得到,實際給付未超過損害額。 但假設一樣受有50萬損害,同樣有三張實支,但保額分別為20萬共60萬, 此時賠法有二, 一是按投保順序,依保額上限給付並開立差額證明,此時第三家只需賠償十萬; 其次是依投保家數按保額比例分擔。 至於那種方法可行,我猜是第一種啦。 又,既然是以損害填補為原則, 所以意外事故發生時,則應統算意外跟醫療實支, 這點應該是未來影響最大的。
svcc: 你買額度多少就配多少不是額度嗎?12/27 16:56
svcc: 賠12/27 16:56
svcc: 錯誤政策的受害者 金管會壞壞12/27 17:06
※ 編輯: zivking (140.134.18.39 臺灣), 12/27/2023 17:32:06 ※ 編輯: zivking (140.134.18.39 臺灣), 12/27/2023 17:32:45
Maninck: 意外醫療實支很難通算 那個對價不好處理 12/27 20:32
Maninck: 更不要說還有團險沒納進來 比較有可能是都分開處理 12/27 20:33
zivking: 團險可以不用分,但意外跟醫療我是認為在損害填補下,應 12/27 21:02
zivking: 該在意外事故時要統算 12/27 21:02
bookerfan: 最好 自付開刀 藥額 政府會幫出 12/27 23:21
adey: 理賠順序很難認吧,要是三家有兩家願意陪,一家咬死醫療必要 12/28 02:07
adey: 性不賠,那要怎麼算損害填補? 而且還有理賠審核時間過長 12/28 02:07
adey: 的問題,越快速通過的賠越多(審的慢的都還沒審過怎麼賠給你 12/28 02:07
adey: ?),根據賽局理論,保險公司審越慢越爽 12/28 02:07
zivking: 理賠順序就依投保順序 12/28 06:24
daze: 應該是做成類似連帶責任吧。如果保三家各20萬,出險50萬, 12/28 12:07
daze: 三家都認的話,保戶可以跟任意2家要20萬,1家要10萬,不受 12/28 12:07
daze: 限於投保順序。事後怎麼分攤保險公司間自行解決,與保戶無 12/28 12:07
daze: 關。 12/28 12:07
daze: 如果兩家認一家不認,保戶就先跟2家各要20萬,剩下10萬再看 12/28 12:07
daze: 保戶要不要上法院討。如果法院判下來保戶贏了,那另外2家保 12/28 12:07
daze: 險公司也可以請求第3家分擔理賠額。 12/28 12:07
daze: 不過如果保戶放棄請求剩下那10萬,其他兩家保險公司有請求 12/28 12:13
daze: 權基礎嗎? 12/28 12:13
zivking: 不可能,你投保不用告知已存在的契約? 12/28 12:14
daze: 當然要告知既存契約,但除非新契約中有規定請求順序,否則 12/28 12:23
daze: 不能限制保戶要先向哪一家請求啊。而如果限定請求順序,那 12/28 12:23
daze: 次順位請求權的保費就該按出險機率減少才對 12/28 12:23
opdesert: 保費有相對應減少嗎? 如果沒有的話 買單實支就好 12/28 12:25
hank0624: 一年當中繳保費沒出險,不代表保險公司沒有承擔你的危險 12/28 14:29
hank0624: 耶 12/28 14:29
hank0624: 內部保險人分攤理賠,你損害填補,乃是兩回事 12/28 14:31
pippen2002: 笑爛!!保費降低過嗎??百姓苦哈哈~~可憐哪~~! 12/28 15:38
pippen2002: 還好版上都人人300萬且炒股大賺百萬沒問題!對吧!?ok? 12/28 15:39
rexlin: 如果兩家保一家賠一家不賠,這樣要怎麼解決?Z大有方案嗎? 12/28 15:42
OrzxzrO: 看來各家會開始陸續停賣了… 12/28 19:39
Maninck: 不意外 接下來要上演的應該是 民眾投訴保局說買不到 12/28 20:10
Maninck: 然後又被逼著賣 跟防疫險一樣 12/28 20:10
zivking: 實支不是共保,所以要稱為「內部」分攤真的勉強 12/29 02:38
zivking: 投保順序是最公平的,處理起來爭議也是最少的 12/29 02:41
zivking: 最近一堆業務、消費者在搶停售潮,真覺得白痴沒藥醫 12/29 02:42
OrzxzrO: http://tinyurl.com/yr2htr92 12/29 08:58
OrzxzrO: 台壽也跟進停賣 12/29 08:58
davincicode: 剛聽業務說全球XHB也停 12/29 12:01
kkll14: 球球也GG 12/29 12:01
kkll14: 小雞只當第一家不當第二家了 12/29 12:10
zxcd951: 現在投保全球實支來得及嗎? 12/29 12:53
flamer: 無恥 XD 12/2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