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ppig: 修車收據工資弄高點 工資不能折舊 04/30 20:03
推 wxxx: 老車應該只賠殘值(二手價)跟修復費用孰低者 04/30 20:07
推 li11223344: 估價單先開,當場再談,幾千的事情保險公司不一定踩 05/01 21:27
→ li11223344: 這麼硬 05/01 21:27
推 li11223344: 不然就刑逼民吧 05/01 21:31
→ zivking: 單純財損要如何以刑逼民? 05/02 00:49
→ zivking: 如果你好好研究民法213-214條,就可以理直氣壯把民法典 05/02 00:53
→ zivking: 甩在業務員臉上 05/02 00:53
→ Lissle: 有受傷,是可以提過失傷害訴訟。對方學生,嬉皮笑臉,一句 05/02 17:33
→ Lissle: 不好意思也沒說,做完筆錄轉頭走人。我叫住他,跟他說有賠 05/02 17:33
→ Lissle: 償問題,還有點驚訝。 05/02 17:33
推 zivking: 手術部分申請強制險,財損跟事故地點公所申請調解,理賠 05/03 00:57
→ zivking: 。調解不關業務的事,業務無權決定賠不賠或賠多少,只要 05/03 00:57
→ zivking: 你有修車單據而且沒灌水,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賠。記得, 05/03 00:57
→ zivking: 侵權行為我國法是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不要 05/03 00:57
→ zivking: 被半桶水業務給騙了 05/03 00:57
→ zivking: 手術部分X傷勢部分O 05/03 00:57
推 guky: 之前舊車才被保險業務以殘值只剩3萬,最多只能賠3萬,查網 05/04 21:28
→ guky: 路也有例子,到底哪個是對的@@ 05/04 21:28
推 zivking: 民法條號都給你了,動手查詢很難嗎? 05/05 01:32
→ loveistoofar: 可能白話直說比較好 不見得一般客戶可以理解 05/05 05:37
推 zivking: 看懂中文文字只是義務教育程度而已吧,而且我又不賣保險 05/05 09:37
→ zivking: ,幹嘛低聲下氣? 05/05 09:38
→ Lissle: 謝謝各位回覆。我在biker板也有問,多數人說維修費太高的 05/05 10:05
→ Lissle: 話,老車只賠殘值。 這樣過失傷害受害者很吃虧,浪費不少 05/05 10:05
→ Lissle: 時間處理,只車損只能幾千塊 05/05 10:05
推 zivking: google民法213,找到法規資料庫 05/05 19:36
推 zivking: 點開判例,選擇已廢止的60台上3051判例 05/05 19:39
→ zivking: 重點在要旨幫你反白部分:損害賠償之方法,以回復原狀為 05/05 19:41
→ zivking: 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故損害發生之後,如有回復原狀之 05/05 19:41
→ zivking: 可能,受害人請求加害人賠償,應先請求為原狀之回復。 05/05 19:41
→ zivking: 至於最後一行未反白部分,則是因為213條增訂第3項,所以 05/05 19:44
→ zivking: 不用看。目前通說是債權人(車禍事故被害人)得自由選擇 05/05 19:44
→ zivking: 第1項請求回復原狀,或第3項支付費用以代回復。 05/05 19:44
→ zivking: 至於常見有人以要材料更新需折舊云云,然而最新見解是被 05/05 19:49
→ zivking: 害人請求損賠而更新材料零件造成回復後價值高於原本,然 05/05 19:49
→ zivking: 而此種得利為被迫(強制)得利情形,不能債務人不得主張 05/05 19:49
→ zivking: 折價。相關見解前兩年在桃園地院可以找得到。最後,如果 05/05 19:49
→ zivking: 車禍事故的被害人財產受有損害,請求賠償有需要折價,這 05/05 19:49
→ zivking: 豈不是要置被害人於死地嗎? 05/05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