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好和原 Po 有一樣的疑問, 上來問一下 民國 100 年的時候保了南山的實支實付,當時沒有保其他家的實支實付, 所以 "同業投保實支實付部份是勾否。" 最近因為手術要理賠,公司的團保富邦要求正本理賠, 想保留正本申請團保,先用副本送南山,目前初步南山是回覆 "申請HS請提供收據正本與自費金額明細" 有去查了條款,確認在條款上並沒有寫到要求收據 "正本" 問了 Gemini 是說 * 您投保南山時是「第一家」,當時根本沒有「同業實支」可以告知, 您完全符合誠實告知義務。後續投保其他家,並不影響南山這份契約原本的權利義務。 * 「請保險公司指出保單條款中哪一條哪一項規定『非正本不予理賠』? 若條款未載明,依據保險法第54條,貴公司不得擅自限縮被保險人權利。 若堅持拒賠,請出具正式拒賠函並敘明法規依據。」 想說以這樣來申告是合理的嗎?這邊有沒有人是這樣申請成功的案例? ※ 引述《PsycheBeast (美女野獸)》之銘言: : 我知道正本一定要當第一家這沒爭議 : 但今天在看HNRC相關討論串時 : 發現到有人說雖然HNRC是副本理賠 : 但如果當第一家醫療實支 : 還是一定得要用正本收據 : https://imgur.com/a/lz3FPz2 : 想請問這個說法是對的嗎? : 我難道不能說我要留存正本收據 : 然後拿副本去做理賠申請? : 總覺得怪怪的 : ---- : 已經有確認過條款沒有寫"正本"兩個字 : 想知道有成文/不成文規定說 : 第一家一定要用正本收據? : 台壽HNRC當第一家時,一定要用正本理賠,不能副本? [A: ----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6.9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68875328.A.EB3.html ※ 編輯: acherub (219.86.92.2 臺灣), 01/20/2026 10:16:41 ※ 編輯: acherub (219.86.92.2 臺灣), 01/20/2026 10:17:58
kkll14: 條款沒寫需正本就是可以接受副本,一切以條款約定。 01/20 10:18
bombomtom: 客服的說法是如果有勾沒其他就是正本 01/20 10:40
bombomtom: 有勾才可以副本 01/20 10:40
hank0624: 你就先送了再說,客服不見得說得正確 01/20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