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基本狀況】 年齡/性別: 29歲/女 欲投保險種: 實支實付、重大傷病、癌症險 (目前清單有新光+全球) 病史背景: 廣泛性焦慮症 (F41),因研究所做研究論文壓力,就醫領藥約 4-5 年。 目前現況: 已順利畢業、壓力源完全消除,且目前完全停藥、停止回診滿 2 個月。 【我的核心疑慮與訴求】 1. 我不排斥加費: 為了確保保單「絕對合法有效」且未來理賠無爭議,我完全可以接受合理的加費(如 25% 或更多)。 2. 我最怕的是「黑名單」: 雖然目前已畢業停藥,但因停藥僅 2 個月,我擔心現在貿然正式送件會導致「直接拒保」,進而在保險公司留下紀錄。 3. 專業請教: 以這類「長期就醫但已因畢業而康復」的案例,實務上哪幾家核保對這類壓力型焦慮較友善? 誠實告知後,如果保險公司判定「延期承保」,這會算是在保險公司間留下「拒保紀錄」嗎? 如果附上醫師註明「已畢業、壓力源消除、現已康復且不影響工作」的診斷證明,現在送件的勝算大嗎?實務上你們會這要做嗎 【特別註明:關於私訊】 我知道很多業務大大很熱心,但為了節省彼此時間: 請先在留言區公開分享您的邏輯或實務案例。 我覺得您的回答有道理、專業度夠,我會主動聯絡您。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99.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71840722.A.675.html
e1997316: 避開兩個月就不用告知了,不影響。 02/23 18:58
kkll14: 1. F41屬精神官能症,兩家的部分只要超過兩個月診斷/治療 02/23 19:09
kkll14: /診療告知項就不需要告知。新光雖然有“精神官能症”的告 02/23 19:09
kkll14: 知,但他指的是現在。 02/23 19:09
kkll14: 2. 後續會不會理賠要看相關性,但依您的敘述來說已康復就 02/23 19:09
kkll14: 不在已在疾病的範疇中。 02/23 19:09
deepfreeze: 廣泛性焦慮症僅是「精神疾病」之一種,並非即為「精 02/23 19:59
deepfreeze: 神病」,全球2個月沒用藥即可不用告知,新光同樓上解 02/23 19:59
deepfreeze: 釋 02/23 19:59
simp1e7777: 精神疾病≠精神病,您的狀況只要超過兩個月就不用告 02/23 21:17
simp1e7777: 知了 02/23 21:17
namednoone: 謝謝各位先進前輩 02/23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