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只要是投保實支實付/意外/癌症/s重大傷病等相關險種,都一定要回答健康告知
書嗎?
【基本狀況】
年齡/性別:36歲/男
欲投保險種:實支實付、重大傷病、癌症險 (目前僅有購買元大還是遠雄的失能險)
病史背景:容易復發的體質跟以手術介入治療的慢性病。
目前現況:病齡最早追溯應該是從2020年,一路經過疫情後選擇在2024年11月手術
介入治療,2025年期間還是有感症狀復發,故有間斷回診拿藥。
【情況描述】
我是初次規劃自己的保險,但礙於2024年有自費一次手術,去年因術後疑似有復發之
情形,有再去掛號找看病許久的主治醫師。
醫師給的唯一建議:
如果我不採取自費生物製劑的維持治療,那現況就是間歇性服用組合藥物(有症狀吃個
幾包藥物後停藥)或是長期服用低劑量類固醇。
考量投保前必要的健康告知書,各家都有至少一年都不能有在該科的看診跟醫療紀錄,
由於這個疾病國內外還在研究它的病理機轉,最新的醫療指引也建議如果是最麻煩的
體質類型就是評估並加入生物製劑做維持治療,學界目前在為我們這類患者向健保
申請健保給付(類似關節炎紅斑性狼瘡那樣),可也不知道何時能核准。
生物製劑似乎在目前台灣現有的保險是不是也都沒有可理賠之險種?近日台灣有把這個
疾病部分新的術式納入227/334的章節範圍,國外也有持續在開發新的術式讓最難治
的患者降低復發機率,就是不知道還要再等幾年...。
希望未來自己的保險,尤其實支實付,不想因此被除外...。假設未來決定採用生物製劑
維持治療的前提,至少能再做一次當前醫界建議且必要的新型手術治療,以保險方式
轉移。
【想請教】
1.實支實付部分,我先採保守治療觀察,等一年後再投保嗎?還是果斷點,直接把這病症
除外,去保障其它的醫療需求。
2.呈1.,實支實付部分暫且不投保,觀察,但還是可以先規劃送其他險種核保?
3.請教生物製劑這種新的治療方式,目前是不是沒有任何險種能夠理賠?
4.另有關健康告知書的體況部份,公司每年都有健檢,是健檢報告最後醫師有提到的說明
都算是體況異常嗎?還是保險公司會根據醫師寫的內容決定是否要加保費/除外?
以上,保險已經想規劃投保許久,投保後再來就要將大部份的資產轉移投資規劃,想請各
位保險/經或鑽研當前保險領域許久的人,給小的一點建議。
文有些長,謝謝各位看完,如需補充,有空我會逐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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