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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條款的故事發生在112年 本人預計於112年9月13-24日出發去日本東北 出國前承保了新安東京旅平+旅遊不便 出國後第2天15號,家人就通知大姊身體狀況異常 09月16號,就立即送往台大醫院急診室 09月19號,轉進加護病房重症區 09月24號,腦幹萎縮,成為植物人 09月26號,拔管宣告死亡 病因三陰性乳癌,癌細胞轉移到胃部、腦幹導致水腫 影響腦部,放電異常 決定開刀前兩日讓他恢復意識自主處裡一些身後事, 但決定隔日夜裡,急性腦水腫導致腦幹萎縮 就決定讓他拔管不在痛了 17號因家人無法面對處理,希望我即刻回台 我於9月18號從東北搭新幹線回東京,更改班機回台,取消後續旅程 當時處裡著身後事,完全忘了有這個保險 一年後我突然想起來,我有保新安的險 我就提出關於旅程更改的保險,請求公司進行理賠 結果論就是完全不理賠 依照條文內容就是三等親死亡(病危不算)必須在旅程保險期間 所以於18號回台是自己自發行為,不屬承保範圍 原以為我都保完善的險,才發現這個漏洞 對比了今年還要出國的保的國泰產險,人家更人性化 三年過去了,我現在就是統一建議別保新安旅平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04.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79787489.A.325.html ※ 編輯: bigxbox (36.224.104.134 臺灣), 05/26/2026 17:26:04
mobetam07670: 所以大樹病危就能理賠? 05/26 17:55
MOMO0478: 妳當時投保 有保單內容嗎? 妳拖太久申請了 可以申請評議 05/26 18:05
sunkist74: 並不是大樹比較好,是今年4/1開始旅遊不變險示範條款 05/26 18:06
sunkist74: 有改了,把病危納入。另外駕車也把自行駕駛寫入,之前 05/26 18:06
sunkist74: 只能是乘客身分 05/26 18:06
sunkist74: https://i.imgur.com/XrA398c.jpeg 05/26 18:07
sunkist74: https://i.imgur.com/fk5E6Xy.jpeg 05/26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