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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pres (pres)》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房子在板橋中古大樓,位於14樓,裝潢之前有聽總幹事說過樓上隔壁有一戶特別難搞(稱A) : 之前同社區,不同棟整修,有吵到A, A去叫了警察來,事後無效.因為都是找合法時間施工 : 總幹事陳述A當初是說哪有人裝潢吵到別人還沒有來打一聲招呼. : 總幹事補了一刀說A的脾氣很古怪...說管理委員跟住戶都對他很頭痛 : 很愛亂,但是他又沒犯法,吵到他也是事實...只要有人裝潢 他都會出來亂 : 所以跟我說最好去跟A打聲招呼, 我也去打了招呼, 同層的、上一層的、下一層的基於禮 : 貌我都有說聲請多包涵, 也帶了小蛋糕一戶一戶發, 說明前一個半星期會比較吵請多包涵 : (其實就是怕被檢舉沒有申請施工許可)有些住戶很客氣說蛋糕不能收,說裝潢大家都會啊 : 何必多禮...當下覺得很暖心XD... : 然後今天(開動到今天約3周) 設計師傳來說總幹事給他一張圖,收到一張匿名的通知書 : 希望限期改善,不然要打1985市民專線去申訴... : (不過市民專線不是1999嗎...... 1985是還在當兵嗎..... : 就在打這篇文章的時候才覺得這1985該不會是惡作劇吧...1985不是當兵用的嗎) : 雖然是匿名,總幹事說他猜是A : 收到這有點傻眼, 要檢舉怎麼不直接檢舉呢?這是想凌遲我吧... : http://i.imgur.com/6hKiKSm.png
: 設計師說他問了配合的建築師事務所,說基本上可以 : (1)直接申請 : (2)等他真的檢舉再來辦即可 : 但是我好怕被罰款啊orz 那一張也不便宜 : 想請問板上的先進大德,請問如果真的被檢舉,是要額外開罰還是我在30天內補辦都可以? : 如果有其他看法意見也請歡迎提供,謝謝各位大大orz 怕就先自行停工 然後找合法的裝修業者進行補送室裝審查的動作 但就怕 你已經動到法規不允許的地方了 至於哪些是法規不允許的地方 那就不多贅述了 請自行翻閱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廿八、卅條 而如果不幸被檢舉 依據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一規定 建築物所有權人 使用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改善或補辦 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 規部分 1.室內裝修未依規定申請審查者 2.室內裝修之設計 施工 非委由合法登記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者 3.室內裝修妨礙或破壞建築物主要構造 防火避難設施 防火區劃或消防設備者 4.室內裝修材料不符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者 另外新北市可以辦理簡易裝修申請 相關規定可以請設計師去問合作的建築師 只能說 如果鄰居有正義魔人的話 還是乖乖按規定吧 罰款據了解是 屬實直接開罰 未改善連續開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6.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erior/M.1485182089.A.C6C.html
design0606: 另外補充 室裝審查完工後要申請竣工查驗 01/23 22:37
design0606: 查驗是書面申請 對完副本後 會抽查 之前聽到新北市 01/23 22:38
design0606: 抽查率是百分之一 01/23 22:38
wupres: 謝謝D大 是北市合法的設計公司 我來問問 非常感謝 01/23 23:15
gyming: 其實請議員或立委抽牌就好了 01/24 19:44
gyming: 不過也只是順序問題 抽牌也是會再輪到 01/24 19:44
gyming: 不過再輪到也是隔好幾個月 通常都裝修完了 有些比較有力 01/24 19:47
gyming: 的設計公司通常都有這些應對 01/24 19:47
flydaclk: 在建管的桌上其實也有當地議員的大頭照供承辦辨識...:p 01/24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