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nglin1688: 關連就是你非辦不可。 10/14 12:04
→ sam20030913: 我問了建管處..應該不用辦.. 是什麼關聯?? 10/14 12:50
推 kateinin: 裝修動到既存違建變「新違建」 10/14 13:48
→ sam20030913: 1.違建跟裝修許可並沒有關聯,可是都講在一起 10/14 14:03
→ sam20030913: 2.裝修既存違建跟新違建也不一樣...你可以打電話詢問 10/14 14:05
推 yoko6891: 五層以下:分間牆變更和裝修天花板都需要送室裝。 10/14 14:18
→ yoko6891: 會建議您要辦,是基於違建的權責問題,表示裝修前這違 10/14 14:21
→ yoko6891: 建就已經存在了,雖然未來也是你要去負責,但總比未來萬 10/14 14:21
→ yoko6891: 一被舉發沒辦法佐證的好。 10/14 14:21
→ tonglin1688: 非辦不可的原因是妳會少很多麻煩 10/14 15:13
我了解辦了可以少很多麻煩,因為建管處也是回我,被檢舉也是來現場對照原始竣工圖
與現況格局差異,如果原本有四個隔間房,現況隔間不可大於四個,地板天花板可不用
申請,如果有違建部份,他們也不會看,會轉給違建查報隊來處理,違建查報部份就是
要想辦法佐證是既存違建,就不會有事。
意思是申請裝修許可就是 = 既存違建的佐證!? 沒有其他方法!?
光申請裝修許多基本都要6萬... 真的也不是一筆小錢,真的只能花錢消災了...Orz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4/2019 15:34:17
→ chang1206: 現狀如果跟峻工圖不符,有可能會被要求先回復後再室裝 10/14 15:44
40年前的老屋原始竣工圖不知道會跟現況差多少了,如果不符在我申請許可時就會被
打槍了!?
→ yoko6891: 申請裝修不等於佐證違建,只是剛好你有既存違建,所以 10/14 15:45
→ yoko6891: 建議做這個動作。不然依版大的狀況是不包含在裝修法內 10/14 15:45
→ yoko6891: 的。 10/14 15:45
了解,我只是不了解申請裝修不等於佐證違建? 可是又為什麼要建議去做這個動作!?
因為申請許可跟既有違件就是兩件事,設計師或是建築師都混在一起說,說實在就是
買個保險!?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4/2019 15:58:20
→ disp999: 可以搜我的文章,回覆四樓那篇,既有違建如果是緩拆的部 10/14 17:51
→ disp999: 份,主動申請不會叫你拆,沒申請被查到的話就要恢復成使 10/14 17:51
→ disp999: 照狀態,然後申請還有一個好處,先篩選一次承接的廠商 10/14 17:51
→ sam20030913: 感謝解說,所以並沒有像違建查報隊說的那麼簡單就是 10/14 20:43
→ sam20030913: 了 10/14 20:43
→ yoko6891: 回s大,若是新成屋的裝修申請當然沒有違建議題,所以我 10/14 21:10
→ yoko6891: 才說申請室裝不等於佐證違建。是就你的狀況才建議做申 10/14 21:10
→ yoko6891: 請,因爲這可借此說明這違建不是你造成的。(鞥 10/14 21:10
→ disp999: 對,我的看法是,為了鼓勵民眾依法申請室裝審查,不像以 10/14 23:40
→ disp999: 前只是依規定恢復使照狀態,而是讓人維持現況使用,可以 10/14 23:40
→ disp999: 維修跟更新,除非現況是嚴重違規或是影響公共安全,才需 10/14 23:40
→ disp999: 要協調 10/14 23:40
→ disp999: 然後室裝審查的申請,可以自己跑,調圖跟一些文件的成本 10/14 23:48
→ disp999: 加上繳給政府的費用沒有那麼多(其他的費用想像成代書費 10/14 23:48
→ disp999: 就是了),只是很麻煩,流程跟法規不熟,光是前面文件準 10/14 23:48
→ disp999: 備就暈頭轉向了,當然如果有時間又有興趣,可以自己試試 10/14 23:48
→ disp999: 看 10/14 23:48
→ sam20030913: 感謝回覆,第一次買老屋要翻新,想不到遇到這麼多問 10/15 00:44
→ sam20030913: 題,只能說用錢能解決的就不是問題了.. Orz 10/15 00:44
→ redadol: 或許是傳遞上有所誤會,違 10/15 08:12
→ redadol: 中明示過不行) 10/15 08:12
推 redadol: 或許是傳遞上有所問題,查報隊應該不會說陽台可加窗,原 10/15 08:16
→ redadol: 本陽台女兒牆無加窗不可在本次新裝修加窗 10/15 08:16
推 redadol: 但既有加窗可不可換新?目前只能說很看個案,因台北市建 10/15 08:20
→ redadol: 管與建築師公會至今沒有共識與書面決議(新北市則在有次 10/15 08:20
→ redadol: 研討會中,一位建管處股長於建築師提問中明示不行) 10/15 08:20
真假~! 真的連市政府每個人說法都不同,我昨天還打電話到建管處與違建查報隊詢問
回覆給我說 陽台與客廳之間的八寸牆沒打掉,就不算陽台外推,陽台可加窗是ok的
所有電話也都有錄音檔存留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09:15:12
推 redadol: 陽台外推是一種違建,陽台女兒牆加窗也是一種違建,只是 10/15 09:22
→ redadol: 通常陽台外推違建勢必會伴隨女兒牆加窗違建一起出現 10/15 09:22
→ redadol: 市府說法不一是經常發生的事 10/15 09:22
→ redadol: 但經常是法令看法與解釋與理解多方角度錯綜造成的結果 10/15 09:26
→ chewie: 陽台加窗只限95年前使照建築物OK 之後是違建 10/15 10:46
所以重點就是在於要如何提出佐證!既有的違建是在那時之前就有的!?
申請裝修許可也只能佐證在我裝修前就有,不能代表是84年或95年以前,變成很多模糊
空間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11:25:37
推 redadol: 所以目前就是以使照年份來看跟審 10/15 12:36
推 redadol: 另外95年以前使照的,現在若無違建,比如說陽台沒外推、 10/15 12:41
→ redadol: 女兒牆沒加窗,也不能利用本次裝修外推或加窗 10/15 12:41
推 redadol: 否則會以新違建論處 10/15 12:42
我查過了我的物件使照是67年一手屋到現在....現在就是前後陽台都有加窗,
前陽台與客廳之間八寸牆還在,也有落地窗,天井加蓋..所以應該是沒事~!!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16:25:26
→ CooperChao: 我家新北市,當時也被管委要求不然不准施工,基於敦 10/15 16:27
→ CooperChao: 親睦鄰新住民不想被針對,以及其他住戶的安全性,這 10/15 16:27
→ CooperChao: 筆錢還是必須要花的。 10/15 16:27
我的是40年公寓沒管委會問題,不過該辦還是會辦,施工前該送禮問候鄰居
也是必須的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17:30:35
推 hyde5566: 會怕就申請...建築師跟裡面的人都馬有交情...透過他們就 10/19 08:24
→ hyde5566: 簡單些...自己處理政府單位的人都馬隨口講講各說各的... 10/19 08:26
→ hyde5566: 跟他們解釋很難通的 就你拆你就要拆 除非你很有把握不被 10/19 08:28
→ hyde5566: 檢舉 10/19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