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chi770922: 社區規定越嚴格 價格會比一般的高這點沒問題11/02 06:08
推 machi770922: 現在很多社區規定毛一堆 施工時間 進料時間什麼都11/02 06:12
→ machi770922: 要管 拖到的工時一定會算在報價中 11/02 06:12
推 benny3579: 我覺得不合理欸,已經弄了三個月設計師都沒想到管委會11/02 08:51
→ benny3579: 問題?為什麼一開始沒處理,這筆要算在消費者頭上,也 11/02 08:51
→ benny3579: 太不專業吧.......11/02 08:51
推 chair209: 木工算他60個工作天好了,每天少一小時頂多多個8工作天11/02 09:26
→ chair209: 也夠了,14萬/8天=1.75萬/天的工錢,太多了吧 11/02 09:27
推 a09410045: 你木工有做這麼久嗎11/02 09:29
您好,甲方的算法是木工可安排2~6人,若以4人計算,則每兩天就會多出8小時,我們目
前還不知道甲方規劃的木工施作工期是多長
→ a09410045: 最近做新大樓 一天扣除沒噪音的只有四小時能做11/02 09:30
→ a09410045: 木工用鋸台釘槍都算噪音 打牆還要特別申請11/02 09:31
→ a09410045: 更正打管溝 後來跟屋主反應工期整個拉長....11/02 09:32
推 MichelleHsia: 大多社區中午都是無法施工.一天7小時.是設計師問題 11/02 09:52
→ qmomoyaya: 我的設計師要開始畫圖就有問管理規約了 11/02 10:28
推 kirakaze: 人家7、8點路口都要進出,工班去是要被白眼?然後有聲響 11/02 10:33
→ kirakaze: 的也貼心點9點再開始吧?施工時間一開始就要問清楚管委 11/02 10:33
→ kirakaze: 了 11/02 10:33
→ niceshotse: 1.甲方認同他有疏忽,與你商量是否能各自分攤 不是嗎? 11/02 11:45
→ niceshotse: 又不是完全推卸責任要求乙方自行負擔,若甲方覺得不合11/02 11:47
→ niceshotse: 理,可以把已經執行的部分 費用結清,如設計費與室裝申11/02 11:48
→ niceshotse: 請的支出費用, 結清後終止契約,換另一間11/02 11:48
其實在10/31曾就此事與甲方當面討論,乙方意見有點分歧,金主在討論後仍有終止的念
頭,但我們做子女的則是怕下一個廠商也會碰到同樣的問題。
→ niceshotse: 2.工程時程的安排要有必要的緩衝餘地,但"意料之外"的 11/02 11:49
→ niceshotse: 時間很難拿捏,廠商都認同你管委會的規定他沒注意到,代11/02 11:50
→ niceshotse: 表管委會要求是在他意料之外,當然沒有抓這些緩衝11/02 11:50
→ niceshotse: 坐地起價是看不出來,但覺得你對廠商的信任度已經打折 11/02 11:51
如您所見,現在我們是有點捨不得過去討論三個月的成果化為烏有,但乙方金主想多徵詢
支持終止的意見。
→ niceshotse: 3.要看你們合約中有無但書,以合約精神來說,你當然可以11/02 11:52
→ niceshotse: 依合約罰則追究,不過若合約有但書,讓甲乙雙方於合約進 11/02 11:54
→ niceshotse: 行中,得以協商換約或以附加條約的方式來修改工期,那經11/02 11:56
→ niceshotse: 協商後的工期為準,而非以原本合約工期計算11/02 11:56
這點在10/31的面談中有提醒甲方了,會後應朝協商工期做法處理。
→ niceshotse: 若以你文中所敘述,你是希望廠商因未注意到管委會規定 11/02 11:59
→ niceshotse: 所增加的費用由他自行吸收,且不能因為管委會的規定而11/02 11:59
→ niceshotse: 延遲工期,否則你要以合約來罰他 是嗎?11/02 12:00
乙方金主傾向這個非消費者的責任,故原本是希望甲方全額吸收,但此前甲方已表明無法
吸收這麼多,才有各退一步乙方付7萬的提議。
推 machi770922: 簡單點 如果覺得不合理就直接結清換間吧 不然雙11/02 12:13
→ machi770922: 方做到後面都不開心11/02 12:13
推 machi770922: 你木做做到一百多萬喔@@? 11/02 12:25
149萬
推 machi770922: 那粗估光工錢就一百多工誒 沒錯嗎? 11/02 12:27
※ 編輯: Chih3300625 (114.136.199.70 臺灣), 11/02/2020 12:57:31
推 ilysien: 直接問師傅要增加幾個工作天,一個工作天一個師傅要多少 11/02 15:05
→ ilysien: 錢,算工資給師傅就好了 11/02 15:05
推 geha: 乙方付7萬這邊議價砍到3-5萬,建議還是給原廠商做 11/02 16:37
→ geha: 才幾萬元強烈建議給原設計公司做,其他工班接手問題一定更多 11/02 16:38
→ geha: 如你說的都討論三個月了,很多細節應該已經互相理解 11/02 16:39
推 TSWEI: 其實有完整圖說紀錄的話、並不會這3個月討論就化為烏有。但 11/02 17:43
→ TSWEI: 如果你們覺得對方在討論上的默契都是好的,也覺得已經建立 11/02 17:44
→ TSWEI: 一些信任感是不建議更換。的確木工一天工資都是以8小時計算 11/02 17:44
→ TSWEI: ,但現代人都講求主張自己權利,希望上下班不要被影響進出 11/02 17:44
→ TSWEI: ,出門上班後才開始施工最好。更甚至會遇到老鄰居主張想午 11/02 17:44
→ TSWEI: 睡到2點、希望下午2點再開始動工。。。。但如果金主覺得自 11/02 17:44
→ TSWEI: 己只是消費者,而不想跟施工單位一起與管委去協調的話,至 11/02 17:44
→ TSWEI: 少兒女也要能有是一起跟施工團隊一起合作的自覺。不然找誰 11/02 17:44
→ TSWEI: 來施工,要圓滿完成可能是非常辛苦。 11/02 17:44
→ oshia: 覺得不合理就換間,別人怎麼認為都沒什麼意義。 11/02 21:06
→ niceshotse: 所以甲方提出"各退一步"這部分以客觀來說比較像是協商 11/03 07:47
→ niceshotse: 不是坐地起價,如果真的覺得不合理,結清換一間就是了 11/03 07:47
→ niceshotse: 但是換下個廠商來,廠商報價會不會比加上七萬更高,這就 11/03 07:48
→ niceshotse: 很難說了,但至少下個廠商會把你們管委會的規定也一起 11/03 07:48
→ niceshotse: 考量進去,比較不會遇到這樣的爭議 11/03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