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tj: 理這小丑幹嘛11/09 05:50
推 chen5512: 德國:那我道歉個屁,幹!11/09 07:05
→ chen5512: 林北先祖在鳳山被日本警察殺害不就活該?228和白色恐怖11/09 07:10
→ chen5512: 現在是在唉什麼?都是前人的問題一句話帶過?11/09 07:10
推 davidwolf: 一句話,親疏遠近而已,白色恐怖的加害者還活著11/09 08:33
→ davidwolf: 受害者卻連真相都等不到,這個離大家很近11/09 08:34
推 davidwolf: 然後參與迫害的一群人還在爽吸國家的血11/09 08:37
推 chu90016: 國際政治就是弱肉強食,講道歉不道歉的也太幼稚了11/09 08:50
→ chu90016: 中國弱被日本侵略,中國強侵略新疆,西藏,台灣,就大自11/09 08:51
→ chu90016: 然11/09 08:51
噓 wen12305: 法律上父債子還是預設立場,除非你去申請限定繼承或拋11/09 09:29
→ wen12305: 棄繼承,不然只要你有從父親那邊得到任何好處理論上你也11/09 09:29
→ wen12305: 是要還債的11/09 09:29
→ wen12305: 都2020了還有人認為父債子還是錯誤觀念,笑死11/09 09:29
→ wen12305: 是要還債的11/09 09:29
我講東然後你跟我扯西zzz
重點是扯西還扯的不對(翻白眼
我都舉個例子給你看了,你還看不懂你講得跟我講得差在哪裡我也是醉了~~~
民法和刑法是可以這樣混在一起做比較的嗎?
民法都已經修法10年了還在那邊秀你的「正確觀念」www
民法第1148條「概括繼承、有限/限定責任」的概念要不要去瞭解一下?
我直接給你個真實案例—「江國慶冤殺案」,其中李植仁子女判賠這件事去瞭解一下,再來
秀一下你的「正確觀念」讓大家開開眼界哦^_^
推 Jefi: 樓上,民法修法都幾年了還在父債子還,現在叫做概括繼承有11/09 09:37
→ Jefi: 限責任好嗎,而且版主講的是殺人的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有啥11/09 09:37
→ Jefi: 父債子還11/09 09:37
推 firstnowantg: 刑事責任拿來跟繼承財產類比真的可憐 都分成兩部法11/09 13:02
→ firstnowantg: 給你看了11/09 13:02
推 wannayiff: 我想罪犯的子孫無罪這件事任何尚有理智的人都會同意 否11/09 13:17
→ wannayiff: 則 你能夠想像人類存續至今 有人體內一點殺人犯的血統11/09 13:17
→ wannayiff: 都沒有嗎?11/09 13:17
推 Cavallo: 欠錢是父債子償沒錯,欠命是個人造孽個人擔,大家不要搞11/09 15:11
→ Cavallo: 混觀念啦11/09 15:11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33.88 臺灣), 11/09/2019 15:39:20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33.88 臺灣), 11/09/2019 15:53:11
噓 focoket12: 這篇沒回到任何東西, 巨人的世界觀別扯到現實 11/11 12:23
推 nretni: 樓上 原po回的文就在討論現實 你要他回「不要扯到現實」 11/22 20:08
→ nretni: 的這件事有點很難 11/22 20:08
推 berserkman: 看到「這樣我要怎麼教小孩!」 我笑了 11/27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