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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誤解了一件事 沒有就勞資格證明書 沒有就勞資格證明書 沒有就勞資格證明書 正確名稱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等於簽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等於簽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等於簽證 所以在留資格證明書三個月沒去更換簽證的話 三個月後就是廢紙一張 入管網站寫了: 僅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不能入境。 請向駐外公館出示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取得簽證。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并非保證入境的證明, 登陸審查時根據情況變化等理由, 判明有不符合登陸許可標準的事實存在時, 則不許可其登陸。 以上 所以你根本沒取得簽證, 因為你根本沒把那張紙變成你的簽證 然後這張證明是入管發給 「要在A公司工作的你」不是「你」 你既然還沒換成簽證就說不去了, 那他們把那張紙丟進碎紙機作廢你也沒辦法說什麼喔...... 然後根本沒有入職沒有換到簽證, 到底哪點可以堅持「轉職」? 邏輯不合啊! 法律途徑嘛...... 那本來就不是「你」的所有物,你是要什麼? 反倒是你沒有履行約定,人家沒跟你計較你就該感謝了 你現在只能請B幫你申請簽證 根本不是跟A吵好嗎 因為根本是你搞錯以為自己有簽證 但那張紙不等於簽證喔...... ※ 引述《cicie1 (cicie)》之銘言: : 我人還在台灣, : 前幾個月被A社內定, : 寄資料過去申請在留資格。 : 但在等在留資格的這段期間我又得到B社的內定。 : 前幾個禮拜A社通知我幫忙申請的就勞資格證明書下來了, : 我跟A公司說明希望去B公司上班,也不斷向他們道歉。 : 但A公司卻說既然我不去他們公司了, : 就勞資格證明書就不寄給我。 : 我知道我的做法道義上也不太好, : 但A社也不能因為這樣就不給我就勞資格證明吧 : 就勞資格雖然是公司幫忙申請的, : 但核發的是入國管理局, : 應該是屬於我的東西吧。 : 現在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辦。 : 我人不在日本也沒辦法直接去A社找他們理論。 : 現在跟A社也算半撕破臉的狀態, : 也不太能反悔去A社上班。 : 我應該怎麼辦比較好呢? : 想聽聽大家的看法或有沒有什麼我能用的法律途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62.111.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543320621.A.ECA.html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0:16:34
karl2526: 清楚推個。11/27 21:52
kokoLatte: 推解說認真11/27 22:07
cicie1: 證明書名字打錯拍謝。然後我也知道要換簽證。如果我要騙那11/27 22:21
cicie1: 張證明書,我完全可以跟A社說我會入社喔然後等證明書寄來11/27 22:21
cicie1: 再說掰掰囉我不去了。我也事先跟A社抱歉然後說明了。變成11/27 22:21
cicie1: 現在這樣算我倒霉,早知道應該先把那張證明書拿到手再說。11/27 22:21
你用意是騙是故意還是啥的我沒興趣 但沒搞清楚狀況的就是你,造成這結果也是你 最沒資格說倒霉的好像就是你? 所以應該幫A哭一下浪費了一堆時間和公司資料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申請那些法人資料也要錢耶) 順便幫A慶幸一下好險沒雇用成功不然一堆手續雇用保險都浪費了
seeya08: 倒楣的明明是A社 你還有臉敢講這種鬼話 觀念到底怎麼來的11/27 22:26
clerkhsiao: A社才是受害者好嗎11/27 22:31
cutty: 超誇張的人耶!利用別人還振振有詞11/27 22:34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2:42:21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2:43:27
uroi: 認知上本身就跟其他人不一樣,跟他講再多都沒用 11/27 22:49
knmtou: A社好可憐,還好你沒有要去11/27 23:02
cicie1: 我的做法想法道義上是說不太過去,但沒犯法沒犯罪吧。B社 11/27 23:05
cicie1: 也說可以到時簽證轉過來。沒違法的事情也不能做不能想嗎 11/27 23:05
A508529: 那你叫B社自己去申請阿...... 11/27 23:06
sisbubble: 算你倒楣?早知道就先拿到手?大家解釋那麼多你還是搞 11/27 23:07
sisbubble: 不清楚狀況……原po明明寫得很清楚了,你有顧慮過A社 11/27 23:07
sisbubble: 雇用員工的風險和立場嗎…… 11/27 23:07
reihisui: 再提一點,若是A社因為幫你申請簽證而找了行政書士,那11/27 23:13
reihisui: 他們可能已經花了要十萬去幫你辦簽證了11/27 23:13
reihisui: 即便沒有,申請要花的人力也不少11/27 23:13
dollball: 原po似乎看不懂中文的感覺就不要浪費時間了11/27 23:14
cicie1: 為什麼一直跟我講A社多可憐。11/27 23:21
cicie1: I don't care。我自己都顧自己來不及了。再說一次,我的想11/27 23:21
cicie1: 法做法都沒違法犯罪喔。11/27 23:21
嗯嗯,我也再說一次 我完全不care你的想法和意圖喔! 造成現在拿不到A申請的簽證又沒辦法去B社報到的 全部全部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喔 最沒資格說倒霉的就是你沒錯吧? 這是你放的火燒到了自己而已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3:31:53
A508529: 這樣還可以眾人皆醉我獨醒真的是奇杷 你快去提告吧 11/27 23:30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7/2018 23:32:32
singe9710: 那你就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11/27 23:35
Sunerk: 所以說你為啥不請b社申請 11/27 23:35
sisbubble: 好哦。大家都說出看法想法了,若仍然決定提告歡迎回來 11/27 23:38
sisbubble: 分享結果。 11/27 23:38
Sunerk: 這邏輯都不能理解了確定要去用外語工作嗎ㄏㄏ 11/27 23:40
harukamasa: A社是真的可憐啊 事實也不能講?!但某方面來說A社沒用 11/27 23:43
harukamasa: 到原原PO也算是因禍得福(?)XD 拜託別出國丟台灣的臉了 11/27 23:44
plasticgirl: 你很衰?呵呵想來日本工作居然不了解日本人多重視不 11/27 23:44
plasticgirl: 要給別人帶來困擾這件事...你要不要去查一下連日本人 11/27 23:44
plasticgirl: 拿到內定辭退都還有多少禮節?還是乖乖留在台灣吧 11/27 23:44
dickpoi: A社不可憐阿,你不去上班他們不給你證明書這理所當然不是 11/28 00:08
dickpoi: 嗎? 11/28 00:08
dickpoi: 你現在要做的是請B社幫你申請在留資格才是 11/28 00:08
walkinfish: 如果B不想幫你申請、你只能找尚未出現的C11/28 00:19
rakuin: 看樣子現在是B社根本沒有要幫他申請在留資格 叫他直接先11/28 00:24
rakuin: 拿A社的再說11/28 00:24
winnie759281: 其實正常營運的公司就算很小,要申請11/28 00:28
winnie759281: 簽證也不難;重新遞交就好11/28 00:29
winnie759281: 可以理解不想再花時間等上數個月,且可能11/28 00:29
winnie759281: 有報到時間壓力,但照規矩來就沒事11/28 00:30
winnie759281: 把這結果怪罪到A不肯給這是明顯搞不清楚狀況 11/28 00:30
winnie759281: 我對於報到後馬上轉職的作法不予置評,因為的確很多11/28 00:31
winnie759281: 奇怪公司,轉職也不意外 11/28 00:32
winnie759281: 只是這個沒報到還要求要人給簽證? 11/28 00:33
winnie759281: 這是假結婚的概念嗎????? 11/28 00:33
rakuin: 原po都說不care他帶給A社的困擾了 想必也不會care他害到別 11/28 00:43
rakuin: 的台灣人誠信一起掃地 11/28 00:43
sakurainTW: 看起來他根本不在乎別人也沒有道德可言 只想鑽漏洞的 11/28 00:55
sakurainTW: 感覺很差 11/28 00:55
Hydra2563: 推好文,原原po別再秀下限了 11/28 00:57
cicie1: 當初我問B社,B社也是說等另一邊辦下來再轉過來,重新辦會 11/28 01:06
cicie1: 很麻煩。我覺得很有道理所以就這樣做。我不否認我就是想要 11/28 01:06
cicie1: 鑽漏洞,鑽漏洞也沒犯法吧。只能說道德魔人正義魔人真多。 11/28 01:06
你難道不知道很多公司都搞不清楚狀況嗎? 沒犯法但反之A不給你證明書也並不犯法 但如果他們要追究你不履約,讓他們損失人力和相關費用 也不一定告你 不成就是,自己保重 履約不一定要簽約,口頭約定也算 你提供資料給A辦簽證時就已經是變相同意要去他們家工作 實際結果就是浪費人家的時間 恭喜你至少還有重新再辦一次的機會 這可不是每個人都能有的機會了
cicie1: 最後謝謝原PO建議啦。 11/28 01:06
sugakukirai: 那原原PO覺得A社不給你證明書的想法作法有違法犯罪 11/28 01:45
sugakukirai: 嗎?11/28 01:45
SkeithIX: 原原PO想鑽洞,A社正當地把洞補起來以後譴責A社憑什麼,11/28 01:46
sugakukirai: 如果沒有的話,他們單純不想去care一個言而無信的人11/28 01:47
sugakukirai: 也不為過吧。11/28 01:47
SkeithIX: 我以為只是邏輯問題,原來是道德問題呀...11/28 01:48
NKTcell: 妳在留那張先拿到也沒用 因為當你退掉A社的時候 那一天11/28 02:06
NKTcell: 同時 那張就廢掉了11/28 02:06
NKTcell: 一直覺得你幹嘛不請B社幫你辦? 11/28 02:07
NKTcell: 難道根本沒有所謂的B社?11/28 02:07
sakurainTW: 人家不在乎拿到的過程多卑劣我們也不用替他想辦法怎 11/28 02:35
sakurainTW: 麼拿到他社簽證 都是 they 的錯 自己沒犯法沒有錯 11/28 02:35
NaoSensei: 這個噓給C,什麼道德正義魔人,在人家的國家就照人家 11/28 05:14
NaoSensei: 的規定走很難?一定要這樣破壞台灣人的形象就對了? 11/28 05:14
pinewolf: 這不是鑽漏洞 而是沒洞硬要鑽 鑽不過去來討拍 11/28 05:15
※ 編輯: winnie759281 (114.162.111.132), 11/28/2018 06:32:40
lirakuma: 我覺得原原po是不是跟B社聯絡時搞錯意思應該是說”簽證" 11/28 07:01
lirakuma: 下來後再來轉或B社以為你已經拿到就勞簽證了 11/28 07:01
yosora4: 恭喜你可以回台灣了,雖然不犯法,只是你完全沒有顧及他 11/28 07:08
yosora4: 人感受,明明犯錯還不肯承認,不要再歇斯底里了 11/28 07:08
cutty: 你不care也沒人care你啊!太自以為是了吧 11/28 07:57
cutty: 自私自利又自以為是,這世界都以你為中心就是了 11/28 07:58
dollball: 上面推文時少了個原,是原原po,結婚簽在申辦時不巧離婚 11/28 08:13
dollball: 時都需要取消申請簽證了,怎麼會有那種我拿A去B上班的 11/28 08:13
dollball: 概念 11/28 08:13
f1986715: B社說重新辦會很麻煩,那這公司也很有問題,不是你瞞著 11/28 08:13
shami7: 原原po:你去買a商品,總公司規定買a送b,你去全x電子買, 11/28 08:16
shami7: 後來發現燦x更便宜所以退貨改去燦x買,但你突然很急需先 11/28 08:16
shami7: 使用贈品b,所以跟全x店員說「我不要退b因為我本來就應該 11/28 08:16
shami7: 擁有b,因為我本來就付錢買了a」醬子合理嗎ㄏㄏ 11/28 08:16
f1986715: 就是公司想便宜行事,這種你也敢去。 11/28 08:16
karl2526: 我以為是邏輯問題,原來是道德問題。 11/28 08:27
DSNT: B 這種公司搭配原原po這種咖剛剛好呀 11/28 08:31
TAMASABUROU: 根本詐欺還說沒犯罪..... 11/28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