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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5252520 (Miyabi)》之銘言: : 我從2012年末來日本, : 就已經在日本工作取得工作簽證。 : 2018年1月與日本人登記結婚, : 期間我沒有變換成結婚簽證, : 是否能滿足日本人結婚超過三年, : 且在日本居住滿一年的永住申請條件? 不好意思藉標題請問一下,我是永住而我太太拿的是家族滯在(5年簽),我們已經符合結 婚3年在日本住1年的條件,我找行政書士想幫她直接申請永住,但行政書士說必須要先換 成永住者配偶者再過一年才可以申請,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97.249.114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598574993.A.3FC.html
antpro: 直接申請永住了 書士的話就別理了 08/28 09:19
Kunzite: 可直接申請, 去年試過沒問題 08/28 15:40
Hooks: 感謝回答~ 08/28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