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eeperbomb: 推 10/08 20:55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1:11:12
推 rsc320: 侵犯隱私可以告吧 10/08 21:18
推 dimasds: 開吉… 10/08 21:30
推 busters0: 支持提告10/08 21:50
推 khdabara: 推,駐日代表處也太不尊重人10/08 21:55
推 leopam: 除了打電話以外,說偷看也是你交給他看的,也看不出來辱罵10/08 22:01
→ leopam: 在哪,倒是一開始就覺得人家在刁難你了 10/08 22:01
一開始就貼我標籤說我不繳稅,有問題,這不算辱罵嗎?可能我個性敏感。要求文件上(
網頁上也沒有說明)不需要的額外資料不算刁難嗎?還是哪裡有明文規定曾經欠稅者必須
要交繳稅證明才能再次申請呢?我只是想照規定交件,不明白為什麼不可以。我前面有強
烈拒絕打電話給我家人,這樣還可以未經我同意根據文件上寫的在台聯絡人方式撥打電話
嗎?公權力範圍沒有這麼大吧。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07:50
→ lycantrope: 欠稅補繳不代表沒欠稅,這有很難懂嗎 10/08 22:15
→ lycantrope: 出現一堆平常不在日生版推文的帳號,這篇是要帶風向嗎10/08 22:17
我同意欠稅補繳不代表沒欠稅,所以有沒有欠稅是內政部負責查詢審核,代表處幫忙轉交
文件,內政部都同意我交件,請問哪裡有問題?
另外,代表處也只有要求我繳交公文上寫的「彰化縣房屋稅」的一筆繳稅收據,而並非國
稅局開立的無欠稅證明。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22:13
推 ZSZ1210: 推分享 樓上有事嗎..難得有人出來分享心得10/08 22:21
推 sjclivelo: 電話就是有問題要聯絡的 不然寫好玩的喔 10/08 22:26
1. 當下我還沒有正式交件,文件的所有權還是我的吧?
2. 我送件的單位是內政部,如果說駐日代表處也有權利聯繫,應該也是要等我正式交件
之後?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30:06
→ minipig0102: 要打電話也該先知會一下吧 10/08 22:30
→ minipig0102: 之前去辦事遇到一個年輕女生人蠻好的 可能是我運氣好 10/08 22:30
這邊澄清一下,我覺得承辦人員的態度都還算很好,辱罵我的是主管,後來出來調解打電
話給我家人的也是後方主管,我當下也是對承辦人員表示我理解你們辛苦,也不想擋在這
邊妨礙後面的人辦事,可以的話請剛剛那位主管出來跟我討論。但主管之後居然在我跟我
媽通完電話就說去開會要我在現場等,等到後來讓我交件都沒有出現過,都是承辦人員轉
告。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37:06
→ antpro: 駐日代表處本來就沒義務提供電話給你打回台灣10/08 23:23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求他們提供電話唷,我都是說用我的電話訊問。可能他誤會我要
他們提供電話了。我當下有說明我用我的電話在這邊打給內政部,開擴音也沒關係,一起
確認可以嗎?然後就是內文的回覆了。說他們不歸內政部管。確實也是,對對話沒有進展
幫助所以我也沒打電話。後來他們讓我在現場等主管開完會時我才有再自己打電話跟內政
部確認也是
一樣的回覆,本來內政部的宋先生人很好還說要幫我跟他們溝通看看,但後來主管都不願
意出現,就沒有讓宋先生接觸了。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3:31:33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3:38:15
推 cytochrome: 外交部很多〇〇耶
10/09 00:43
C大幫您修掉敏感字眼,擔心會造成您的困擾,如有冒犯請見諒...
推 s06yji3: 唉...在日本對台灣人最不友好的就是台灣人。10/09 01:02
推 sonicyang: 白金台去了3次,被氣死三次,還好現在不用搞簽證了不用10/09 01:44
→ sonicyang: 再去。裡面職員真的是欠回台灣當普通區公所公務員操一10/09 01:44
→ sonicyang: 操,不然服務品質堪慮,堪比20世紀台灣公所。10/09 01:44
推 cosimodream: 辛苦你了…能懂當場的氣憤,因爲我也被刁難過呵呵 10/09 04:04
→ cosimodream: 還叫我有不滿,回台灣告訴媒體(?) 10/09 04:04
C大拍拍。真的有在日本生活,有去辦事過的人應該都知道現場氣氛有多糟,跟台灣的公
務機關相比差太多了...給人感覺就是吃定天高皇帝遠,我們在日台人不好申訴權益,加
上
我們在日台人投票率不高吧,呵呵。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9/2024 04:06:31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9/2024 04:47:39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9/2024 04:50:34
推 GGFACE: 不是請代表處代為查詢了?為何還要自己提供證明@@ 10/09 08:47
這就是我想問為什麼呀...對方的理由是說他覺得我當場退費當場又申請,可能我會造成
他
們行政資源浪費。(意思就是懷疑我還沒繳稅就遞件啦)
我傻嗎?沒繳稅還繳件卡個7700日幣跟護照在他們那邊兩三個月對我有什麼好處?護照這
個東西在國外跟命一樣重要耶~
※ 編輯: sor022 (133.106.33.129 日本), 10/09/2024 09:18:11
推 zoex: 因コロナ未回台被除戶籍,回台後去區公所辦回復時,因戶長10/09 09:25
→ zoex: 印鑑的問題和櫃台有了點小爭執,也是突然一個職員從裡面走10/09 09:25
→ zoex: 出來說已經聯絡你爸囉,啊他不知道你回台呀?台灣公務員大10/09 09:25
→ zoex: 概認為螢幕顯示的資訊可以隨便拿來用吧 10/09 09:25
哇,Z大這個也是很誇張欸...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每個人家庭都有一本難念的經,突然的
舉動真的會嚇到或是不小心造成家庭失和耶...
※ 編輯: sor022 (133.106.33.129 日本), 10/09/2024 09:28:17
噓 ttttted: 補繳繳稅證明就能解決的事在那扯一大堆 標題還在帶風向 10/09 09:38
→ ttttted: 有夠刁 10/09 09:38
9/26號晚上我就補寄繳稅證明給他們囉。要帶什麼風向?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我也沒有
為難他們吧?反而是現在我交了繳稅證明之後他們還是不願意寄收據給我。一定要等到放
棄國籍之後才肯寄給我。
※ 編輯: sor022 (133.106.33.129 日本), 10/09/2024 09:45:49
推 winnie759281: 白金台不意外XD 非不得已絕對不想接觸,三次有兩次10/09 09:58
→ winnie759281: 受氣,但還是只能看他們臉色;比去入管還更讓人覺得10/09 09:58
→ winnie759281: 我是什麼次等人嗎?我去入管至少工作人員對我好聲 10/09 09:59
→ winnie759281: 好氣我還沒受氣過(只有等到厭世),但代表處讓我真的 10/09 09:59
→ winnie759281: 是覺得有夠生氣;如果有像台灣那種服務人員服務完可10/09 10:00
→ winnie759281: 以評分機制我還真的會想給0分10/09 10:00
→ winnie759281: 隨便打電話這點是真的滿沒禮貌的,日本我就算只是 10/09 10:08
→ winnie759281: 申請個戶頭,承辦也都會先禮貌告知要打電話給我公司10/09 10:09
→ winnie759281: 確認,沒被先告知就被先斬後奏的感覺的確很差啦10/09 10:10
我也是目前為止在台灣,在日本辦事,感受最差的就是白金台。但我必須說,橫濱大阪等
等其他辦事處看起來評價都沒有這麼差,但是白金台管轄範圍從東京到整個東北住這裡就
只能看人家臉色了。
※ 編輯: sor022 (133.106.33.190 日本), 10/09/2024 10:18:44
噓 kuku321: 就事論事 第一次你申請 代為查詢的結果就是有欠稅 10/09 11:20
→ kuku321: 當場你馬上要申請第二次 對方當然會要你補補繳證明10/09 11:21
→ kuku321: 不然誰知道再幫你送一次是不是又做白工 這國際來往他沒跟10/09 11:21
→ kuku321: 你收手續費 還願意退給你就不錯了 不然你第一次就算被拒 10/09 11:22
→ kuku321: 絕 對方直接跟你說欠稅退件 不退手續費你會比較開心? 10/09 11:23
→ kuku321: 那個繳稅證明他都不用你交正本了 只是要你家人拍個照傳過 10/09 11:23
→ kuku321: 來 智慧手機的年代 這樣叫刁難? 不只台灣辦事處 很多地方 10/09 11:24
→ kuku321: 像日本護照不見等 在海外領事館一樣要你提供 如果沒有正10/09 11:24
→ kuku321: 本或影本 也會要你用手機照片等代用 後日再跨海寄補正本10/09 11:25
→ kuku321: 這件事就雞毛蒜皮小事 你處事態度圓滑些 互相根本沒必要 10/09 11:25
→ kuku321: 衝突成這樣 你預設立場就是對方刁你 直覺吵回去 反過來被 10/09 11:26
→ kuku321: 更強烈態度刁回來 怪誰? 10/09 11:26
→ kuku321: 領事館最大的就大使 又是外交部底下 直接手續的事你不是 10/09 11:29
→ kuku321: 問領事館說當場重辦可不可以 他就會事先跟你要繳費證明了 10/09 11:30
→ kuku321: 你去問內政部 內政部只是整個程序的其中一環 被外交卡不 10/09 11:30
→ kuku321: 是當然? 你的文件送件根本不是直達內政部 到時你收到放棄 10/09 11:30
→ kuku321: 國籍證明會收到兩紙公文 一個是內政部公文 另一個是外交 10/09 11:31
→ kuku321: 部收到申請查核後 委請內政部協辦 的公文 10/09 11:31
→ kuku321: 所以外交部下的領事館自然是行政程序上的其中一個單位 10/09 11:32
→ kuku321: 聯絡人等他自然有閱覽跟使用的權限 10/09 11:32
噓 smalljie2002: 我是覺得辦事處可以把那個代為查詢的服務取消啦,以10/09 11:36
→ smalljie2002: 後文件不齊不合規範通通拒收退件,避免這些有的沒的10/09 11:36
→ smalljie2002: 「因為我無法出示繳費證明,承辦人員要求我下次再來 10/09 11:46
→ smalljie2002: ,我沒有辦法接受」…所以他們要弄到你接受才行?10/09 11:46
→ smalljie2002: 「因為我最後還是堅持我今天要交件,對方還是收件了10/09 11:49
→ smalljie2002: 」…看到這句才是最讓我傻眼的,他們還真的收了?? 10/09 11:49
→ kuku321: 他最後讓你收件不就是因為聯絡上你媽 你那號稱再三拒絕不 10/09 11:55
→ kuku321: 想下午連絡的媽媽 阿讓你line一下到底多刁難了 10/09 11:56
→ kuku321: 外交部之下的領事館 他們就是有第一步審核權 你不爽 可以 10/09 11:57
→ kuku321: 自己回台灣辦嗎? 也不行啊 他們就是實質的受理機關10/09 11:58
請問K大是那天的當事人嗎?怎麼會說我吵回去呢?我的態度如同我文章內所寫,就是討
論文件上所需內容,沒有缺件,為什麼一定要補繳費證明?是對方先情緒激動的。反正我
手上也沒有錄音也沒有影片,也可以當我是一面之詞。我同意S大可以取消代為查詢這個
服務。只是這個服務就是內政部給的。只要寫代為申請查詢委託書就能請內政部代為查詢
,今天如果沒有這個申請書,我不可能去要求對方代查,我一切照程序來。
我覺得K大就是當事人了耶,你怎麼知道當時對方要我line我媽媽呢?我有說我媽媽有使
用line嗎?
我當下也沒有告知對方我媽媽是否有使用line唷
並不是全世界的人都有使用line吧?
還有我還是要強調,當下我沒有正式交件,所以我不認為我有同意對方使用文件上任何資
訊。
※ 編輯: sor022 (152.117.250.131 日本), 10/09/2024 12:06:53
就是吃定在日台人不方便回台灣辦事,就可以用這樣的態度去處理事情嗎?
※ 編輯: sor022 (152.117.250.131 日本), 10/09/2024 12:08:37
在這邊附上駐日代表處放棄國籍說明頁面。
https://www.roc-taiwan.org/jp/post/25131.html
請問到底哪裡有寫明必須要繳繳稅證明?
我該交的資料都交了,還是有人要說我資料不齊,麻煩明確指出哪條規定寫上一定要繳稅
證明?
不明白K大要扯規費,規費要不要退,要退多少不是我決定的,我也沒有凹手續費,本來
就是規定全額退款。哪裡有寫說失敗要收手續費我現在立刻到代表處送上手續費。
做白工是是什麼意思?上面也說過了,沒有人會想浪費時間金錢還有抵押護照去浪費行政
資源。確實這次放棄國籍失敗我有確認不周的地方,但並非我可以提前預見的事情。不要
說的好像我沒付錢叫人家做白工,貴單位的薪水怎麼來的我不清楚。
※ 編輯: sor022 (152.117.250.131 日本), 10/09/2024 12:35:27
→ kuku321: line只是代用做聯繫意義 對方請你聯絡家屬看能不能傳資料10/09 12:32
→ kuku321: 來 你再三否決 結果對方直接根據你交的資料聯絡直接連絡 10/09 12:32
→ kuku321: 上 你不覺得這再三拒絕的過程很莫名其妙嗎?10/09 12:33
→ kuku321: 人家跟你要繳稅證明時 第一時間你就覺得對方刁10/09 12:34
→ kuku321: 這你要說沒有衝突意圖...?10/09 12:35
→ kuku321: 你沒正式交件 但你也拒絕對方退件 對方拿你拒退件資料不 10/09 12:36
→ kuku321: 就同義?10/09 12:36
是不是邏輯有點問題?不交件要怎麼拒絕退件,當下是我手上拿著文件對方跟我說,文件
給我一下,然後就到辦公室後面了。
這邊說明一下,所謂正式交件指的是「開立收據」。
※ 編輯: sor022 (152.117.250.131 日本), 10/09/2024 12:40:45
推 ganlinlowmo: 那裡本來就一堆---10/09 12:40
→ kuku321: 不然請問 你一直要交件 但對方要你聯絡你也不要10/09 12:41
→ kuku321: 當下要怎搞? 一起等到下班時間?10/09 12:41
→ kuku321: 你聯絡一下拿個照片就搞定的事 何必如此鬥雞 10/09 12:42
→ kuku321: 白金台有他的問題 電話接線的永遠有氣無力好像欠他錢等等10/09 12:43
→ kuku321: 但這種流程問題一翻兩瞪眼 在審核機關看來 你就資料不足 10/09 12:43
→ kuku321: 要補佐其他資料很正常 你不補他不收 阿你能打電話又不打 10/09 12:44
我當下一直強調,我能不能事後郵件補寄,一開始就好聲好氣地問了,我不是不補,是我
真的當下沒有。上面也有提到,9/26號晚上我家人給我收據我就補寄了。要求本來就不需
要的文件,我也退一步説事後補,我覺得我也有在想辦法互相體諒吧。
※ 編輯: sor022 (152.117.250.131 日本), 10/09/2024 12:57:14
→ smalljie2002: 本來想在回些什麼但還是算了,如果今天是我也是鼻子 10/09 13:40
→ smalljie2002: 摸摸搭兩小時車回家等資料再去補辦一次。還是是因為 10/09 13:40
→ smalljie2002: 我太老實了不夠聰明? 10/09 13:40
→ fi: 你好刁 還扯投票率 10/09 14:35
→ Dumbbbb: 你當下就沒繳稅證明不符合規定 有什麼好吵的== 10/09 16:01
→ Dumbbbb: 那以後每個人都來事後補件 人家還要不要做事? 10/09 16:02
我真的已經澄清很多次,也附上網址了。
繳稅證明不在規定文件內。
我是照規定繳件的,繳費證明才是規定外的文件。
※ 編輯: sor022 (133.106.33.129 日本), 10/09/2024 16:19:44
推 shawnisi: 原po寫無欠稅是必要條件,但證明自己無欠稅有兩種方式10/09 16:29
→ shawnisi: ,一個是寄書面證明,一個是外交部打給內政部代查,阿 10/09 16:29
→ shawnisi: 這邊文盲這麼多是日文看太多了?? 10/09 16:29
→ kuku321: 你有欠稅紀錄 當場重交申請 作為第一關審核單位他有權要 10/09 16:59
→ kuku321: 你交其他文件來證明原否決理由已消失 這並沒有越權 10/09 17:00
→ kuku321: 可以請代查或直接交書面 是「你第一次申請沒問題」的前提 10/09 17:03
→ kuku321: 有查出問題 各個審查機關要求額外證明需求是職權 10/09 17:05
→ kuku321: 現在審放棄國籍的第一關是外交部 他需要無欠稅的條件 10/09 17:11
→ kuku321: 給你兩個方案 自己交證明 或是他幫你問內政部代查 你選代 10/09 17:11
→ kuku321: 查 他查完後說有欠稅 後續他並沒有義務幫你再代查一次 10/09 17:12
→ kuku321: 而是你應該跟他提出你已經解決欠稅的證明 這邏輯不難懂吧10/09 17:13
謝謝K大說明,請問哪裡有寫到第一次因欠稅放棄國籍失敗需要補交證明呢?還有哪裡有
說內政部不願意代查第二次呢?我是有親自打電話詢問內政部,且有好好說明我第一次欠
稅沒有成功放棄,現在要交第二次申請,請問是否需要證明?內政部回覆不需要,只要寫
申請單內政部會再次代為查詢。如果我的認知有錯麻煩指教,我可以再次向內政部詢問。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9/2024 17:30:38
→ kuku321: 收件跟第一關審是領事館aka外交部 你一直不問領事館或外 10/09 18:47
→ kuku321: 交部 跑去問內政部 好喔 10/09 18:47
內政部網頁寫到
申請喪失我國國籍之程序:
居住國內者,由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親自向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層轉直轄市
、縣 (市)政府轉本部許可;居住國外者,由本人親自向駐外館處申請,由駐外館處送外
交部轉本部許可。
請問哪裡有寫外交部審核?負責審核放棄國籍資格的是內政部,我不問內政部問外交部?
代查申請書的申請對象也是內政部,是屬內政部的文書。
我一開始文章就寫了,也許外交部跟內政部流程不同不收件我也可以理解,最後我們雙方
也各退一步,補收據後幫我送件,作業上的問題也解決了。標題跟文章都強調我是覺得隱
私被侵犯不能接受,一直要跳針我沒資格送件,模糊焦點了,關於送件流程也重複好幾次
說明,我照著白紙黑字的流程走,硬要說我刁,公道自在人心囉。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9/2024 21:19:31
噓 shawncarter: 推Kuku321 10/10 07:51
推 viccat54: 個人也是被白金台弄很多次了。網站上的東西都寫的 10/10 10:21
→ viccat54: 超不清楚,東一個西一個,還有例外也要去了才知道 10/10 10:21
→ viccat54: 。去一趟路途遠就算了還必須得工作得請假,沒講清 10/10 10:21
→ viccat54: 楚白跑一趟真的會很肚爛。隨便設個線上詢問的都能 10/10 10:21
→ viccat54: 解決90%的爛差事。10/10 10:21
真的很不清楚,橫濱辦事處寫的清楚多了。
順帶提醒想去白金台辦事的各位,網頁上寫領務受理時間、領務開館時間下午13:00,其
實是下午13:20才開始辦理唷,提早20分鐘開館供閒人參觀吹冷氣休息真的很貼心。
前一天打電話問13點去退費可以嗎,對方還跟我說可以,原來是擔心我舟車勞頓讓我現場
休息20分鐘呢。
噓 liangjr: 推kuku321。網站上寫的當然是一般普通情況下的需求。 10/10 13:12
→ liangjr: 原po情況特殊承辦人想辦法通融還要因為通融的不夠被刁 10/10 13:13
→ liangjr: 被這樣一鬧說不定網站就直接寫明退件之後要隔日才能再送10/10 13:21
噓 Dumbbbb: 真的很氣欸 怎麼在日台人都這種底層偏激仔==10/10 18:08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10/2024 20:03:49
推 s06yji3: 欸...不是。欠不欠稅不甘外交部的事吧。外交部收件就好了 10/10 20:05
→ goheihaley: 欸 又是個台灣鯛 可以理解我前女友是公務員被刁民氣 10/11 01:33
→ goheihaley: 哭的感覺 10/11 01:33
噓 goheihaley: 自己情況特殊 還標題殺人控訴公務員 公務員也是人好 10/11 01:35
→ goheihaley: 嗎 10/11 01:35
噓 gn01216674: 藉口超多 一下家人輪班 一下家人沒用line 有電話又不 10/11 07:59
→ gn01216674: 能打 結果人家一打就沒問題 當場戳破你的藉口 10/11 07:59
噓 jamie332132: 推kuku321,承辦人員碰到你好倒楣 10/11 11:36
推 wenn: 很久了,之前去過白金台,他們常辦一些笁活動,但我只知道最 10/11 13:19
→ wenn: 大那位都在吹牛他安排自己的子女在哪國哪個單位,過得像皇帝 10/11 13:19
→ wenn: 一般 10/11 13:19
推 winnie759281: 其他分處不清楚,白金台有時網站寫得不夠清楚,打電話 10/11 13:26
→ winnie759281: 去問,接電話的可能還會是個菜鳥,一問三不知,一直 10/11 13:27
→ winnie759281: 要你等一下,然後按保留去問老鳥後再回你,結果我又 10/11 13:27
→ winnie759281: 反問一個問題又被按保留,然後再回我.. 10/11 13:27
→ winnie759281: 我是覺得他們人員要菜鳥接電話可以,好歹可以做好 10/11 13:28
→ winnie759281: 教育訓練足一點再讓他們接電話嗎? 10/11 13:28
噓 lonelysin: 歡迎來到體驗日本公務員的國度!預約還跟你說名額一拜 10/11 13:29
→ lonelysin: 客滿要等三個月喔!到現場當天總共小貓五六隻!還要搞 10/11 13:29
→ lonelysin: 一整天!裡面等到往生!就問你日本公務員爽不爽!在鬼 10/11 13:29
→ lonelysin: 島敢這樣直接被嗆爆!還只能低聲下氣!爽爆! 10/11 13:29
推 nelley: 擅自聯繫家人也太蝦了。。。 10/11 23:17
推 misuchiru10: 擅自聯絡別人家人確實很糟糕...至少當場口頭說一聲 10/15 09:16
推 misuchiru10: 當事人不在現場、需要緊急連絡時連絡很合理,但當事 10/15 09:25
→ misuchiru10: 人就在現場應該要說一下 10/15 09:25
噓 nobitabaka: 外交人員預期:爭取台灣國際地位、協助台日交流 10/28 17:10
→ nobitabaka: 外交人員實際:「他竟然打電話給我媽!」 10/28 17:10
噓 AruBan: 看完落落長一大串後最不解是:人家都要你聯絡家人給妳方 11/13 08:37
→ AruBan: 便了為什麼還那邊推三阻四的??? 11/13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