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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小弟我跟幾個同學向雄獅買了票券 幾周後便出發日本自由行 7月接到詐騙電話 當時因為是刷卡 所以過度緊張就跟著下去操作ATM 後來去查了新聞之後才發現 雄獅被駭客入侵 之後看了幾篇新聞 也打去消基會問過後 決定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最後法院在10月 判決雄獅旅遊不用賠償 判決書:雄小字第1484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510673860.A.564.html
braveryhyde: 至少也打個理由或給個字號11/14 23:38
shter: 你應該向駭客求償11/14 23:39
darkelecy: 本來就是詐騙集團要負責 並不是雄獅跟他們共謀犯罪11/14 23:42
※ 編輯: shix1576 (114.39.221.7), 11/14/2017 23:44:40 ※ 編輯: shix1576 (114.39.221.7), 11/14/2017 23:44:40
zxc70227: 學個教訓吧 遇到事情太過緊張總是會出事的11/14 23:44
shix1576: 新聞和消基會的人說這個是雄獅未盡到保護消費者個資問11/14 23:51
shix1576: 題所以可以提出求償11/14 23:51
bignoob: 舉證之所在11/14 23:52
jerrylin: 還好我死也不用雄獅11/14 23:52
dichotomyptt: 那得打民事 反正都是THEY的錯11/14 23:53
shix1576: 舉證的話我有匯款證明,而那個帳戶的主人也被查出有答11/14 23:54
shix1576: 應詐騙集團當作人頭帳戶11/14 23:54
※ 編輯: shix1576 (180.217.225.176), 11/14/2017 23:55:44
pohy960: 被騙多少? 11/15 00:05
newstarisme: 我之前住某大飯店也一樣個資外洩~我趕快報案處理 11/15 00:06
newstarisme: 飯店說他們也是受害者?放心~~法律不是保護受害者的 11/15 00:06
newstarisme: 在台灣住那麼久了應該要有基本認知,自己要多注意些 11/15 00:07
mithralin: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11/15 00:08
bignoob: 所以你完全找錯人了 11/15 00:11
ckshsango: 您舉證方向錯誤吧 不是舉證你有被騙而已 11/15 00:12
jeff52: 應該是 詐騙集團吧 11/15 00:14
jeff52: 應該是吉詐騙集團吧 11/15 00:14
jeff52: 少一個吉 11/15 00:14
Aatrox: 你應該要告詐騙集團跟人頭啊 11/15 00:17
lawrence7373: 字號要打年度啦,不然每年都可能有同號的 11/15 00:22
erik777: 個資法有吧 洩漏個資導致損失受害者有權求償 11/15 00:28
adon0313: 中資不意外 11/15 00:31
beelezbub: 不要再什麼舉證之所在,台灣的判決就是法官說了算,法 11/15 00:35
beelezbub: 官覺得不採信就不採信,說你偽證就告你偽證不用理由 11/15 00:35
rushfudge: 可憐的島民受害還要自己舉證嗚嗚嗚 11/15 00:55
darkelecy: 但是像這麼老派叫你去atm就去的手法也太容易被騙了 連a 11/15 01:48
darkelecy: tm功能都不知道.. 11/15 01:48
Luao47: ....這也能被騙 我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11/15 01:51
zxc70227: 是說受害本來就要舉證吧 這跟島不島民有什麼關係XD 11/15 01:53
FunkySoul: 不管啦反正台灣法官都恐龍啦(欸? 11/15 06:53
MrQAQ: 好好笑ㄏ 11/15 08:16
Urbina: 所以你應該主張你個資外洩的損失賠償,而不是被詐騙的損失 11/15 08:38
Urbina: 如果這二者你覺得是有強烈的連結,就看你如何舉證了 11/15 08:38
chanceiam: 法院有錢人開的啊!期待陪審制 11/15 09:16
l711470: 你去告旅行社個資外洩吧,很難證明被騙和個資外洩有關 11/15 09:38
windsson: 被騙跟腦比較有關吧~我想 11/15 09:39
buyka: 超級合理的判決 11/15 09:42
buyka: 個資外洩已經有防護卻防不了 11/15 09:43
buyka: 雄獅何錯之有 11/15 09:43
robler: 合理個屁 保管個資卻外洩 當然有責任 11/15 09:44
Finarfin: 判決這樣的話 那易飛網恐怕也沒有責任吧.. 11/15 10:14
liunwaiqoo: 哈哈~~這case我覺得跟大腦比較有關,這麼老套的詐騙 11/15 10:15
liunwaiqoo: 伎倆都能被騙XD 11/15 10:15
younghan: 「新聞和消基會的人說」... 11/15 10:26
darkelecy: 易飛不一樣狀況 易飛是刷信用卡 然後被盜刷 當事人並沒 11/15 10:58
darkelecy: 有辦法防止 11/15 10:58
sliverstream: 三歲小孩跟老頭才會上當的技倆 11/15 11:15
sliverstream: 自己蠢就想找地方求償,讓人看笑話 11/15 11:15
yun0112: 看到推文在哭受害還要舉證,也真的是讓人無言了… 11/15 11:42
bignoob: 看到某些人推文 也讓人無言了 11/15 11:46
rushfudge: 表達的太快沒很清楚XD..是指號稱保護個資的公司外洩然 11/15 12:09
rushfudge: 後消費者活該 11/15 12:09
boii0707: 首先,這不是資訊 11/15 18:57
boii0707: 資訊代表任何使用者都適用,你這是被詐騙個案 11/15 18:58
kaltu: 受害者在法庭上是攻擊方,你要提出有威力的證據和陳述不是 11/15 18:58
kaltu: 只會哭當豬隊友。 11/15 18:58
boii0707: 易飛網是個資被轉賣,不同 11/15 18:59
boii0707: 自己去ATm操作,是被詐騙 11/15 19:00
pennykid: 你訴訟策略錯了 要用個資法第12, 27-29條針對業者個資外 11/16 01:23
pennykid: 洩的「事實」求償500~2萬,這時舉證責任會在業者。 11/16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