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ndius: 法律解釋能不能贏得過大人理由呢? 12/01 00:34
推 coldeden: 忖度 12/01 00:38
→ Sandytw: 某些板友很愛叫電視台或其他演藝人員救救她的那位 12/01 00:47
→ Sandytw: 會因此不被默契封殺嗎XD 12/01 00:47
推 Xie0914: 法律可以獲勝嗎... 12/01 00:55
推 evil3216: 法律只能禁止明文規定 沒辦法阻止默契封殺 12/01 00:57
推 aggressorX: 滿好的 可是下有對策... 12/01 01:00
推 chart: 這算是傑尼斯條款吧?!畢竟最早搞這個就是他們家的樣子.... 12/01 01:00
推 annie06045: 封殺幾十年了 終於管了 12/01 01:04
推 jiro0718: 能年回來吧 12/01 01:07
推 ryuhi: 這只是在說演藝契約不能訂競業禁止條款而已吧 對本來就沒訂 12/01 01:07
→ ryuhi: 這個條款的公司來說沒什麼影響 12/01 01:07
→ ryuhi: 吉本表示:沒問題的 不要跟藝人簽契約就不會違反了 12/01 01:07
推 huronave: 這個法律條款沒辦法禁止業界的潛規則或是默契。退出大 12/01 01:13
→ huronave: 型事務所的藝人,就看各人的造化了! 12/01 01:13
推 ryuhi: 基本上如果那些離開原公司的演藝人員在離開後還有繼續待在 12/01 01:39
→ ryuhi: 演藝圈的 他們簽的契約應該都是本來就沒有競業禁止條款的 12/01 01:39
→ ryuhi: 倒是比較好奇這次的見解對於解決能年離開原公司後就不能用 12/01 01:39
→ ryuhi: 本名工作這一點會不會有效... 12/01 01:39
推 linchen1121: 草翦他們幾個最近比較多活動了 12/01 01:42
推 linchen1121: 能年這兩個月的代言、訪談不少,曝光度其實還不錯 12/01 01:46
推 tb2c21076c: 澤尻事件也凸顯出藝人獨立公司的信賴問題 12/01 06:10
→ tb2c21076c: 如果能年沒有後台掛保證和擦屁股,電視台哪敢隨便用她? 12/01 06:14
→ tb2c21076c: 能年是那種很強調個人style的個性,講白就是不夠合群.. 12/01 06:20
推 vini770803: 出事過有問題的藝人應該也很難回來,合約到期主動退出 12/01 06:47
→ vini770803: 搞獨立活動那種適用這種吧 12/01 06:47
推 oceanman: 競業條款不能用嗎 12/01 07:06
推 Madelaine: 電視台:我沒封殺他啊!只是有更好的人選 12/01 08:32
推 asdfg5566: 以競業禁止限制演藝人員過於嚴苛了吧?畢竟工作內容很 12/01 08:34
→ asdfg5566: 接近,還是要訂立某個類型的角色或劇本不能接? 12/01 08:34
推 cutty: 拖了近十年才終於要管,某事務所的強勢跟黑道沒兩樣 12/01 08:37
推 tenka92417: 默契封殺會涉及聯合行為,一樣可以抓 12/01 08:56
推 kidd0: 這很難抓,你如何舉證? 12/01 09:31
推 RaXePhOnZeRo: 這管不了默契跟潛規則的 12/01 09:42
推 linchen1121: 所謂的合群是要乖乖聽公司老闆的話,還是配合工作內 12/01 09:45
→ linchen1121: 容和工作人員? 12/01 09:45
推 cutty: 至少在法律上已經能證明這種做法是違法,放著不管那麼多年 12/01 10:45
→ cutty: 終於有前進一步了,對勞工是好事不要潑冷水 12/01 10:45
推 shiriri: 好的第一步 傑尼斯跟吉本真的很誇張 12/01 11:02
推 oo2830oo: 不管有沒有有用 有總比沒有好 12/01 11:32
推 bighorse0: 至少不算違約 12/01 12:12
→ hikari22: 想我迷路姬當初也是被封殺兩年 12/01 12:17
推 tran628: 推 12/01 13:44
推 teata: 推一個 傑尼斯超誇張的 12/01 14:03
推 HydeTseng: 法律歸法律 實際上事務所他們會甩嗎 12/01 15:00
推 chocopoodle: 推 希望傑尼斯自律 12/01 15:10
推 bluecat5566: 法律禁止有差嗎?還不是照樣揣摩上意 12/01 15:24
推 sapc87952: 至少是個好的開始阿 當然風氣要改變沒那麼容易 12/01 15:40
推 fallfrost: 推 往好的方向走 12/01 15:42
推 chocopoodle: 日本人還是比較怕違法吧 ex:逃稅、吸毒、跟暴力團 12/01 16:07
→ chocopoodle: 有關聯 12/01 16:07
推 tliu223: 吉本哪里比得上杰尼斯啦XD 12/01 16:31
推 Malpais: 迷路姬被吉本拖了兩年結果到頭來還是回去了吉本系的事務 12/01 17:06
→ Malpais: 所 12/01 17:06
推 sliverexile: 這法律其實是堵住那些離開事務所的人口舌 以後不給上 12/01 22:01
→ sliverexile: 就說我們可都是照著法律走沒違法 12/01 22:01
→ sliverexile: 不給上就不給上 哪來的證據說電視台跟大手事務所有 12/01 22:02
→ sliverexile: 交易呢 12/01 22:02
推 linchen1121: 本來這就不容易有證據 但公正取引委員会可是直屬總理 12/01 22:19
→ linchen1121: 的組織~如果要堵住離開的人的口 倒不用他們來提出聲 12/01 22:21
→ linchen1121: 名警告了 12/01 22:21
推 lulocke: 電視台自己搞的又沒法律問題 12/02 00:25
推 Ryoutsu: 大家都用大事務所還電視台高來高去的,這至少稍微緩解小 12/02 06:52
→ Ryoutsu: 活動也想阻撓不給一口飯的情況,去壓沒默契關係的小公司 12/02 06:52
→ Ryoutsu: 被留證據變得有不划算的風險 12/02 06:52
推 Wii9453: 好事啊 至少臺面上告訴你不可以 還這樣就脫法行為 可以 12/02 15:12
→ Wii9453: 用輿論跟法律批判 能不能抓到是另一回事 先恫嚇阻不法 12/02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