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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羅馬書第十章(續「以色列人的不信」) 網誌好讀版及原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3822012 -- 各位版友/主內肢體平安, 小弟今天(20251014周二)的研經進度是羅馬書第十章(續「以色列人的不信」) 本章有二十一節 算是長度中等偏短的一章經文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點出本章的部份內容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小弟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沒有閱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任何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四節說:「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第 一節)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第二節) 因為不知道 神 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第三節)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 的都得著義。(第四節」這四節經文至少有好幾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由第一節可以看 出保羅對他的以色列同胞得救的期望及愛心(亦可參考9:3:「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 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第二,從第二節可以看出對基督信仰來說 ,針織是是不可或缺的(和合本翻成「真知是」新國際本則翻成knowledge,沒有加上一個 true),而這裡所說的真知事就是「音信稱異」的道理。第三,第三節把神的一根自己的 義做對比,神的義式只對耶穌基督的音信稱義;而自己的義則是嘗試因自己的行為稱義。 最後,第四節所說的「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就是 神的抑或是音 信稱義的道理。 2. 第九至十節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第九節)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第十節)」。這兩節也是 著名的聖經金句。特別值得思考的是,得就跟稱義到底有何異同?因為第十節說「人心裡 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看起來得就跟稱義是兩階段,先是心理相信 可以稱義,然後口裡承認可以得救。可是從第九節來看,口裡承認跟心理相信兼備時可以 得救,並沒有多一個稱義的階段。因為小弟今天研精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因此只能分享 一點不知道是否正確的管見。管見以為,第十節是強調「心理相信」及「口裡承認」是兩 階段,因為我們必須心理先相信,才可能口裡承認,即使這兩階段可能時間非常的接近。 此外,稱義跟得救的概念非常相近,因為一個人若是稱義,自然就可以得救。如果依定要 區分,稱義(be justified)似乎是指跟神之間有正確的關係,而得救則是強調在審判時可 以逃離 神的怒火,進入永生。 3. 第十六、十七節說:「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 的有誰信呢?」(第十六節)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地十七 節)」這兩節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第十六節說「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 這裡和合本翻得「人」,新國際本翻成Israelites(以色列人)。再來,由地十七節來看, 福音(道)的傳播的先後順序是先有耶穌基督的話語,再有門徒的傳播福音,然後才有聽到 福音的人的信從。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版友/主內肢體平安健康 周二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1014(二)3:13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支時間)(原文經原作者 為福修訂後轉貼至本版,感謝JesusLove版及本版版主!) -- [時尚]2025年10月份之香水/香氛絮語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3725684 [2025年10月份短篇及極短篇日記]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370688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00.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esusLove/M.1760427523.A.A8F.html
terrytina19: 哈雷路亞 10/15 04:52
t大晚上好!謝謝您的回應!祝您及各位主內肢體夜晚愉快!主內巴拿八+_+ ※ 編輯: barnabas (36.228.217.38 臺灣), 10/16/2025 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