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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YpLqge#1LWWJOsz判決部分已全部完成 民意調查投票相關說明請按「End」。 1.「#1LQzQ4V2 (wfelix) 推文檢舉之判決」與 「#1LQ0D6Rc (kennings) 討論串檢舉之判決」兩案判決部分已經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見 #1LYpLqge#1LWWJOsz 兩篇文章底部。) 2.「#1LQ0D6Rc (kennings) 討論串檢舉之判決」一案 原本斟酌 kennings 板友之部分(約半數)綠字部分「暫且不罰」。 (見 #1LWWJOsz) 3.然其本人明確表示欲再興訟提告 wfelix 板友(精華區 z→08→12→01), 審理時發現, wfelix 板友亦具備違規之事實, 然而其用詞之惡意嚴重程度,與本判決文之綠字相類, 為對兩造進行公平之裁決,亦徵求板上諸方賢達之意見, 另給與當事人及檢舉人陳述意見之空間,於7/02再給予裁定。(見 #1LYpLqge) 4.自6/25發出判決文公告起(見 #1LYpLqge),至7/02期限當日結束, kennings、wfelix二位板友皆未對該篇7/2預備發表之裁定,公開發表意見, 包含本人及L板主之信箱,亦未收到其來函, 故本人於7/02結束時,考量公平性、合法性、其他各方之主張, 做出「兩人皆依照板規論罰」之裁定。 即本案 kennings 板友「暫且不罰」之綠字部分延遲至此時再議其處罰。 (本文置底,再議之處罰請見 #1LYpLqge) 5.kennings板友於7/05寄信給L板主表達他的意見。 (1) 他認為判決爭議很大。 (2) 他要請組務介入。 (3) 他認為 wfelix 可免罰,相對是對 kennings 的判決不公平。 (精華區 z→08→12→02) (4) 他說有板友說這次判決為「北韓判決」,表示板主應要有良心判案。 (5) 他會把主張在組務版呈現。 (精華區 z→08→12→03) 6.為求公正透明,特將相關事證(判決文及kennings信件之意見)保存並公開。 在此並回應 kennings 板友之主張。 (1) 好像沒甚麼人針對「判決」主張其爭議性,其認定不知所為何來? (2) 上訴組務是每一位使用者的權益,可循組務板之規定辦理。 (3) 7/02就已經對 wfelix 板友進行判罰了, 也就是說,已經要求道歉否則水桶, 其認定 wfelix 可免罰不知所為何來? 不過其訴求「所有事件應一一追究其罰則」,似也認同7/02之裁定: 應皆就兩人違規處(含 kennings 板友綠字部分)一一論處。 (4) 不知道其標的是否為 #1LYqPXOg推文,特將其列出觀察討論。 全部人都在說「有沒有受理仲裁」與「北韓板」的關係, 他們可沒說「判決」有甚麼問題。 而對判決提出質疑的板友,經我說明判案原則, 也已不對「判決本身」有其他疑義了。 IronWolf: 現在是在做什麼......版主辛苦了 06/25 10:17 citycamo: 北韓版嗎 06/25 11:28 aquacomfort: 有告有理呀 不仲裁才是北韓板 懂? 06/25 12:24 WhyThe: 天啊.... 06/25 14:33 pk1275: 根本只是想拉人陪葬XDDDD 06/25 14:41 lejnsaryai: 在這邊還是要再說一下,這一系列公告都是板主接到板友06/25 14:43 lejnsaryai: 的檢舉,板主才出來執行板規判決的 06/25 14:45 lejnsaryai: 並不是只屬於板主的一言堂 06/25 14:46 pk1275: 連一年前文章都在找碴 大家很清楚是怎麼回事 06/25 15:21 mickey0223w: 了解 只是用2種極端的看法來看 都不違反板規就是 06/26 02:45 mickey0223w: 就我來說 第1點就足以說明 不過詳細解釋也好 06/26 02:53 wearewinner: 因為我說的"判罰"指的就是: 06/29 21:05 wearewinner: 那兩造""何人比較嚴重的心證""。 06/29 21:06 wearewinner: 而非原本的笑死人和丟臉的判決文。 06/29 21:07 (5) 如 (2)所述,這是每一位使用者的權益,本板尊重。 7.之前與L板主討論判決時,L板主曾表示當出現對判決的質疑時, 可以辦民意調查瞭解本板板眾意向, 而當時因沒有人正面提出對判決的質疑,基於必要性與板友意見,當時沒有辦。 而此時由於上述5(4)之理由,我提出開辦民意調查,供我們板務做為修正依歸, 也給與 kennings 板友言論及上訴有個客觀的依據,必要時也會是組務的參考。 待L板主表示意見,看「辦在本公告文後方,置底存查。」有無不妥。 金庸板 F00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57.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36125727.A.5D5.html
pk1275: 辛苦板主了 發現拉不到人陪他連板主也被當目標了XDDD 07/06 16:48
LouisGrey: 既然上訴了也就靜觀其變吧。 07/07 03:56
他上訴他的,板務還是照規矩繼續執行啊。 經過和L板主的討論,決定辦理板上的民意調查。 ︷︷︷︷︷︷︷︷︷︷︷︷︷︷︷︷︷︷︷︷︷︷︷︷︷︷︷︷︷︷︷︷︷︷︷︷︷︷ 理由: 基於申訴,申訴理由又是「板眾不平聲浪」, 為昭公信,特進行民意調查,以供: 被告提出申訴引援、組務掌握本板民意、 板主修正往後判決、板眾參與板務執行。 主題: 關於K板友提出對其所謂「北韓判決」的看法。 選項: A.能同意K板友意見。板主偏私,使K板友受到迫害。 (公平判決應為:______________) B.不同意K板友意見。依法判決,已達相當公正水平。 ︸︸︸︸︸︸︸︸︸︸︸︸︸︸︸︸︸︸︸︸︸︸︸︸︸︸︸︸︸︸︸︸︸︸︸︸︸︸ 投票期間: 自即日起至7/15。 投票方法: 推文中寫A.或B. 例如:A.應該判K板友的反方通通水桶。 例如:B. ※ 編輯: F00L (60.248.157.89), 07/07/2015 15:50:57
pk1275: B 07/07 16:08
BRANFORD: B 07/07 16:23
DampierFor3: B 07/07 16:28
bearhwa: B 07/07 16:47
newtypeL9: 絕對是B 07/07 17:23
LouisGrey: B,說到迫害也太誇張了,K板友也很多地方要反省。 07/07 18:27
jojombo: 無條件B 07/07 18:57
rainveil: B 07/07 20:17
yyes5210: b 07/07 21:27
Fernandeo: 真的覺得靜觀其變就好了,尤其現在上訴到組務那,板主 07/07 22:17
Fernandeo: 的身分已經算當事人了....... 07/07 22:17
Fernandeo: 沒聽過案件當事人出來辦民調說要給法官和當事人參考的 07/07 22:18
Fernandeo: 「法官和陪審團」,打錯修正一下。 07/07 22:20
Drexler: B 07/07 22:21
Fernandeo: 剛過去看了一下,上訴的判決也出來了,應該可以落幕了 07/07 23:10
yudi1991: B 07/07 23:40
jojombo: K會再繼續往上告? XD 07/07 23:52
Fernandeo: 就上訴到他滿意為止吧,除了 K 的私信,也沒人質疑板主 07/08 00:18
Fernandeo: 的公正性,最多就觀點不同,這個命題下應該也不會有人 07/08 00:19
Fernandeo: 回答 A 07/08 00:19
BRANFORD: 兩位板主真辛苦了,接下來是不是要處理那個版規9.2 不然 07/08 03:30
GLHF: B.已達公正水平 07/08 22:05
shawn81: 我光要看就覺得累了。。何況是版主,真的辛苦。 07/09 02:48
wittmann4213: 我都坐完牢出來了,還沒落幕喔.....辛苦版主了。 07/09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