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uCat: 說的好!我華山派…… 11/11 20:01
推 yudi1991: 11/11 22:27
推 gigiii1134: 推版主 11/11 22:34
推 Drexler: 唉 11/12 00:36
推 barry630621: ?? 11/12 03:24
推 potter1529: 他們到底在幹嘛= =; 11/12 03:56
→ evapink: 有點不懂,這不是他們的個人恩怨嗎?沒在版上造成麻煩的 11/12 07:17
→ evapink: 話為什麼版主要特別插手啊?還特別開公告要求私人領域.. 11/12 07:17
→ lejnsaryai: 不是我要特別插手,是因為我有接到檢舉所以才處理的。 11/12 07:40
→ lejnsaryai: 另外,雖然是他們的個人恩怨,但把個人恩怨帶到板上來 11/12 07:41
→ lejnsaryai: ,而且恩怨已達到違反板規的情況,再加上當事者都檢舉 11/12 07:42
→ lejnsaryai: 了,板主自然要執行板務(不然檢舉不處理,這可是失職) 11/12 07:42
→ lejnsaryai: 追加水桶的判決,那是因為當事者第三次檢舉的原因。 11/12 07:45
→ lejnsaryai: 我會發這篇公告是因為要是板主不採取應對措施的話,難 11/12 07:46
→ lejnsaryai: 到雙方要繼續更換名片檔->檢舉->更換名片檔->檢舉loop 11/12 07:47
→ lejnsaryai: 然後一直鬥下去嗎?所以我認為在這個時間點(累犯三次) 11/12 07:50
→ lejnsaryai: 需要有個新措施來解決這個情況,也就是用"再繼續就退 11/12 07:52
→ lejnsaryai: 文"的警告來嚇阻繼續這個違規行為 11/12 07:53
推 v7q4: 原來板主連簽名檔都可以管… 11/12 08:05
板規:
6.2 本板使用者之網站帳號、暱稱、及簽名檔……等其他顯露資訊,
亦受到本板板規之規範。
12. 本板禁止與金庸或本板無關的言論。
12.1 帳號、暱稱、簽名檔之顯露資訊不在此限。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所以這是板規規定的。
況且我還是接到檢舉才處理的,並不是我在沒事找別人碴啊,囧
然後判罰邏輯是這樣:
該簽名檔:
--
在請小心此ID choXXXXX,請Q名片檔
在金庸板非常會記仇,意見不合便會不停騷擾,被騷擾近三年,
至今仍在糾纏,非常可怕噁心!!
簽名檔只寫choXXXXX,無法認定該簽名檔內容是在說chordate。
可是他又在後面加了『請Q名片檔』,而名片檔直接寫明ID是chordate,
所以簽名檔就是在說chordate非常可怕噁心。
板規12條有說簽名檔與金庸或本板無關的言論並不在板規6.2的範圍內,
但說人噁心就違反人身攻擊板規了,自然該言論在板規6.2的範圍內。
所以判定該簽名檔違反人身攻擊板規。
這就是衡量判罰的過程。
※ 編輯: lejnsaryai (118.233.164.233), 11/12/2015 08:16:33
→ evapink: 我的意思是,在版上吵的你管是正常的,但不太懂跟版上無 11/12 08:11
→ evapink: 關的簽名檔等等的部分。不過也不關我的事,你們忙 11/12 08:11
→ lejnsaryai: 因為簽名檔的資訊也在板規的認定範圍內 11/12 08:17
→ lejnsaryai: 而且也接到檢舉了,並不是我沒事找事做、到處找別人碴 11/12 08:18
推 CL2NE1: 這傢伙還沒道歉喔...怎這麼頑強 11/12 10:23
推 NoPush: 簽名檔算是發文內容一部分很正常吧,名片檔部分是不應該管 11/12 10:29
→ NoPush: 但是在簽名檔中明確指出去看名片檔資訊,這簽名檔管也剛好 11/12 10:30
推 newtypeL9: 贊同版主的處理,不過如果他把在金庸版的文都刪掉,是 11/12 10:50
→ newtypeL9: 不是就不用管這厮了? 11/12 10:50
推 pk1275: 他發的文在金庸板 那篇文裡有他的簽名檔 他的簽名檔又引 11/12 11:42
→ pk1275: 涉到他的名片檔 這怎麼會不關金庸板的事情? 11/12 11:43
推 siliver: 他如果把文刪了就沒事啊,可是既然在版上發文,就該被管. 11/12 12:13
→ wittmann4213: 選用的簽名檔本來就該視為文章的一部分,那內容有攻 11/12 15:08
→ wittmann4213: 擊版友被檢舉,處理是正常的吧? 11/12 15:09
推 evapink: 原來是有先在簽名檔叫大家去Q名片檔啊,那就正常多了 11/12 17:18
→ evapink: 一開始前面看下來,以為只是連對方的名片檔也要管啊 11/12 17:19
推 newtypeL9: 就只是你誤解了嘛,這麼簡單的事 11/12 18:03
→ bearhwa: 對這種人 大家要多給一點愛 不然有朝一日可能會上新聞 11/12 18:38
推 lifehunter: 如果發在別的板上 那愛用什麼簽名檔自然管不著 但既然 11/12 19:06
→ lifehunter: 發在金庸版上 那受板規規範再自然不過了 11/12 19:06
推 vajra0001: 近來江湖真熱鬧 11/12 23:32
→ SaraV: 這個mickey0223w 本來就是出了名的騷擾狂 版主你怎麼不直 11/22 03:54
→ SaraV: 接桶下去啊?! 11/22 03:54
推 SaraV: 大家可以去看他在ask跟hate被浸水桶但是依然不改的難看樣 11/22 04:20
推 SaraV: 都是他自己跑去騷擾人然後還出來裝無辜+抹黑被害人 大家請 11/22 04:23
→ SaraV: 小心這個人講的話一句都不能聽 11/22 04:23
→ SaraV: 必要我會告上法院 讓他這個自以為執法可以玩法的倒大楣!還 11/22 04:24
→ SaraV: 有他還有分ID 11/22 04:24
→ SaraV: 大部分是b跟f開頭 不曉得如果他開這些帳號出來 版主你打算 11/22 04:25
→ SaraV: 怎麼處理?:) 11/22 04:25
推 SaraV: 另外 簽名檔就是發文的一部分 當然可以管!!怎會有這麼惡劣 11/22 04:28
→ SaraV: 的人啊!之前還寄騷擾信給我 11/22 04:28
→ SaraV: 勸大家全部一起把他鎖了免得被他騷擾!!!!;))) 11/22 04:29
※ 編輯: lejnsaryai (118.233.164.233), 11/23/2015 11:27:27